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少平辞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时间:2009-07-03来源: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息中心
  

2008年1月16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李少平本人提出辞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少平辞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