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25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省财政厅厅长黄锦生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四川省2007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和省审计厅厅长高仁全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四川省200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四川省2007年财政决算(草案)》和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同意省人民政府为抗震救灾所作的2008年预算支出变动和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四川省2007年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四川省2007年省级财政决算》。
会议强调,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灾后恢复重建基金的管理和监督,提高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