四川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关于《成都市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的修改意见

时间:2007-02-26来源: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息中心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本次常委会于2006年11月28日上午对成都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的《成都市烟草专卖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关于《条例》的审查意见的报告进行了审议。委员们同意财经委员会审查意见的报告,没有对《条例》及财经委员会审查意见的报告提出修改意见。11月28日上午,财经委员会召开会议对《条例》进行了讨论,建议本次常委会批准《条例》。

  关于条例的生效日期,经征求成都市人大常委会意见,建议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以上意见,请连同修改后的《条例》一并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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