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24日在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邓 川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
200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在中共四川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人民政府的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发展第一要务,忠诚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认真落实“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充分履行检察职责,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积极推进检察改革,大力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四川发展新跨越做出了贡献。
五年来,认真实践检察工作主题,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任务,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各类刑事犯罪,共批捕186512人,起诉203655人。坚持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摆在突出位置,依法查办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11271人,其中,重特大案件5437件,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涉嫌犯罪的要案924人,其中厅级干部56人,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342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99亿元。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制定了《促进市场化配置资源预防职务犯罪的实施意见》,全面开展个案预防、行业预防、同步预防、警示预防,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全面加强诉讼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5151件,依法纠正侦查机关不当插手经济纠纷1468件;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692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提出抗诉2948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021件;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17899件,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991件。我省的刑事检察工作、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涉检信访工作均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介绍了经验。
五年来,围绕党委、政府重要部署开展专项活动,提高服务改革发展稳定的水平。着力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开展了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侵犯知识产权、集资诈骗等涉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济犯罪专项行动,共批捕3993人,起诉4018人,监督侦查机关立案747件;着力于促进市场化配置资源,开展了查办妨害市场经济秩序职务犯罪专项活动,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犯罪2809人;着力于推动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深入开展,2006年以来立案查处其中的职务犯罪1286人;着力于服务新农村建设,立案查办危害“三农”的职务犯罪2403人;着力于保障民生、维护民利、促进民和,立案查办教育卫生、社会保障、扶贫优抚、征地拆迁、移民补偿等领域的职务犯罪1291人;着力于保障民权、促进安全生产,开展了查办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等专项行动,查办相关职务犯罪386人;着力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支持(督促)起诉、依职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办理涉及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权益的案件2171件;着力于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益,开展了清理纠正超期羁押专项活动,实现了全省刑事诉讼各个办案环节“零超期”。
五年来,不断深化检察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了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在全国率先开展检察技术工作运行机制改革和驻狱检察室由县级检察院派驻改为市级院派驻改革,不断深化侦查工作机制、审查逮捕方式和公诉改革,规范死刑二审案件的审查和出庭工作。不断完善内部制约机制。省检察院制定了16项规范办案的制度,建立了执法责任、执法质量评查,职务犯罪案件撤案、不起诉报上级检察院审批和立案、逮捕报上级检察院备查,上级检察院对下级院财务检查等制度。积极推进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进一步完善接受监督机制。认真贯彻《监督法》,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三级检察院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2392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2851次,办理议案、提案、转办案件1453件,其中省检察院直接办理149件。省检察院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查办贪污贿赂、破坏市场秩序的职务犯罪、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等工作,并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加强和改进工作。在全国首批开展了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省人大常委会率先通过了《关于加强全省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的决议》。通过强化内外监督制约,规范了干警的执法行为,违纪违法案件逐年下降,受理群众对干警的举报下降39.8%;办案质量逐年提高,无罪判决率由2002年的1.7‰下降到去年的0.32‰,职务犯罪案件撤案率、不起诉率均下降了12.3个百分点。监所检察改革、检察技术改革、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公诉改革等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五年来,结合各项专题教育加强班子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前后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试点、政法队伍集中教育整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着力解决队伍与业务相关联的突出问题。建立了巡视督查、下级检察院班子成员向上级院党组集体述职、重大工作失误检讨等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大教育培训、实战练兵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检察干警司法考试通过率连续5年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干警比例从2002年的48.2%提高到2007年的72.2%。基层检察院建设不断加强,2006年以来有22个单位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下面,我主要报告2007年全省检察工作情况。
一、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省委关于集中整治农村和城市社会治安的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
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年批捕35682人,起诉41416人。突出打击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等犯罪活动。积极参加打黑除恶、禁毒、禁赌、打击破坏“油气田”、“电力、电信和广播电视设施”犯罪,整治非法用工、打击非法传销等专项行动。依法批捕黑恶势力1260人,起诉686人;批捕杀人、强奸、爆炸、绑架等暴力犯罪1862人,起诉1946人;批捕毒品、赌博和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20911人,起诉22619人;批捕非法拘禁、强迫职工劳动、破坏选举等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的犯罪236人,起诉264人。
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经济犯罪。结合专项行动,依法批捕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扰乱市场秩序、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960人,起诉967人。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共向行政机关查询案件1711次,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向侦查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74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侦查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经济犯罪案件181件。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全省检察机关认真坚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取得新成效。
着力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全年立案查办职务犯罪2193人,同比上升5.4%,其中贪污贿赂5万元、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的大案937件,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犯罪要案162人,其中厅级干部7人。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58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1亿元。
着力查办危害民生的职务犯罪。把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作为维护民生之要,共查办侵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利的职务犯罪183人,其中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环境污染事件、非法用工背后的渎职犯罪93人,贪污挪用社保资金的职务犯罪17人,严重危及食品、药品安全的职务犯罪45人。把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作为维护民生之本,共查办侵害群众人身、民主权利的职务犯罪45人。把保护公民的财产权益作为维护民生之基,共查办侵害群众合法财产权的职务犯罪472人。
着力查办商业贿赂及行政执法、司法领域中的职务犯罪。以查办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专项工作为重点,不断加大查办商业贿赂中的职务犯罪力度。共立案查办598人。立案查办行政机关职务犯罪776人,上升14.6%,其中,行政执法机关433人,上升25.5%。立案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137人。
继续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做好预防工作。积极配合省人大内司委做好《四川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草案)》的立法调研和起草工作。结合办案,向党委、政府提出预防对策建议和检察建议515件,开展预防咨询1041次、警示教育1227次,调查剖析犯罪原因250件,按规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44次。
三、全面加强诉讼监督工作,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
全省检察机关着眼于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断强化诉讼监督,保障国家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
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对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犯罪等有罪不究、有案不立的,加大监督力度,共监督立案1007件,对不当插手经济纠纷等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纠正392件。通过审查案件,依法追捕784人,追诉452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书面提出纠正意见307件(次)。
加强审判监督。在刑事审判监督中,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23件;依法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724件。在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中,对认为确有错误的生效民事行政裁判依法提出抗诉52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58件,法院审结357件,改判140件,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和调解结案84件。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组织开展了刑罚交付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和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行动。共纠正刑罚执行、监管活动违法203人,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5041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60人。
四、结合办案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全省检察机关把依法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着眼于遏制、预防和减少犯罪,依法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省检察院制定了《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实施办法(试行)》。对没有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捕1790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决定不诉801人。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行专人审查、分案办理等改革措施,依法适用轻缓刑事政策4109人。建立案件繁简分流和快速起诉轻微刑事案件工作机制,向法院提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9560件,对被告人认罪案件提出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理9319件。结合办案,依法提出从宽处罚的量刑建议5737件。对邻里、家庭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和交通肇事等过失犯罪案件,积极开展刑事和解,共办理987件。
着眼于保护人民群众的司法权益,认真办理涉检信访案件。开展了涉检矛盾纠纷排查,清理进京到省访46件,已办结45件,息诉39件。开展下访巡访活动836次,化解告急访、老上访、集体访190件。审查处理举报控告申诉19847件,检察长接待举报控告申诉3415人。检察机关受理刑事申诉、刑事赔偿案件下降了30.6%和27.5%。
着眼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弱势群众权益,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效能。继续探索支持(督促)起诉新路子,办理国有资产流失等涉及国家、社会公益和特殊群体利益的案件277件;依职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629件,依法保护国家集体利益。积极探索农民工维权机制建设,依法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五、坚持严格公正执法,彰显司法文明
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不断强化对人权的刑事司法保护,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依法保护无辜公民和涉案企业的合法权益。通过审查案件,对不构成犯罪的939名涉案人员依法不批准逮捕,对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38人决定不起诉。通过初查,对举报失实的54名被举报人予以公开正名。讲究办案方式方法,在查办涉及企业人员的职务犯罪中,一般不查封企业帐户、不扣押企业财产,对企业负责人慎用强制措施,避免造成企业停产、职工失业。
依法保护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结合办案,积极探索建立被害人及其家属权益保障机制。成都市检察院和蒲江等县检察院分别与当地民政局、教育局、总工会、妇联、团委、残联等部门,联合制发了刑事被害人困难救助办法,设立了困难救助基金,已救助87人。付某被人抢劫杀害后,其妻子、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母亲、5岁的女儿一家人的生活极其困难。蒲江县检察院及时启动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为她们落实低保、“两免一补”等政策,并商司法局为她们免费提供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律援助,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认真落实法律援助、律师会见、权利义务告知等制度,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权利和诉讼权利。依法查办司法人员的滥权枉法、刑讯逼供。积极推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依法纠正原刑事处理错误案件28件,给予刑事赔偿34件,支付赔偿金59万元,返还财产81万元。注重文明执法、理性司法,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德昌县检察院发现服刑人员黄某11岁的女儿无人抚养,左手因烧伤手指粘连不能正常学习生活的情况后,积极开展爱心救助,捐款捐物,联系医疗,使小孩十年未伸直的手指恢复了健康,受到社会的广泛好评。
六、大力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干警整体素质
全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作风建设的部署,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班子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
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在作风整顿建设中,以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努力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干警头脑,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突出整改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健全教育和警示机制。注重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干警的思想和行为,着力造就忠诚、公正、文明、廉洁的新时期检察官群体。攀枝花市西区检察院法警大队副队长陈军同志被追授为全国模范检察干部、中国杰出青年卫士。南充市检察院反贪局长王岚同志被评为中国第七届十大杰出检察官,简阳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刘惠琼同志被授予省级“五一”劳动奖章,21名同志被评为四川省政法战线先进干警。
认真组织实施检察人才工程。省检察院组织实施了“人才强检、素质兴检”的人才战略工程,大力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制定了《“十一五”期间全省检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全省举办司法考试、专项业务、新进人员培训班120余期,培训干警5000余人(次),去年全省检察干警司法考试通过率达到52.75%,同比上升29个百分点;开展了评选“十佳”侦查监督干警、司法警察技能比武、新任主诉检察官资格考试、以案析理等岗位练兵活动。公开招录、选调优秀大学生407名充实基层检察院。继续完善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全面展开了干警执法档案建设工作。
全力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深入推进检察业务、队伍、信息化“三位一体”机制建设。认真做好4个全国基层院规范化建设试点院的试点工作。积极开展内地检察院与三州民族地区基层检察院结对帮扶工作。检察机关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取得明显的成效。去年,攀枝花市东区检察院荣获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提名奖,凉山安宁检察院等12个单位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综观五年来全省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党委坚强领导、人大加强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检察院和全省检察干警表示衷心感谢!
回顾几年来全省检察工作情况,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法律监督实效与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还有差距。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在一些干警身上体现得还不够充分。有的存在就案办案,机械执法的倾向。有的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的能力有待提高。二是领导班子和队伍的年龄、文化、专业结构还有待进一步改善。队伍的年龄结构不够合理,整体专业素质还不高,缺乏高层次专业人才和综合性实用人才。检察官后备人才储备不足。尤其是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招考人员难,留住人才更难,检察官“断档”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三是检务保障有待进一步加强。经费紧缺的问题仍是制约检察工作开展的重要因素。急需建立基层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正常增长机制和检察机关基础设施建设、装备购置更新保障机制。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并在今后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践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强化法律监督,切实提高监督能力,为推动四川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保障。
第一,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引,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引领检察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服从、服务于“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全省工作总体取向,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治意识、民生意识、监督意识。继续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努力维护法制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公平正义,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四川,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第二,切实加大法律监督力度,服务全省工作大局。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暴力犯罪、黑恶势力、毒品和抢劫、抢夺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积极参与平安创建,推动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依法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金融监管、危害证券管理、集资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努力营造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依法查办各类职务犯罪,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努力营造规范廉洁的政务环境;依法强化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行政诉讼和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严格区分合法收入与违法犯罪所得的界限,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的界限,违规经营与违法犯罪的界限,不正之风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探索失误与违法犯罪的界限,公正理性执法,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依法办案与服务发展相统一。
第三,深入推进检察改革,促进工作创新发展。积极探索建立增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合力的协调机制和监督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深入推进检察业务、队伍和信息化“三位一体”机制建设,通过信息网络手段对业务工作实行流程管理、质量控制。继续做好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加强干警执法档案建设,着力规范执法行为,提升办案质量。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加强检察宣传工作,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立法进程,完善人民群众依法有序监督检察工作的机制,不断强化外部监督。推进检察委员会制度改革,深化审查逮捕和公诉方式改革,完善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措施。进一步完善检务保障机制。
第四,围绕党的建设新要求,全面加强班子队伍建设。着力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干警,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坚定理想信念,深化作风建设,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着眼于全面提高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谋划工作、推动工作、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加强教育、监督和管理,健全和落实各项制度,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着力提升检察干警整体素质,深化检察人才工程,完善选拔任用、考核奖励和遴选机制,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繁荣检察文化,弘扬职业道德;坚持从严治检,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着眼于提升基层检察院建设水平,继续抓好全国基层院规范化建设试点和经验推广,完善和落实上级院领导联系基层、业务部门对口指导、内地与民族地区结对帮扶等制度,促进协调发展;加大对边远、民族地区基层检察院的扶持力度,努力解决检察官断档、人才流失以及检务保障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省检察机关决心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省第九次党代会、省委九届四次全会和本次会议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四川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