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26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文清的提名,免去:
刘茂松的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副检察长职务;
李玉林的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黄方云、周家明的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顾斌的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员职务;
吕明的西昌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汪世忠的重庆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李继华的重庆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振生的贵阳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陈坚的成都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决定任命:
刘刚为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检察长。
任命:
袁征为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李玉林为重庆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顾斌为西昌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陈坚为贵阳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