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二十七次会议

时间:2009-07-02来源: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息中心
  

  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07年3月27日至29日在成都举行,会议议程共13项。
  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四川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评议工作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水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审议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办法(草案)》的议案,并对该条例、实施办法(草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表决,决定将该条例、实施办法(草案)列入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会议还再次审议了《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实施办法(草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情况的报告、关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职务犯罪情况的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席义方向会议提交了关于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情况的书面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忠信提交了关于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情况的书面报告;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交了关于许可对省十届人大代表李培学采取强制措施的书面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席义方主持了本次会议的两次全体会议,并在会议结束时作了重要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忠信、王荣轩、陈文光、刘子寿、钮小明、陶晞晦、杨志文和委员共72人出席了会议。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张作哈、刘晓峰,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文敬,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邓川,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3名全国人大代表和9名省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省政协副主席杨海清应邀参加了会议。
  8名公民旁听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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