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情况的报告

时间:2009-07-02来源: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息中心
  

2007年3月27日在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7次会议上
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刘晓峰
四川省红十字会会长  刘晓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蒋巨峰省长委托,代表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我省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以下简称“红十字会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情况,请予审议。
  一、近年来我省在贯彻执行“红十字会法”和“实施办法”方面做的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宣传,严格执法,“红十字”不断深入人心。
  这些年,全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坚持把贯彻落实“红十字会法”和“实施办法”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一是按照“依法建会、依法治会、依法兴会”的要求,加大了对“红十字会法”和“实施办法”的宣传力度。近几年省政府先后两次发出通知,就“红十字会法”和“实施办法”的宣传贯彻做出部署;市州政府多方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载体作用,广泛开展以宣传贯彻“红十字会法”和“实施办法”为中心内容的主题活动,有力地推动了“红十字会法”和“实施办法”的宣传普及。在“四五”普法工作中,四川省红十字会被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推荐为本系统唯一“四五”普法先进单位,受到司法部和中宣部的联合表彰;二是加强了“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的执法检查工作,纠正了错用、误用、滥用红十字标志的现象,维护了红十字会的形象和声誉。三是充分利用媒介结合“红十字会法”多次对红十字会项目援助、爱心捐助、医疗救助等进行典型宣传深度报道,使红十字会法“不断深入人心。
  (二)加强领导,理顺机构,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这些年,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非常重视、关心四川红十字事业,对全省红十字会的工作倾注了大量心血。2004年11月18日下午,省委主要领导专题听取了省红十字会的工作汇报,对全省红十字会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对进一步搞好全省红十字会的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并及时解决了长期困扰省红十字会的办公用房、公务用车、配套经费不足等问题。随后,2005年1月31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以川委办〔2005〕2号文下发了《关于加强红十字会工作的意见》,对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红十字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工作原则、政策措施和组织领导等方面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在平时的工作中,省领导和有关部门领导积极支持红十字会的工作,参加红十字会的重大活动。省级相关部门积极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为推动全省红十字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在组织建设方面,首先注重了省红十字会的机构建设和班子配置,加强了干部队伍建设。通过努力工作,2001年4月省红十字会从省卫生厅单列出来,由省政府领导直接联系开展工作,编制20人,经费列入省级财政预算,参照公务员管理,内设办公室、赈济部、组织宣传部三个室(部)。同时,注意从各方面选调一些干部充实了省红十字会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为推动全省红十字会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其次注重了市(州)和基层红十字会的组织建设工作。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要求市(州)各级政府逐渐理顺红十字会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市州一级红十字会组织,选配精干得力干部到红十字会工作。目前,全省已有成都、南充、宜宾、泸州、甘孜、阿坝、凉山、德阳、雅安、广安、内江、自贡等12个市(州)红十字会理顺管理体制,绵阳、广元、达州、资阳、眉山市编委出台了理顺红十字会管理体制的文件,达到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提出的2006年理顺市级红十字会管理体制的预期目标。181个县级红十字会机构人员得到充实,全省红十字会现有专兼职干部267人,5024个红十字会基层组织,102万名红十字会员和志愿工作者。
  (三)履行职责,尽心尽力,工作成效显著。
  根据“红十字会法“和”实施办法”赋予的七项职责,全省各级红十字会在党委、政府的指导下,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指导思想,在救灾救助、卫生救护培训、社区红十字服务、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建设造血干细胞资料库、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对外交流合作、红十字会法宣传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
  1、赈灾救助能力不断增强。据统计,近5年全省红十字会系统从国际国内募集赈灾救助款物价值达1.5亿余元,救助灾民303.7万余人。特别是在2004年救助达州“9·3”特大洪灾,2005年救助凉山、泸州、宜宾、绵阳等市(州)特大暴雨、泥石流灾害,2006年救助南充、广安、遂宁等地旱灾中,各级红十字会做到第一时间向社会发起募捐呼吁,第一时间把救灾物资送到灾害现场。尤其是救助印度洋地震海啸募捐活动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全省红十字会系统共募集现金860余万元,为灾区送去了四川人民的一片深情,展示了四川的良好形象。这些年,全省红十字会的募集和救助能力不断提高,仅省红十字会每年募集的款物达2000万元,及时有效地赈济了灾民。
  社会救助领域不断拓展。省红十字会开展的“百、千、万工程”和“复明眼科手术工程”、成都市红十字会推动的“少儿互助金工程”、以及成都市和绵阳市红十字会开展的“关爱先心病患儿——呵护蓓蕾行动”均取得了很好成绩,先后募集资金120余万元,在边远贫困地区捐建村级红十字卫生站107个和打井80口;为650余名贫困先心病患儿成功进行了手术,减免费用达600余万元;宣传动员成都市110余万名少儿参加了少儿互助金,筹集资金4500余万元,对近2万名住院儿童进行了医疗救助,经费达1400余万元,减轻了住院患儿的经济负担。
  2、群众性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宣传得到加强,在构建社会公共安全应急保障体系中作用不断显现。近年来,全省各级红十字会在教育、公安、建筑、卫生、民航、旅游、煤矿、电力、商业、交通和城市社区共培训师资和急救员100余万人,在全省公共安全应急保障体系中较好地发挥了作用。2006年9月,四川省红十字会和泸州市、广元市、江油市红十字会以及内江市安全监督管理局被评为全国红十字卫生救护工作先进集体,受到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表彰。
  3、无偿献血和造血干细胞资料库建设取得新成绩。全省各级红十字会积极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工作,截止2005年,全省无偿献血量占临床用血比例平均达到98%;成都、乐山、德阳、攀枝花、甘孜、泸州、内江、广安、广元、眉山、阿坝等市(州)的无偿献血量占临床用血量比例保持在100%。其中,成都、眉山、德阳、攀枝花等实现自愿无偿献血比例100%,基本实现了由有偿向无偿献血的平稳过渡。四川省造血干细胞志愿捐献者资料库,经过3年多的资料扩容,现已入库捐献者资料26422人份(全国50余万份),实现造血干细胞捐献11人,分别为河南、上海、北京、香港等地的白血病患者送去了生命的希望。
  4、红十字社区服务和农村红十字工作不断拓展。全省红十字会连续7年开展的“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逐渐形成品牌,每年筹集款物价值都在500余万元左右,为10000户以上贫困家庭送去了温暖;省红十字会和省民政厅联合开展的“社区红十字服务示范市(区)创建活动”不断深入。至2005年底,全省共评出1个国家级示范市(宜宾市)、4个省级示范区、县(绵阳游仙区、广元市中区、南充西充县、宜宾翠屏区)、1个民族地区示范县(甘孜州道孚县)。一批批红十字志愿工作者活跃在乡村和城市社区中,为贫困孤残人员和弱势群众提供人道关怀与救助。
  5、交流合作与援助项目不断增加。近年来,我省红十字会先后与加拿大、挪威、美国、德国红十字会,香港、澳门特区红十字会,台湾红十字组织,以及亚洲国际团结协会等近20个国家、地区红十字会(组织)和国际非政府组织积极开展了交流合作,先后争取到无偿援助资金6787万元,使100多万群众受益。项目包括助医、助学、扶贫、救灾等方面。例如,由香港盲人辅导会和美国心连心援助的白内障复明项目,在省内18个市、42个贫困边远地区开展免费或减费(600元/例)手术救助活动,使4892名白内障患者重见光明。由挪威红十字会援助480余万元为甘孜州农牧民开展健康知识培训和为州红十字会及所属6个县红十字会配置了交通工具和办公设备,有力地促进了民族地区州、县红十字会的建设,被挪威红十字会称为“甘孜模式”。由欧盟人道主义救助办公室无偿援助资金604万元,先后在南充、遂宁8县15个乡(镇)实施了救灾和改水改厕项目,受益群众2.1万人。由港澳救世军等9个国际非政府组织无偿援助资金4400余万元,在凉山州红十字会设置“红十字'心语'性病、艾滋病咨询中心”,开展乡村医疗卫生、乡村人畜饮水、农村小额信贷扶贫项目,惠及凉山州6县(市),救助贫困群众100余万人。其中,美姑县井叶特西村在实施红十字“养羊”项目和“人畜饮水”项目后,人均收入由2001年的480元增加到2004年的1450元,儿童入学率由45%上升到96.42%,全村132户有120户新修了房屋,户均存款1万元,最多的达到3万元。
  省政府充分肯定全省红十字会对外交流合作取得的成绩,给予项目援助的3位外国专家颁发了“金顶奖”(该奖项系省政府专为四川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专家设置,每年只授予5名)。
  二、当前贯彻“红十字会法”和“实施办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全面贯彻“红十字会法”和“实施办法”的认识有待提高。从政府层面讲,有的地方政府和部门思想不重视,认识不到位,没有把贯彻执行“一法一办法”当成是自己应尽的职责,落实红十字会的法规政策的意识不强,致使一些法律和政策没有很好得到贯彻落实。从社会层面讲,“红十字会法”和“实施办法”的公益宣传还不够,社会知晓度和参与度还不够高,增加了红十字会开展工作的难度。
  (二)政府支持、资助红十字事业发展方面有待加强。“红十字会法”规定的“县级以上红十字会根据工作需要配齐专职工作人员,人民政府对红十字会给予支持资助,开展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红十字会的备灾救灾车辆执行紧急抢险救灾任务时免交过路费”等方面落实上还有差距。
  (三)管理体制未理顺,机构不健全,制约了全省红十字事业的发展。全省21个市(州)红十字会理顺管理体制的12个,绵阳、广元、达州、资阳、眉山5个市虽然编制部门出台了理顺红十字会管理体制的文件,但其人、财、物还未从卫生部门单列出来,专司红十字会工作的常务副会长没配到位。遂宁、攀枝花、巴中、乐山等4市编制部门还没出台理顺红十字会体制的文件,红十字会工作人员配备也少,一般只有一两个人支撑着市红十字会的工作,影响了红十字会工作在基层的落实。同时,市、县级红十字会基础条件薄弱,办公条件和经费严重不足。有的地方部门领导把红十字会当作安排人员、解决人员待遇的地方,致使红十字会干部存在年龄偏大、文化知识结构偏低等问题。
  三、进一步贯彻“红十字会法”和“实施办法”的主要措施
  (一)提高干部群众对贯彻“红十字会法”和“实施办法”的认识。要充分认识红十字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改善民生、解决人民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实现共建共享和谐和改革成果中,有着其它组织不可替代的作用,自觉增强服务意识。省政府将进一步按照“红十字会法”和川委办〔2005〕2号文件规定,要求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每年至少听取一次红十字会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红十字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级法制部门要把“红十字会法”列入全省“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提高全省干部群众对红十字会的认知度。要加大红十字会公益宣传力度,电视、报纸、网络媒体要围绕宣传贯彻“红十字会法”和川委办〔2005〕2号文件精神,结合每年“5·8”红十字宣传活动周等重大活动进行典型深度的公益宣传报道,以动员更多的社会爱心力量支持资助红十字会事业,为实现“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四川”多做贡献。
  (二)依法加快市(州)红十字会理顺管理体制的进度。采取上级促、领导帮、自身抓等措施,推进市级红十字会理顺管理体制工作。省政府2007年视情召开分管红十字会工作的部分市(州)长座谈会,专题研究贯彻落实“红十字会法”和川委办〔2005〕2号文件精神,依法理顺管理体制的问题,确保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提出的2007年底前全部理顺地市级红十字会管理体制的目标实现。同时,要求县级红十字会要按照红十字会法的要求,保证现有编制人员专编专用,配齐配强从事红十字会工作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并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工作经费,做到有人干事、有钱办事。
  (三)着力加强红十字会赈灾救助能力建设。各级政府要切实把红十字事业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全局,统筹加以规划和安排。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从政策层面和经费资助方面加大对红十字会的支持资助力度。要积极学习和借鉴兄弟省市的做法,按照政府资助、社会劝募、红十字会运作等多种途径,2年内争取建立四川省红十字会社会救助金规模达到3000万元,以增强红十字会的造血功能,推动红十字事业的健康发展。
  (四)依法加大对红十字会卫生救护培训工作的支持力度。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把红十字会群众性的卫生救护培训工作纳入健全社会公共安全应急管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制定相应配套政策措施,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政府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和配合红十字会开展群众性卫生救护培训工作,当前将重点抓好公安、交通、矿山等安全重点行业和驾驶人、旅游从业人员的急救培训工作,以有效地降低事故率和人员伤亡程度,更好地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
  (注释附后)注释:
  1、“百、千、万工程”。这是省红十字会2005年以来针对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展开的工作:“百”即为100名以上白内障患者、100名以上先心病患儿和100名以上肿瘤患者减免手术费或医疗费;“千”即募集社会资金在老少边穷地区捐建1000个村级卫生站;“万”即在农村地区免费培训10000名农村卫生救护员。
  2、“少儿互助金工程”。这是成都市红十字会2005年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发起设立0—18岁少年儿童参加的互助金工程,即每人每年缴费40元,年度住院等重大疾病最高报销费用可达8万元。经过宣传动员,目前全市有110万少儿参加了互助金,筹集资金4500余万元,对2万多名住院患儿进行了医疗救助,报销金额达到1400余万元。全国红十字会系统有北京、上海、河北、深圳等市开展了少儿互助金工作。
  3、“造血干细胞资料库”。为救助白血病患者而建立的中国造血干细胞志愿捐献者资料库,2000年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重新发起建立并开展工作,省级红十字会相应设立分库。四川省分库2001年11月建立以来,已宣传动员26422人份造血干细胞志愿捐献者资料加入信息库(全国入库40余万份),为11名白血病患者配型成功并进行了造血干细胞移植(全国移植超过500人)。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