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9月25日至28日在成都举行,会议议程共31项。
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旅游条例》、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的决定、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成都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定(修订案)》的决定、关于批准《成都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成都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修订案)》的决定、关于批准《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成都市燃气管理条例〉等九件法规的决定》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文清辞去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审议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修正案草案)》、《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会议再次审议了《四川省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条例(草案)》、《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草案)》、《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会议第四次审议了《四川省触电事故处理条例(草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四五”普法工作基本情况和“五五”普法工作主要安排的报告、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的情况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洪仁向会议提交了关于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情况的书面汇报;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交了关于终止审议《四川省信访条例(草案)》的书面报告;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提交了关于检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书面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席义方主持了本次会议的两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荣轩、陈文光、刘子寿、钮小明、敬中春、陶晞晦、李洪仁,秘书长杨启泉和委员共71人出席了会议。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杨志文、张作哈,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少平,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勤,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及省人大外侨委咨询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3名全国人大代表和9名省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
省政协副主席李进应邀列席会议。
7名公民旁听了会议。
会后举行了法制讲座,观看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关于监督法的讲座录像;召开了旁听公民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