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六次会议

时间:2009-07-03来源: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息中心
  

  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08年11月18日至21日在成都举行,会议议程共25项。
  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人民调解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实施办法》;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关于修改《四川省消毒管理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旅游条例〉的变通规定》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再次审议了《四川省民族自治法规报批程序规定(草案)》、《四川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草案)》、《四川省城市排水管理条例(草案)》;初次审议了《四川省港口管理条例(草案)》,并就其立法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表决,决定将该条例草案列入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四川省2008年财政预算变动及1至10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四川省200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处理结果的报告;审议了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宇坤向会议提交了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情况的书面报告;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提交了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的书面报告、关于我省奶制品生产销售单位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情况的书面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奇葆在会议结束时作了重要讲话。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奇葆主持了本次常委会会议的两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甘道明、韩忠信、郭永祥、杨志文、张东升、王宇坤,秘书长袁本朴和委员共70人出席了会议。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钟勉、陈文华,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刘玉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邓川,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3名全国人大代表和9名省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
  省政协副主席解洪应邀列席会议。
  10名公民旁听了本次会议的两次全体会议。
  会后举行了关于《金融危机对完善我国现代企业法律制度的启示》的法制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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