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8日在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
四川省财政厅厅长 黄锦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民政府的委托,向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报告四川省2008年财政预算变动及1至10月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1至10月全省及省级财政预算变动情况
(一)全省收支预算变动情况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以来,全省一般预算收入预算未作变动,全省一般预算收入预算仍为954亿元。
全省支出预算变动有一项:中央财政增加对我省包括国债补助资金在内的各类专项拨款补助740.09亿元。全省一般预算支出预算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2020.94亿元基础上变动为2761.03亿元。
(二)省级收支预算变动情况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省级一般预算收入预算277.8亿元,未发生变动。
省级支出预算变动有两项:一是中央财政增加对我省包括国债补助资金在内的各类专项拨款补助740.09亿元;二是省增加下达对市(州)和扩权试点县(市)专项拨款补助633.65亿元。以上两项品迭后,省级一般预算支出预算由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457.42亿元变动为563.86亿元。
以上预算变动情况,请予审查。
二、1至10月全省及省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我省先后遭受了建国以来罕见的雨雪冰冻灾害、建国以来强度最大、破坏性最强的汶川大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冲击,最近又受到了全球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各级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挖掘发展潜力,降低不利因素影响,尽最大可能地保持了经济发展、财政增收,前三季度全省GDP增长9.5%,财政收入增幅超过20%。
(一)预算执行的总体情况
1.全省预算执行情况
1至10月,全省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860.93亿元,为预算的90.2%,同口径增长21.7%,其中:税收收入完成607.62亿元,为预算的84.6%,增长18.7%;非税收入完成253.3l亿元,为预算的107.4%,同口径增长31.3%。上划中央“两税”收入完成358.94亿元,为计划的85%,增长18%。上划中央所得税完成180.65亿元,为计划的97.3%,增长18.1%。因此,全省财政一般预算总收入完成1400.52亿元,为预算的89.7%,同口径增长20.2%。
1至10月,全省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670.16亿元,为预算的60.5%,增长53.4%。重点支出执行情况是:教育支出259.08亿元,为预算的70.8%,增长35.7%;科学技术支出16.01亿元,为预算的63.8%,增长46.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4.76亿元,为预算的61.1%,增长150.8%;医疗卫生支出92.19亿元,为预算的69%,增长49.1%;环境保护支出29.31亿元,为预算的30.2%,增长56.2%;城乡社区事务支出89.08亿元,为预算的93.4%,增长34.3%;农林水事务支出129.29亿元,为预算的54.8%,增长38.3%;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支出142.14亿元,为预算的87.1%,增长69.8%。
全省基金收入完成606.49亿元,为预算的123.3%,增长52.4%。全省基金支出完成548.54亿元,为预算的82%,增长70.8%。
2.省级预算执行情况
1至10月,省级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72.35亿元,为预算的98%,同口径增长16.9%。
省级一般预算支出完成273.94亿元,为预算的48.6%,增长39.9%。重点支出执行情况是:教育支出31.64亿元,为预算的58.3%,增长63.1%;科学技术支出4.58亿元,为预算的52.9%,增长3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78亿元,为预算的47.6%,增长43.4%;医疗卫生支出8.15亿元,为预算的45.2%,增长42.6%;环境保护支出10.3亿元,为预算的32.4%,增长5.4%;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51亿元,为预算的42.2%,增长454.5%;农林水事务支出23.53亿元,为预算的40.6%,增长41.2%;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支出66.02亿元,为预算的81.1%,增长83.3%。
省级基金收入完成80.39亿元,为预算的126.6%,增长68.5%。省级基金支出完成41.35亿元,为预算的39.2%,增长6.8%。
1至10月省级预算支出进度较低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目前中央对我省灾后恢复重建基金实行的是总量包干制度,重建基金(资金)需要按照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安排,前期中央已经先期下达了部分专项预算,但具体项目正在与专项规划对接,部分项目尚未开工,支出尚未实现。二是今年九、十月份中央追加我省专项补助较多,仅10月下旬就下达资金24.7亿元,部分项目主管部门正在研究制定分配方案,因此部分专项资金在10月底前无法实现支出。对于一些急需的项目,我们已通过先行调度资金等方式给予了保障。
(二)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1.财政收入增幅同比持续回落。由于地震对我省工业与服务业造成了较大影响,5月份以来,财政收入较快增长的势头出现逆转,财政收入增幅明显下滑。从累计情况看,全省一般预算收入4月底增幅为37.3%,同口径5月底变为33.3%,然后逐月下滑至10月底的21.7%,六个月内共回落15.6个百分点。从当月的情况看,全省一般预算收入同口径增幅从6月份当月的25.6%下滑到8月当月的3.3%,9月当月增长8.1%,10月当月收入出现了自2004年以来的首次负增长,当月增长-1.6%。
2.税收收入增幅快速回落。由于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房地产投资与开发以及建材业等相关行业受到较大影响,来自房地产领域的税收增长出现了较大幅度回落。同时,受地震和国内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股市持续下跌,投资者信心受到严重影响,企业融资困难,经营难度加大,企业利润下降;加之兑现灾后恢复重建税收减免政策,6月份以来,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这四大主体税种收入增幅同比全面回落。受此影响,同期全省地方税收收入增幅呈现逐月下滑趋势。1至10月,全省税收收入同比增长18.7%,增幅比去年同期下降17.7个百分点,比1至4月累计增幅下降13个百分点。
3.重灾区收入形势仍然较为严峻。1至10月,6个重灾市(州)中有4个市(州)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同比出现负增长,另外2个市(州)收入尽管保持了增长,但增幅同比有较大幅度下滑。10个极重灾县(市)除彭州市外,其余9个县(市)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同比均出现负增长。扣除捐赠收入后,1至10月,德阳、绵阳、广元、阿坝同比分别增长-11.8%、-5.1%、-7%、-41.3%;成都、雅安同比分别增长28.3%、14.7%,增幅同比回落27.2个、18.8个百分点;汶川、北川、都江堰、绵竹、什邡等5个重灾县(市)同比分别增长-43.8%、-33.6%、-30.7%、-24.4%、-18.5%。10月份当月,6个重灾市(州)均出现负增长。
4.财政支出保持较快增长。截至10月底,全省一般预算支出增幅高达53.4%,比上年同期提高15.6个百分点。5月份以来,全省一般预算支出累计增幅逐月提高,五个月内共提高15.2个百分点。支出实现较快增长,主要是地震灾害发生后,各级加大了对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的投入。此外,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对经济发展和各项民生事业的支持力度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财政支出的较快增长。
(三)全年财政收支情况的初步判断
目前,地震造成的不利影响正在逐步削弱,灾后恢复重建所带来的积极影响正在逐步释放,但全球金融危机及全球经济放缓对我国以及我省的影响正在逐步显现和加深。因此,从全年情况看,财政收入形势不容乐观。初步预计,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通过轻灾和无灾地区的加快发展、增强支撑作用,以及重灾地区的奋力自救、弥补灾害带来的损失,全省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954亿元左右,仅能完成年初预算任务。全省算总账有望实现收支平衡,但重灾地区将出现赤字,赤字市、县数量将增加。
(四)省对市、县的财政转移支付情况
为了积极应对地震灾害给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人民群众正常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进一步提高全省基本公共服务水平,2008年,我省继续完善了转移支付办法,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低保支出扩面提标、藏区维稳、接收移民等因素纳入标准支出计算范围。同时,积极争取中央支持,进一步加大了转移支付力度。目前,省财政已将第一批转移支付增量资金42.77亿元下达各地,补助总量达到198.79亿元,其中:对县级补助176.89亿元,占了转移支付总量的89%,仅此一项可使县级人均财力增加1700多元。
另外,为支持促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平稳发展,省财政厅与相关部门一起,及时将中央专项补助资金和省级自有财力安排的专项补助资金及时下达到各地区。1至10月,省下达市(州)和扩权试点县(市)的一般预算专项拨款补助832.2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0.6%,主要用于:地震应急抢险、灾区群众安置抚慰与临时生活救助以及包括民房重建在内的灾后恢复重建;保障灾区基层政权正常运转、必要社会事业发展;支持城乡义务教育、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障;兑现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以及其他各类涉农补贴政策,等等。
(五)省人大关于批准预算的决议的执行情况
针对省人大和省人大常委会审查财政预、决算报告时提出的审议意见和决定,省政府高度重视,责成相关部门认真研究,整改落实,并及时将贯彻情况报告了省人大。认真办理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切实将代表、委员们的建议贯彻在财政工作之中。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开展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以及救灾资金使用情况等审计工作,对审计部门提出的审计意见和决定,对《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预算结余、工业发展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养路费、往来款清理、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及处置收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逐项进行了落实。同时,还按照省人大的决定,进一步加大了财政政务公开力度,健全了财政政策、资金分配和项目选择公开、公示制度,及时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财政政策及资金分配情况向公众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抗震救灾资金筹集与使用情况
(一)全省财政抗震救灾资金的筹集与使用情况
截至10月31日,全省财政共筹集抗震救灾资金671.1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511.44亿元,占76.2%;省级财政筹集117.9亿元(含缴入省级金库的捐赠资金35.67亿元),占17.6%;市县财政筹集41.8亿元(含财政部门管理的捐赠资金7.29亿元),占6.2%。
截至10月31日,全省财政共拨付抗震救灾资金455.13亿元,其中:应急抢险支出175.23亿元;灾后重建支出279.9亿元。分用途看:民政救济支出96.87亿元、物资储备及调运支出8.06亿元、卫生支出11.14亿元、基础设施抢修34.57亿元、农房重建补助226.67亿元,其他领域及部门抢险救灾、支持灾后重建支出77.82亿元。
(二)省级财政抗震救灾资金的筹集与使用情况
截至10月31日,省级财政共筹集抗震救灾资金117.9亿元,其中:省级财政已通过压缩党政机关日常公用经费,调整支出结构,动用预备费、预算稳定调节金、专项彩票公益金,集中财力增量资金等途径,安排抗震救灾资金80亿元(其中:应急抢险资金25亿元,恢复重建基金55亿元);通过接受捐赠等其他渠道筹集资金37.9亿元。
截至10月31日,省级财政共拨付抗震救灾资金67.64亿元,其中:应急抢险支出16.32亿元,灾后重建支出51.32亿元。(1)应急抢险支出16.32亿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防疫、药品及物资质量督查2.83亿元,教育救灾0.2亿元,受灾群众安置及困难群众生活救助等0.65亿元;水利、交通、仓库应急抢修4.69亿元;农业生产及救灾0.15亿元;相关部门救灾物资及设备采购、储运2.28亿元;综合财力补助5亿元;其他领域及部门抗震救灾支出0.52亿元。(2)灾后重建支出51.32亿元主要用于:教科文、医疗卫生、卫生防疫、社会保障与就业等社会事业领域支出3.83亿元;农房重建补助39.06亿元;农业领域生产及救灾支出5.25亿元;基础设施抢修、地质灾害防治2.62亿元;建材特供企业贴息0.4亿元;其他领域及部门重建支出0.16亿元。
四、今年以来财政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各级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九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以及省人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财政预、决算的各项决议,努力克服重重困难,扎实推进财政管理与改革工作,积极应对特大自然灾害,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积极应对特大自然灾害。一是调度资金保急需。春节期间,及时开通了救灾资金拨付“绿色通道”,保障雪灾救灾资金的及时拨付。汶川地震发生后,省财政通过对灾区采取“调度资金保急需、灾情稳定作分配”以及“快速调拨、保证急需;统调为主、专调为辅”的资金保障模式,在确保应急资金及时到位的同时,也确保了资金安排的科学合理。二是集中财力保重点。多渠道筹集救灾资金,确保应急抢险排危以及灾区群众转移安置、生活救助、医疗救治、精神抚慰与民房维修加固与恢复重建等支出需要,维护了灾区社会稳定。对重灾地区实施过渡期财力补助政策,确保了灾区政权正常运转和履行基本公共服务职能需要。三是强化监管促规范。省政府对汶川地震捐赠资金的缴库、分配、使用和管理都做了严格要求,在此基础上省财政对包括票据使用、账户管理、物资采购、资金发放等具体管理事项做了进一步细化,出台了一系列加强救灾资金监管的政策措施,确保了救灾资金的安全、规范、高效。构建部门间协同工作机制,整合监管力量,严格监督检查。利用各类社会媒介和工作平台,及时公开了抗震救灾、灾后恢复重建相关政策,以及救灾资金筹集与使用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切实保障民生需要。一是着重支持教育事业。提高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保障水平,对所有学生免费发放教科书,实施了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提标扩面。从秋季学期开始免除了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并对城市困难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寄宿生活补助。支持地震灾区中小学校舍维修加固和教学仪器设备重置,对重灾区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特殊资助措施。大力支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并将内地“甘孜高中班”学生全部纳入当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二是认真落实社会保障与就业政策。从2008年7月份起,提高了城市及农村低保对象补助水平。按时兑现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标政策。及时安排下达就业补助资金和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落实了各项就业援助政策。及时调度资金73.83亿元,兑现了地震灾区生活困难群众三个月临时生活救助和后续生活救助政策,确保了灾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三是着力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在13个市(州)全面启动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加大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补助力度,使该制度实现了对农村居民的全覆盖。及时安排下达专项资金,保障地震灾区卫生防疫、伤员救治以及重灾区县乡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和为灾区困难群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需要。及时筹集并安排专项资金,确保了婴幼儿奶粉公共事件应急需要。
(三)稳步推进城乡一体化。一是大力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筹集资金31.56亿元,实施农田水利、农村饮水、金土地工程、中低产田土改造、灾毁耕地复垦等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进一步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积极支持灾区水利抗震、堤防修复、堰塞湖抢险治理。在100个村开展了新农村建设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在300个村开展了新农村村庄整治。在若尔盖、红原等四县继续开展了防沙治沙试点示范工作。二是切实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增粮增收“三百”工程、农业主导产业与特色产业、现代畜牧业、林业产业化等项目建设。筹集能繁母猪补贴4.09亿元,支持了生猪业的发展与猪肉市场的稳定。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对地震重灾县(市、区)财政配套资金和农民保费实施了减免。及时兑现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扩大农业担保风险财政补贴制度试点范围。三是努力促进农民增收。在全省范围内大力实施扶贫工程,大力开展“富民安康”以及阿坝州扶贫开发和大骨节病综合防治工程。筹集培训资金2.13亿元,实施农民科技、劳务扶贫等培训工程,提高了农村劳动力就业能力。安排专项资金5340万元,在全省500个贫困村启动了“村级互助资金”试点。安排“千点示范”专项扶持资金,对全省100个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了扶持。及时兑现各类涉农补贴政策,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四)积极促进经济发展。一是积极应对宏观经济形势新变化。及时拨付石油价格改革补贴资金9.06亿元,降低石油价格上涨对相关产业的影响。安排贷款贴息资金,帮助全省中小企业解决融资困难问题。兑现“家电下乡”补贴资金1.46亿元,扩大农村消费市场需求。出台外经贸企业出口上台阶奖励、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贴等扶持政策,保持外贸出口增长。大力支持地震灾区市场服务体系恢复重建。给予建材特供企业技改贷款贴息补助,保障灾后重建建材供应。二是努力适应工业科学发展新要求。安排省级工业发展资金5.41亿元,重点支持了企业技术改造、自主创新、节能降耗,着力推进企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出台了企业销售收入上台阶奖励暂行办法,兑现了名牌企业、名牌商标企业奖励资金。在积极争取中央关闭破产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及时下达省属企业分流富余人员补助资金,稳步推进国企改革和结构调整。三是支持构建自主创新新机制。积极争取中央对我省成都高新技术开发区、龙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绵阳科技城等国家级园区建设的优惠政策。安排专项资金近2亿元,加强科研单位的自我发展、自我创新能力,促进应用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
(五)深入推进财政改革。一是部门预算改革深入推进。继续推进基本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完善了定员定额体系。推进了预算单位基础信息库建设和项目库建设,实现了财政供养人员动态管理。加强专项项目分类管理,完善了预算联审会议制度。规范和加强省级部门财政拨款结余管理。继续推进了支出预算绩效考评试点。1至10月,年初提交省人大审议的130个省级部门一般预算支出进度达到68.8%,其中27个部门超过80%。二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进一步扩大,业务管理流程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税库银横向联网试点稳步推进。“金财工程”大平台系统在省级正式运行,所有省级预算单位均纳入大平台系统管理。公务卡制度改革继续深入推进,省本级有近300家单位发放公务卡8296张。强化国库日常动态监控,积极配合省人大开展预算执行在线监督。三是政府性债务管理成效显著。进一步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信息系统,对各地2007年县乡化解政府性债务进行考核,及时下达化债激励性财力补助资金。截至10月31日,全省共化解“普九”债务63亿元,化解额已占全省2005年“普九”债务锁定额的78%,有77个县(市、区)已将2005年底锁定的“普九”债务全部化解。对极重灾县提前预拨了省级“普九”债务补助资金。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当前,地震灾害给我省造成的巨大影响尚未消除,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负面影响已经显现并日益加重。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今后两个月我们将在省委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和“两个加快”,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将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加快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和灾后恢复重建,提高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二是继续抓好财政增收工作。在认真落实促进经济增长以及支持灾后重建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继续坚持依法治税,强化财政收入精细化管理,确保各项税收收入应收尽收、足额入库。在争取中央继续加大对我省支持力度的基础上,用好用活促进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努力做大财政收入“蛋糕”。三是加快支出预算执行。督促相关部门加快组织项目实施,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建立预算执行激励约束机制,加大执行考核力度。加强对部门结余的清核力度,清理注销一般性专项结余,统筹用于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四是继续强化财政监管。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尤其是涉及民生、发展和灾后恢复重建方面资金以及捐赠资金的跟踪问效,确保专款专用、安全高效。深入推进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工作,提高财政管理绩效。
我们相信,在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以及各级人大的指导监督下,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省委提出的“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目标以及省十一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一定会如期完成。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