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四川省2007年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

时间:2009-07-03来源: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息中心
  

2008年7月23日在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胥 纯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了省财政厅厅长黄锦生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四川省2007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和省审计厅厅长高仁全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四川省200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决算草案和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省人民政府报告的2007年全省决算:全省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为850.86亿元,完成预算的126.8%,比上年增长35.1%;全省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加上中央各类转移支付及上年结余等,全年总收入为2034.61亿元。全省一般预算支出为1759.13亿元,完成预算的87.6%,比上年增长30.6%;总收入减去当年支出、上解中央和按规定应结转下年使用的项目结余后,全省累计实现净结余17.88亿元。
  省人民政府报告的2007年省级决算:省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为250.85亿元,完成预算的123.9%,比上年增长35.6%;省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加上中央各类转移支付、上年结余和市州上解等,全年总收入为1355.19亿元。省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为272.79亿元,完成预算的69.4%,比上年增长21%。总收入减去当年支出、上解中央、补助下级及按规定结转下年使用的项目结余后,省级实现净结余0.06亿元。
  2007年,全省各级政府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确定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预算的决议。总体上看,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收支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公共财政保障职能进一步增强,县级财政困难状况明显改善,省级和全省所有县(市、区)三十年来首次全部消除了赤字。但财政运行和管理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预算约束软化,预算执行不够规范,违规违纪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市(州)、县(市、区)政府性债务负担仍然较重;部分专项资金管理不够规范,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对这些问题,全省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审计工作报告重点反映省级预算执行情况,注重从体制、机制上分析原因,提出改进预算管理的意见,为加强制度建设,推进依法理财,发挥了积极作用。建议省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和地方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切实加强整改,依法追究责任,在2008年底前将处理结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财经委员会认为,2007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是好的,建议同意省财政厅厅长黄锦生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四川省2007年财政决算的报告》,批准2007年省级决算(草案)。同时,省人民政府及时作出的2008年预算变动是积极可行的,有力地支持了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
  由于特大地震灾害的影响,我省灾区预算收入将出现不同程度短收,随着抗震救灾工作的深入,财政支出压力不断增大,实现财政收支平衡面临较大困难。为贯彻落实省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完成2008年预算任务,财经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调整支出结构,全力支持抗震救灾
  省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关于厉行节约全力支持抗震救灾的通知》,按照年初预算的10%压缩日常公用经费,逐项清理和整合各类专项资金,集中财力支持抗震救灾。省级预算安排的各类转移支付资金,应重点向受灾严重且财政困难的县(市、区)倾斜。省级财政、受灾市(州)、县(市、区)财政要整合各类财政性资金,建立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用于灾区恢复重建。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勤俭办一切事业,将节省出的资金用于抗震救灾。
  (二)围绕工作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要坚持省委九届四次全会重大部署和奋斗目标不改变,坚持实现全省今年主要目标任务的决心不动摇,一手抓抗震救灾,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协调中央和地方各项财政投入,努力为恢复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财政支持。要多渠道筹集资金,重点支持城乡居民倒塌损毁住房、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等恢复重建。坚持以人为本,大力支持“八项民生工程”的深入实施。积极支持承接产业转移和优势产业加快发展,着力提高工业综合竞争力。要用足用够用好中央各项扶持政策,细化完善配套措施,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建设。
  (三)深化财政改革,加强预算管理
  完善部门综合预算改革,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强化对财政资金的动态监控。积极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促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努力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救灾款物的监管,确保救灾物资安全。要狠抓增收节支,强化收入征管,努力完成全年预算任务。
  (四)强化审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要按照监督法和审计法的要求,加强对预算执行的审计。继续加强财政资金绩效审计,促进行政效能建设。要把查处问题与促进改革、完善制度和强化管理结合起来,更加注重从体制、机制上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职能作用。要对恢复重建资金和物资的筹集、分配、拨付、使用等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严肃查处截留挪用、虚报冒领、贪污浪费救灾款物等违法违规行为。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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