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四川省义务教育条例〉的决定》(NO:SC080950)已由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09年3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