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25日)
刘奇葆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
经过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和与会同志共同努力,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会议专门安排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我省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了相关决议,审议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汶川特大地震中有成员伤亡家庭再生育的决定》。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的决定》,审议了《四川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草案)》、《四川省人民调解条例(草案)》、《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实施办法(草案)》。听取了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精神的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07年财政决算、200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民族地区扶贫开发、商务、畜牧业生产发展等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四川省2007年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批准了四川省2007年财政决算;审议决定了人事任免案。请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工作机构会同有关方面,认真研究大家在审议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法规草案,提请以后的常委会会议审议。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办理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推进这些方面的工作。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全省抗震救灾工作取得阶段性重大胜利,各级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作出了重要贡献
“5·12”汶川特大地震,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破坏性最强、波及范围最广、救灾难度最大的一次地震。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省委、省政府统一指挥,全省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全国人民大力支援,展开了一场气壮山河、艰苦卓绝的抗震救灾斗争,取得了重大阶段性胜利。各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此给予了充分肯定,常委会会议同意省政府报告提出的关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安排。
在抗震救灾工作中,省人大常委会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把抗震救灾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和义不容辞的首要职责,充分发挥各级人大常委会和各级人大代表的作用,全力以赴投入抗震救灾。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有关抗震救灾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和省委部署上来。省人大常委会各位副主任深入抗震救灾第一线,具体指导和指挥抗震救灾工作。常委会机关抽调干部参加抗震救灾工作组和下派到重灾县挂职。常委会向13个重灾县(市)人大机关划拔12.5万元,用于开展特殊时期的代表工作。灾区广大代表不顾生命危险,坚持在一线抗震救灾;各地代表认真研究和提出有关抗震救灾与灾后重建的意见、建议。重灾区的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党员干部,全力协助党委政府开展救灾工作。非灾区的市(州)、县(市、区)人大机关党员干部职工捐款捐物支援灾区。据不完全统计,在川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捐助和募捐钱款1.52亿元,捐助车辆、大型机械和粮、油、衣物等物资价值近1000万元。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党员干部职工捐款和交纳“特殊党费”192万余元。常委会机关在积极参加抗震救灾的同时,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按时完成了今年前几个月的工作任务,为抗震救灾提供了法制保障和工作支持。
二、清醒认识当前形势,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决策和部署上来
当前,全省工作呈现前所未有的艰难局面,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最近召开的省委九届五次全会对全省的形势进行全面深入分析。要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省委九届五次全会的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对形势的分析判断和工作部署上来。
一是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的严峻性。当前我省正处在一个极为特殊而关键的时期,面临少有的遭遇和处境、少有的困难和考验、少有的压力和责任、少有的关注和关切、少有的坚强和奋起。要充分估计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是要切实把握当前面临的主要任务。深入开展抗震救灾,抓好安置群众和灾后恢复重建,是当前全省的中心工作。要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按照省委九届五次全会作出的“抓安民、保稳定、促重建、求发展”的部署,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学习弘扬抗震救灾的伟大精神,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变压力为动力,变重建为机遇,变坏事为好事,努力实现三年基本恢复、五年发展振兴、十年全面小康的灾后恢复重建的总体目标。
三是要增强夺取胜利的信心和决心。今年一季度我省GDP增长14.5%,增速创改革开放30年来同期最高水平;受地震灾害的影响,上半年全省GDP增长9.1%左右,同比回落4.6个百分点,比一季度回落5.4个百分点。我们既要正视面临的困难,又要坚定信心、把握机遇,更加扎实有力地推进各项工作,坚持省委九届四次全会重大部署和奋斗目标不改变,坚持实现全省今年主要目标任务的决心不动摇。要加倍的努力,争取实现年初省人代会确定的全省经济增长10%、地方财政增收14%等主要目标,从总体上保持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势头。
三、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做好人大工作
当前,抗震救灾形势依然严峻,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稳定任务十分繁重。省人大常委会要把学习贯彻省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主动意识,按照省委九届五次全会的部署,立足人大实际、积极服务大局,调整工作思路、明确工作要求,批准人大工作与全局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全力支持和促进抗震救灾和经济社会发展,确保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得到贯彻执行,确保常委会今年的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一是要深入开展抗震救灾工作,促进灾后恢复重建。深入开展抗震救灾,是当前全省的中心工作,也是人大工作的首要任务。要抓住这个中心,以优先解决民生问题为基点,以住房重建、设施重建、产业重建、城镇重建、生态重建为重点,在促进生产恢复、科学规划、坚持标准、分步实施等方面,提出建议意见,进行切实有效的工作监督。本次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了相应的决议。会后,要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决议要求和省政府有关工作安排的贯彻落实。年内,常委会还要适时开展防震减灾法、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促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依法顺利进行。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抗震救灾专题调研工作,认真调查研究灾后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省委决策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支持、督促政府进一步搞好安置群众和恢复重建工作。
二是要认真履行人大职能,为抗震救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和工作支持。要按照“一手抓抗震救灾工作、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把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与促进抗震救灾、灾后恢复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深入调研,及时制定和修改有关的法规,提出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大力推进科学重建。当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和省委九届五次全会的重要部署,认真研究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抓紧制定、完善保障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顺利进行的地方性法规,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防震减灾法的立法调研等工作。支持省政府编制好我省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支持省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预算支出结构。
三是要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稳定是抗震救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提和保证。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加强与灾区人大代表的联系,帮助他们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协助党委政府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稳定民心,及时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要高度重视藏区、灾区和全省面上的维护稳定工作,进一步加强人大信访工作,尤其要深入细致地做好灾区人民群众信访接待工作,多做思想疏导、心理关怀等方面的工作,努力化解矛盾,支持“一府两院”依法处理涉及地震灾害的上访、上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努力为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和我省抗震救灾、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是要切实抓好机关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不断提高人大机关干部素质和工作水平。要坚持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切实加强人大机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要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试点工作,把推进恢复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和最好检验,以学习实践活动推动恢复重建和改革发展稳定。人大机关的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省委九届五次全会的要求,特别讲大局、特别讲付出、特别讲实干、特别讲纪律,认真学习弘扬抗震救灾精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努力建设风清气正、团结和谐、充满活力的人大机关,以优良的作风保障和推进各项工作,为夺取抗震救灾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胜利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