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26日在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四川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修正案(草案修改稿)》经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进行了第三次审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法制委员会于2006年5月24日召开全体会议,对法规草案修改稿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情况报告如下:
有委员提出,应当加强查处利用网络的违法犯罪活动。法制委员会采纳了这一意见,将第十条第(六)项修改为“加强查处利用公共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活动;”(草案表决稿第四条)
根据委员们的意见,法制委员会还对一些文字进行了修改。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四川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的决定(草案)》连同以上说明,请一并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