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27日在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韩忠信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2007年2月26日至28日上午,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副委员长王兆国、李铁映、司马义·艾买提、何鲁丽、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顾秀莲、热地、盛华仁、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出席会议。国务院副总理吴仪,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各省(区、市)的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李成俊列席会议。会议共安排8项议程,其中法律案1项,条约案1项,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列席人员名单(草案)、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各1项,还有代表资格报告和任免案。现将会议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初次审议的法律案
本次会议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草案)》,受国务院委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田成平向会议作了关于就业促进法草案的说明。
为了促进就业,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推动经济发展同扩大就业良性互动,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在认真总结我国促进就业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深入的调查论证,拟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草案)》,这个草案已经2007年1月10日国务院第16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提请本次会议审议。
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在充分肯定近些年来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反复强调,人口多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将长期存在,解决就业问题是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扩大就业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目标。审议中,对修改完善就业促进法草案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强化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政策措施,以保持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力度。二是法律规定能具体化的要尽量具体化,以便于操作。三是对一些只能在法律中作出原则规定的,要抓紧研究制定配套办法,争取与就业促进法同时出台。
考虑到就业促进法与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社会各方面普遍关注,委员长会议决定,会后将就业促进法草案向社会全文公布,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尤其是基层群众的意见。
二、通过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议程草案、名单草案和常委会工作报告稿
会议表决通过了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议程草案,决定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预备会议审议;通过了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决定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通过了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常委会工作报告一致表示赞同。他们认为,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按照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认真履行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新的贡献。报告稿用大量的事实和数据说话,全面总结了常委会一年来的工作,充分体现了实事求是的精神。报告稿还对2007年的工作作出了总体部署,针对性和操作性很强,对做好今年的常委会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就进一步修改完善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做好常委会2007年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委员长会议建议,由吴邦国委员长代表常委会向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报告。
三、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何椿霖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确认杜德印、韩长赋、罗保铭、杜青林、袁纯清的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有效。
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李义超、邓中华、刘维明的代表资格终止。
现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978人。
四、条约及任免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和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关于确定三国国界交界点的条约》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任命张中伟为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关于国务院总理提请任免驻外大使的名单草案、关于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提请任命审判员的名单草案、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批准任免部分省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名单草案和关于补充任命香港基本法委员会个别委员的名单草案。
五、吴邦国委员长的重要讲话
吴邦国委员长在本次常委会会议结束时发表了重要讲话。
吴邦国委员长说,这次常委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为即将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做准备,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会议开得很好。五次大会是本届全国人大的最后一次例会,是在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大会除一些法定的常规议程外,很重要的两项议程是审议物权法草案和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制定物权法和企业所得税法是我国立法工作的大事。大会期间,希望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与代表一道,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这两部法律草案审议好、修改好、完善好。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常委会将向大会报告工作,接受代表大会的监督,要虚心听取代表们对加强和改进常委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过去四年工作基础上,再接再厉,把今后一年的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吴邦国委员长说,就业是民生之本,关系亿万家庭的切身利益,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中央历来高度重视就业再就业工作,特别是2002年以来,实施了积极的就业政策,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措施,有力地推动了这项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实践证明,中央提出的积极的就业政策和解决再就业问题的路子是完全正确的,关键在于狠抓落实,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制定就业促进法,将行之有效的就业再就业政策措施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是十分必要的,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28日上午常委会会议闭会后,吴邦国委员长主持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专题讲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莫荣研究员主讲《完善我国促进就业的法律制度》。莫荣同志从我国就业的现状和问题、就业促进立法是建立就业长效机制的必然选择、对就业立法的几点建议等三个方面作了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