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

时间:2009-07-03来源: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息中心
  

2008年7月25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长蒋巨峰代表省政府所作的《关于我省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对前一阶段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一致认为,在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和中共四川省委的统一指挥下,省政府反应迅速、决策果断,部署科学、领导有力,组织严密、紧张有序,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各项工作务实、扎实、落实,充分体现了人民政府高度负责,以人为本,亲民、爱民、为民的执政理念,进一步密切了干群关系。人民信任政府、拥护政府、支持政府。会议同意报告提出的关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安排并就加强我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提出了意见。
  会议认为,面对这场新中国成立以来破坏性最强、波及范围最广、救灾难度最大的特大地震灾害,在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展开了气壮山河、艰苦卓绝的抗震救灾斗争并取得重大阶段性胜利。在这场伟大的斗争中,人民解放军、武警官兵、民兵预备役人员和公安民警不畏艰险、英勇奋战,专业救援队伍、医疗卫生人员、科技工作者、新闻工作者和广大志愿者迅速投身抗震救灾,地震灾区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不屈不挠、自强自立、奋起自救,全国各地、社会各界和海内外各方全力支持、无私援助,给予了我们战胜灾难的巨大精神动力、物质力量和极大鼓舞。全省人民满怀感激之情,对此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会议要求,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一手抓抗震救灾工作,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着眼于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以科学规划为前提,以优先解决民生问题为基点,以住房重建、设施重建、产业重建、城镇重建、生态重建为重点,充分发挥灾区干部群众的主体作用,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通过更高水平的建设、更高起点的发展,建设人民安居乐业、城乡共同繁荣、人与自然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家园,实现“三年基本恢复、五年发展振兴、十年全面小康”的总体目标。
  要全力恢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坚持以人为本,把安民放在首位,全力以赴抓安置。加快完成过渡安置住房建设,引导群众积极建设永久性住房。千方百计促进就业,妥善解决群众的基本生活。优先安排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的恢复重建。把恢复交通、通信、能源、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功能放在重要位置。加强次生灾害的防范和治理。认真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工作,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重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加强灾区社会治安工作,维护灾区社会和谐与稳定。加强文物和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
  要抓住恢复重建机遇,增强又好又快发展的能力。要把恢复重建与工业化、城镇化、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突出工业主导,增强产业支撑;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把恢复重建与优化经济布局结合起来。立足区域主体功能,统筹安排城镇建设、产业布局、交通物流和公用设施。要把恢复重建与转变发展方式结合起来。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环境综合治理。坚决淘汰高污染企业以及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坚决关闭重要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严重企业。要把恢复重建与充分开放合作结合起来。建立合作园区,营造良好投资环境,增强投资者信心。要把恢复重建与改善宏观环境结合起来。注重节约能源资源,合理使用土地,控制灾区物价过快上涨,使灾后恢复重建与宏观经济环境相协调,促进四川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要科学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制定灾后重建总体规划,要处理好恢复和提升、当前和长远、城镇和农村、政府和市场、物质和精神、困难和机遇六个关系,充分听取专家、受灾群众和援建方的意见,以保障民生为重点,为安民、便民、助民、富民提供基本条件,帮助群众提高生活水平。规划要立足科学发展,以民生、基础设施和产业恢复为重点,做到功能完善、能力提升、产业升级、结构优化,力求观念新、起点高、覆盖广,具有前瞻性和战略性。认真做好规划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工作。
  要加强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兼顾灾区在受灾程度、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受援情况等方面的差异,开展省内对灾区的对口支援,统筹协调好全省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灾区各级政府要与援建地区政府加强协调,支持、配合援建方开展工作,尽力为援建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
  要加大对灾后恢复重建的政策支持和投入力度,加强对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物资的监管。综合运用国家和省对灾区制定的财税、金融、土地、产业、就业等政策措施,构建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多元投入的灾后恢复重建机制。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建立我省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确保灾后恢复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投入。要科学调度,公开、透明、规范使用各类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物资。加强审计监督,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要及时为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对在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过程中实施现行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应当认真进行研究,及时加以解决。加强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涉及法律、法规的执法监督和司法监督,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得到全面实施。加强法制和政策宣传,为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会议号召,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要紧紧围绕省委九届四次、五次全会提出的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中心工作和抓安民、保稳定、促重建、求发展重点任务,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全省各族人民群众要继续发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不畏艰险、百折不挠,以人为本、尊重科学的伟大抗震救灾精神,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按照省委的总体部署,自力更生、开拓进取、齐心协力、团结奋斗,为夺取抗震救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胜利,实现四川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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