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时间:2009-07-02来源: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息中心
  

2007年7月24日在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荣轩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省十届人大常委会2007年工作安排,为有效地推动和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的贯彻实施,6月4日至8日,省人大常委会组织了《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在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杜青林同志对这次执法检查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务求实效”。6月4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了《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动员会,在听取省政府、省经委、省水利厅、省建设厅关于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的情况汇报后,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席义方作了重要讲话。会后,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分为4个小组赴岷江、沱江、嘉陵江流域的成都、内江、广元、南充4市开展了《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检查。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忠信、王荣轩、刘子寿、钮小明的带领下,有10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和8名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参加检查,由省环保局、省经委、省水利厅、省建设厅负责同志陪同,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明查暗访等形式,检查了4个市及所辖13个区(市)县的27户企业和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等设施,其中暗访和抽查了7户企业。检查组认为:我省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和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做了大量工作,水质状况明显改善,但是,水体污染负荷呈现加重趋势,流域水环境容量有限,四川省排水管理条例立法滞后,水污染形势仍然严峻,饮用水源安全隐患依然存在。下面,我受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委托,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取得的成绩
  为推动和促进我省重点流域岷江、沱江、嘉陵江早日实现“还三江清水”目标,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省人大常委会不懈努力,本届连续五年开展了《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其中四年是由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实施的,重视程度是前所未见的。省政府及沿江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强了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在进一步整治工业污染源、城市生活污染源的基础上,推动和促进了农村污染源整治和饮用水源保护,并取得了积极成效。2006年四川省地表水省控监测断面中,有69.4%的断面满足水环境功能要求,11.6%的断面满足Ⅰ类水质标准,32.2%的断面满足Ⅱ类水质标准,24.8%的断面满足Ⅲ类水质标准,Ⅳ类水质标准的断面为18.2%,Ⅴ类水质标准的断面为2.5%,劣Ⅴ类水质标准断面为10.7%。岷江水系58.8%的断面满足规定的水质要求,干流区域性污染有所控制。沱江水系45.7%的断面满足规定的水质要求,流域性污染有所缓解。嘉陵江水系91.7%的断面满足规定的水质标准,干流及部分支流水质保持优良。
  通过各方共同努力,全省水环境质量逐步改善。2006年,五大水系监测断面中,75%的断面达Ⅲ类以上标准(2005年为71.2%),比2001年上升16.9%,5个出川断面水质均达标。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省政府及沿江各级政府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四川”的要求,以不断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加强领导,层层落实目标责任。2007年初,省政府将环境保护列入“十大惠民行动”;为了强化环境保护,促进四川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要求省级有关部门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环保工作。各级政府把环境保护纳入党政“一把手”目标考核,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全力推进环境保护的新格局。成都、内江市还分别制定出台了《岷江成都段河道水生态保护规划》和《内江市濛溪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按规划逐项落实。
  (二)加强工业污染源整治和农村面源污染治理
  随着城乡经济的迅速发展,工业污染加重,规模化养殖污染日趋突出。为有效抓好污染治理工作,全省各级政府坚持每年整治一批重点排污企业,从2003年至2006年共挂牌整治4270家,其中省级整治1002家,各市(州)整治3268家。2007年,省政府先后发出通知,要求开展工业污染源综合整治和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源综合整治工作。在继续开展重点工业污染源综合治理中确定了治理目标,对电力、冶金、化工、造纸等行业的200家重点污染源企业进行治理,并将其中15家企业纳入省挂牌督查目标。为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对日排废水量在100吨以上的企业安装了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对所有火电企业安装了烟气自动监控系统并实现省、市(州)、县(市区)三级联网,对全省的工业污染源实行动态管理。在畜禽养殖污染源综合整治中也确定了治理目标,对全省50家重点畜禽养殖污染企业实施污染治理,其中,5家纳入省挂牌督查整治。2007年,成都、内江、广元、南充4市按计划共挂牌重点污染企业分别是13、13、9、9个,目前正在整治中;畜禽规模化养殖企业分别是2、2、6、5个,现也在整治中。
  成都市完成了省控12家和市控30家重点排污企业的限期治理,完成了111家日排废水100吨以上的工业企业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对规模小、治理设施不配套的小屠宰场点实施了全面整治,共整治压缩屠宰场216家,确保规模化屠宰场污水达标排放,全面推进标准化养殖小区和适度规模化养殖场建设,集中整治养殖场1409家,取缔975家。
  内江市累计投入治污资金7亿多元,治理各类企业130户,三年削减COD(化学需氧量)4.8万吨,氨氮2000余吨。现正在对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实施整治。
  广元市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市工业废水排放量比上年减少了622.49万吨,其中COD排放量减少了895.59吨,氨氮排放量减少了54.07吨。嘉陵江流域水质有所好转,主要指标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
  南充市政府投资1200万元,组织开展了消灭水葫芦的工作,集中打捞水葫芦2万多亩。
  (三)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自1998年以来,全省32个设市城市、124个县城和重点镇启动了城市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截至2006年底已建成并投入运行的城市污水处理厂40座,日处理能力达233.5万m3,己开工建设的城市污水处理厂31座,日处理能力可达101.5万m3;已开展可研、立项等前期工作的城市污水处理厂50余座,设计日处理能力可达125万m3。
  成都市已建成污水处理厂14座,其中,中心城区5座,污水日处理能力达124万m3。2006年全市污水处理量36680万m3,污水集中处理率达60.2%;中心城区日处理污水量76.35万m3,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3%。积极推进雨污分流工作,中心城区完成了二环路内1080户排水户的雨污分流和64条街道雨污管网的整改。新都区投资8000万元,共建成雨、污管网60余公里。
  内江市主城区卫生垃圾填埋场正抓紧施工建设;资中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第一期工程已完成施工,目前,正在进行第二期工程建设,预计10月投入运行。这些项目建成运行后,将大大减少城市生活垃圾带来的污染,促进环境质量的进一步改善。
  广元市投资8000万元,建成了日处理污水5万吨的污水处理厂,2006年污水处理量为1387万吨,预计今年将达到1460吨,污水处理率达到68.87%。
  南充市投资近亿元建设日处理6万吨污水的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今年可望满负荷运行。
  (四)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工作
  目前,全省已完成了3718个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工作,其中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246个,农村小集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3472个。省控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总体水质趋好,省控统计的55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中,全部达标的有37个,占总数的67.3%,比2005年同期提高了9.3个百分点。为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排污口进行了整治。进一步加大了32条重点小流域的综合整治,部分河流水质有所好转。目前,全省城市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共有29个排污口,其中,已经取缔13个(含1个排污口自然停产),11个正在取缔,5个纳入取缔计划。2006年省政府把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列入全省“十大惠民行动”,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和重要督查事项。自启动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以来,共投入资金7.37亿元,解决了236.5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全省已规范网箱养鱼1300万亩,占网箱养鱼总数的92.2%,取缔水库施肥养鱼25.6万亩,占水库施肥养鱼的60%。全省498个水域功能区进行了确界立碑,并通过碑文公告了水域功能区的保护范围、水质管理目标和保护措施。加强了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编制了应急预案。
  4个市在饮用水源保护中做了大量工作。南充市政府出台文件并补助资金1100万元,取缔升钟水库3429口超限网箱,此项工作落实后,可有效改善水库水质。成都市对河流沿岸影响饮用水安全的排污单位进行了彻底排查和整治,共关闭保护区内的水污染企业和单位583家,限期治理重点工业企业97家,搬迁畜禽养殖户2597家,取缔一、二级保护区内各种排污口3633个。内江市从今年开始将陆续投入资金7000万元,对濛溪河流域沿岸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水产养殖、畜禽养殖和工业污染等进行全面治理,以加强饮用水源的保护。广元市大力查处影响饮用水源安全的违法行为,取缔了一级保护区的违法企业2家(青川县双龙石英厂、青川康复石英砂厂),限期整改、搬迁了8家存在污染隐患的企业。
  (五)进一步提高环境执法能力,强化监督管理
  “十五”以来,我省环保投入逐年递增,2001—2005年,全省环保事业累计投入资金达449.3亿元,比“九五”累计增长近三倍。沱江污染事故后,各级政府加大了环保投入力度,2004年—2007年,省财政用于环保方面的投入近10亿元。全省新增环境监察车辆190辆,环境监察执法装备190套,200个环境监察机构中有169个达到国家标准。2006年,全省新建重点排污企业自动在线监控设施100台(套),累计达到500台(套)并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增强了预警能力,环境执法能力进一步提高。
  全省已连续4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一是狠抓饮用水源保护区执法检查,全省共出动17207人次,检查饮用水源地2557个,查处违法企业105家。二是组织工业园区检查整治,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4300人次,检查工业园区(含工业企业集中区)101个、企业1279家,查处环境违法企业94家。三是狠抓违规建设项目的清理,先后对6903个建设项目进行了清理,查处未批先建项目481个。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2006年,全省共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7937个,环评执行率为99.55%,“三同时”执行率也达到97.3%。
  4个市在环境执法过程中加大了力度,如:2005年以来,广元市旺苍县对公路、铁路沿线24家洗选厂、84家土焦厂、242个土焦窑、52家石灰窑进行了整治和关闭,减轻了白水河、东河、清江河和后坝河的污染。
  二、存在的问题
  2006年以来,省政府及沿江各级政府认真贯彻执行《水污染防治法》,积极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岷江、沱江、嘉陵江水质明显改善,但全省水污染问题仍然突出,水污染形势依然严峻,主要有:
  (一)饮用水源安全隐患突出
  目前,全省城市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共有29个排污口,仅取缔和关闭13个排污口,其余16个排污口的取缔和关闭工作进展缓慢,继续对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大量排污,构成极大威胁。21个市州政府所在城市中,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今年一季度不达标的有5个城市。乡镇生活污水和垃圾等污染物直接排入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状况仍然十分突出,严重影响城市饮用水源安全。据检查,截至2006年底4个市农村饮用水不安全情况为:成都市285.36万人,内江市165.52万人,广元市112.88万人,南充市224.68万人。截至2006年底全省农村饮用水不安全总数为2908万人,其中,饮用水水质不达标人数为1689.4万人,占59.8%。尤其是广大农村饮用水源水质监测还是空白,农村饮用水源安全隐患十分突出。
  (二)农村畜禽养殖污染严重
  数据表明,全省畜禽养殖年排放COD390万吨,排放氨氮约79万吨,分别是工业排放量的13倍和38倍,是生活污染排放量的8倍和17倍,畜禽养殖污染已成为我省农村面源污染的重要污染源。全省年出栏生猪9495万头、羊2783万只、牛392万头,其中,规模化养殖年出栏生猪482.66万头,占5.1%。规模化养殖率虽低,但规模化养殖污染特别严重。一些规模化养殖企业对畜禽粪便仅作简易处理便直接排放,造成周围环境恶化。
  (三)城镇生活污染仍然严重,环保基础设施不适应治理的需要
  2006年,全省城市(32个设市城市和124个县城)污水排放总量为16亿m3,其中,排入岷江、沱江和嘉陵江“三江”的污水达13.98亿m3。我省已建成并投入运行40座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为233.5万m3,但32个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仅为49.38%,县城污水处理率更低,仅为4.07%。目前,我省已经建成或基本建成投入运行的城市垃圾处理场有34座。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年清运量为870.3万吨,其中,设市城市527.1万吨,县城343.2万吨。32个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57.04%。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仅5.63%。数据表明,部分已经建成的污水处理厂由于管网不配套,不能投入使用,长期闲置,即使投入运行的有的也达不到负荷量要求的70%。
  (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依然突出
  2006年,四川省地表水省控监测断面中,属于IV类水质的断面比例为18.2%,属于V类水质的断面为2.5%,属于劣V类水质的断面有10.7%,IV、V、劣V类水质占流域的30.7%。数据表明,1/3的流域断面水质污染严重。由于利益驱动和地方保护主义,一些地方对本地区的环境质量改善没有切实负起责任,对水环境污染治理漠不关心,尤其是对污染严重的企业未依法从严查处。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没有限期淘汰、取缔和关停,对化工、电镀、造纸、印染、冶炼等规模小、污染大的企业,没有采取坚决措施予以关闭,对有的企业为逃避处罚,采取偷排、暗排、漏排方式,将大量污染物肆意排入水域的行为姑息迁就。同时,一些地方的执法部门未严格执法,对违法排污监管不力,导致有的企业大肆排污,无所顾忌,加剧了水环境污染。
  三、几点意见
  针对《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中存在的上述问题,对改进和加强“三江”流域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三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
  2006年四川省环境质量公告中,岷江、沱江和嘉陵江的IV类、V类和劣V类水质断面分别占各自流域的41.2%、57.2%和8.4%。
  除嘉陵江水质相对较好外,岷江、沱江两江水污染依然严重。因此,省政府要继续抓好“三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加强领导,责成沿江各级政府抓紧落实岷江、沱江和嘉陵江流域污染治理的各项措施,进一步落实政府“一把手”环保目标责任制,实行奖惩逗硬,以确保“三江”水质达到划定的水域功能标准。
  (二)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坚决取缔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
  饮用水源安全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人体健康密切相关,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省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饮用水源保护,按照既定时间,坚决取缔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10余个排污口,并确保不再有排污口危害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
  (三)制定环境容量管理办法,流域实行科学布局
  目前,全省有14个市已无水环境容量,几大江河中沱江流域已无环境容量,岷江流域尚存一定环境容量,仅存于干流上游阿坝段、支流大渡河、青衣江的部分偏远山区,大部分属于“冻结容量”,难以利用。因此,省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环境容量调查研究,制定环境容量管理办法,对流域布局实行科学化、法制化管理。
  (四)切实推进污水处理的管理工作,尽快出台《四川省排水管理条例》
  截至2006年底,全省已建成并投入运行的城市污水处理厂40座,已开工建设的城市污水处理厂31座,已开展可研、立项等前期工作的城市污水处理厂50余座。但是,从总体上看,我省的城市水环境污染形势仍然十分严峻。目前,仍然存在着城市污水管网建设滞后,配套资金不足,开征污水处理费和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难,收费标准起点偏低,以及实行BOT、TOT运行管理方式中经营合同不规范等问题。省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调查研究,切实推进污水处理管理工作,把《四川省排水管理条例》纳入今年的立法计划并尽快出台,使城市污水处理步入法制轨道。
  (五)切实推进污染减排工作,确保完成减排目标任务
  去年,全省总量削减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但形势依然严峻。我省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28.1万吨,较上年削减了1.38%;氨氮排放量为6.578万吨,较上年削减了1.08%;COD为80.6万吨,较上年增加了2.94%,没有完成2006年度的减排任务。污染减排是当前环保工作的重要内容,推进此项工作关系到我省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我省确定了六个方面的减排目标,任务相当艰巨。省政府要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的领导,适时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级政府落实治理减排措施,切实推进污染减排,确保完成承诺的减排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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