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6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任命刘玉顺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
2008年1月16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任命刘玉顺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