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的决定

时间:2009-07-03 来源: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息中心 作者:高崇玉
  

2009年3月27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对《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删去第二十八条。
  二、删去第四十条。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后,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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