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

时间:2007-02-26来源: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息中心
  

  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11月27日至30日在成都举行,会议议程共28项。

  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关于修改《四川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的决定、关于《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八条第一项的解释、关于废止《四川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司法案件监督条例》的决定、关于废止《四川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司法案件法律监督书若干规定》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成都市暂住人口治案管理规定(修订案)》、《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规定(修订案)》、《成都市摩托车管理规定(修订案)》、《成都市公共场所治案管理规定(修订案)》、《成都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修订案)》、《成都市烟草专卖管理条例》、《成都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成都市体育条例》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审议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实施办法(草案)》的议案,并对该议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表决,决定将该议案列入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2006年财政预算变动及1至10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四川省200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处理结果的报告、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协调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暨相关的农村卫生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子寿向会议提交了关于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情况的书面报告。会议还向常委会组成人员印发了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终止审议《四川省血吸虫病防治条例(草案)》的书面报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书面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情况的书面报告,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视察监狱工作情况的书面报告,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实施办法》实施情况的书面报告,省人大外事侨务委员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情况的书面报告。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学忠在会议结束时作了重要讲话。他在讲话中结合我省当前形势,就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对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我省今年各方面工作都取得新的进展,实现了我省“十一五”规划的“开门红”,为今后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我们要紧紧抓住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强化发展意识,加大发展力度,提高发展质量,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人大工作水平。全省各级人大要按照中央要求和省委的部署,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切实把全会精神学习好,贯彻落实好。省人大常委会要适应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要以贯彻实施监督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要进一步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三是切实做好当前工作。要认真做好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的筹备工作;认真学习贯彻监督法,做好监督法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认真搞好今年的工作总结和明年的工作计划。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学忠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席义方分别主持了本次会议的两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荣轩、陈文光、刘子寿、钮小明、马开明、敬中春、陶晞晦、李洪仁,秘书长杨启泉和委员共78人出席了会议。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蒋巨峰、杨志文,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少平,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夏黎阳,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3名全国人大代表和9名省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

  省政协副主席谢明道应邀参加了第一次全体会议。

  8名公民旁听了会议。

  会议结束后,省委副书记李崇禧向与会人员通报了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了旁听公民座谈会。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