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四川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司法案件监督条例〉的决定》已由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11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6年11月30日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四川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司法案件监督条例〉的决定》已由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11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