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24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设置8个专门委员会,序列为: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委员会;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外事侨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