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29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省十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省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城环资委)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共4件,即:翟峰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四川省建筑节能条例〉的议案》(第5号)、翟峰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四川省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办法〉的议案》(第6号)、李勇林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出台我省城市公交地方性法规的议案》(第12号)、钟祖祥等19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议案》(第35号)。
城环资委于1月29日和3月5日两次对上述4件议案的办理工作进行了研究,并向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八十二次主任会议提出了办理建议意见的报告,经主任会议审议同意,转送省政府研究办理。在办理过程中,城环资委多次与省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了联系和沟通,6月下旬,收到了省政府关于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10月30日,城环资委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对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翟峰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四川省建筑节能条例〉的议案》(第5号)
省政府已将《四川省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列入2007年省政府规章的制定项目,经过省级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四川省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已于7月31日经省政府第1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9月18日以省人民政府215号令发布,并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二、关于翟峰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四川省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办法〉的议案》(第6号)
省政府认为,目前,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比较多,有些法规已规定了公众参与环保的内容。如国家环保总局公布了《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对政府和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范围、公开的方式和程序、监督与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便于公众参与。今年9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办法》的有关条文中,已对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分别作了详细的规定。省政府将在认真贯彻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同时,积极推进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立法工作。
三、关于李勇林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出台我省城市公交地方性法规的议案》(第12号)
省政府认为,目前,国务院正在抓紧制定《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计划2007年出台。前不久,国务院法制办已将《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在互联网上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从国务院正在制定的《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的内容来看,李勇林等代表在该议案提出的建议大都在其中得到了体现。待国务院出台的《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实施后,省政府将根据《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的实施情况,结合我省的实际,协助省人大常委会适时制定我省城市公共交通地方性法规。
四、关于钟祖祥等19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议案》(第35号)
省政府认为,制定《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很有必要。今年9月27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已批准了《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目前,省建设厅正在抓紧草拟《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一旦条件成熟,省政府法制办将优先把该项立法列入省政府立法计划,并抓紧进行审查论证工作,适时报请省政府常务会审议,并按法定程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城环资委认为,省政府对上述4件议案的办理工作是积极、认真的。特别是对制定《四川省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的议案已出台了行政规章;对其他3件议案的办理工作也是认真办理的,经城环资委审议,同意上述办理意见。同时,我们也将积极配合省级有关部门切实做好4件议案的立法调研和论证工作,努力推进这几件地方性法规的制定。
鉴于以上情况,建议第5、6、12、35号议案暂不列入四川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会议议程。
以上报告,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