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23日在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刘玉顺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向会议报告全省法院加强执行工作、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情况,请予审查。
2005年9月,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了全省法院执行工作报告。按照会议要求,全省法院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工作大局,有效发挥执行职能作用,在促进工业发展、推进城乡统筹、服务灾后重建、应对金融危机等重大工作中,积极作为,能动司法,先后开展了清理执行积案、维护农民工权益、处置“烂尾楼”、维护金融秩序等专项执行活动,为25132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2923.18万元,执结涉灾案件1928件5979.39万元,妥善执结了涉及四川明星电力公司、成都公积金中心、郫县润德兰园、绵阳新益大厦,泸州酒城购物中心等一大批影响发展稳定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促进了发展,维护了稳定,保障了民生。四年来,全省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336741件,标的金额1487.26亿元;执结305735件,执结率为90.8%,执结标的744.29亿元。
经过几年艰苦努力,执行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执行积案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全国先后开展了3次集中清理,“边清边积”现象仍然突出。一是大量的无财产案件,长年挂在法院帐上,既没有化解办法,也没有消化机制,积案不断增多;二是集中“突击”后,缺少常态的工作机制,仍是法院孤军作战。为改变这一被动局面,集中突破这一难题,我们按照中央统一部署,从去年8月起,开展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对所有积案,有财产的,全部执结,无财产的,按规定终结;同时,建立长效机制;提升队伍素质,抓好源头预防,实行综合治理。
一、化解执行积案,实现“案结事了”
全省法院共清理出2007年前的执行积案134492件。其中,有财产执行积案7618件,已全部执结,兑现87.61亿元,全国通报排名并列第一;无财产执行积案126874件,截止8月底,已办结86491件。
(一)依靠党政推动。中央部署后,我们向省委做了专题汇报,省委刘奇葆书记、省政府蒋巨峰省长专门作出重要批示、提出明确要求。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怀臣亲自挂帅,担任领导小组组长,14次对清积工作提出要求,与张作哈副省长多次主持研究重大工作部署,多次深入基层督导调度。省清积领导小组4次召开全体会议,部署“执行风暴”、执行攻坚、处理无财产积案等重大行动,协调解决43起地方保护、非法干预、可能影响稳定的重大执行案件。各市(州)、县(市、区)党委专门召开常委会研究,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意见,落实工作职责;各级政法委书记亲自主持研究实施方案,实行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各级政府建立健全司法救助基金,拨专项工作经费800余万元,并从大局出发,多方筹措资金,督促配合执行,化解涉府案件631件。
(二)争取人大政协支持。不少地方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清积工作汇报,向党委、政府提出意见建议,组织代表视察清积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部分地方人大、政协分管领导作为领导小组副组长,积极落实包片,包案责任,进行工作督导。对因代表、委员特殊身份,法院多年来不便曝光,不便强制执行的64件积案,做了大量的督促、协调工作,使包括涉外省代表、委员的案件全部成功化解。云南省昭通市人大代表陈怀仓欠四川某企业100余万元,成都中院七下云南执行未果,积压3年。两省人大、政法委积极协调,两地高院密切配合,中央电视台跟踪监督,使案件成功执结。清积活动中,200多名代表、委员,应邀监督、见证法院的现场执行,协助做好和解工作,促进了清积工作顺利开展。
(三)超常措施推进。一是掀起“执行风暴”。重拳惩治有财产拒不执行,甚至开着宝马、奔驰车欠帐不还的“老赖”。158个法院建立了协助执行网络,设立24小时执行热线电话。建立执行“110”,采取夜间执行、假日执行、凌晨出击、突击搜查等超常手段,查封、冻结、扣押赖帐者财产,滚动曝光2000多名赖帐者“黑名单”,限制高消费和限制出境1400多人,对109人处以罚款179万元,形成强大震慑力,促使一批当事人自动履行10.24亿元,打开了工作局面。二是强力督促调度。省清积领导小组抽调成员单位80余名干部,由21名厅级领导带队,3次深入各市(州)督导检查。实行定督办领导、定承办人员、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目标责任,重点案件领导包案的“五定一包”责任制,对工作进展情况排位通报,连续两次后三位的向上级清积领导小组作检查。三是加强执行督办。加大提级执行、指定执行、交叉执行力度,对受金融危机影响的企业、灾区困难企业,采取调解、和解等方法稳妥执行;远赴广东、浙江等地追回返乡农民工劳动报酬;多方协调救助,解决特困申请执行人生产生活困难。共执结积案5549件,兑现金额54.23亿元。
(四)攻克重点案件。活动中,我们对未结原因复杂、各种矛盾困难交织,积压时间长的挂牌督办等重点案件,逐案分析未结原因,逐案制定执行预案,逐案做执行和解工作,采取政府协调、主管部门督促、司法救助、民政救济等方式方法,多措并举,解决了一批骨头案件。截止8月底,执结挂牌督办积案409件,涉特殊主体案件2968件。南充李光志与开发商协议利用楼道间搭建厕所,同小区18户业主以通行不便为由阻挠,6年未能执行。双方均多次向中央电视台、建设部、国务院等信访,列为中央政法委挂牌督办案件。经过省、市、县各级包案领导13次对李光志进行说服疏导,并在生病时前去看望,李光志接受协调方案并作出息诉罢访书面承诺。
(五)各方协调联动。省清积领导小组19个成员单位密切配合、真抓实干。省军区领导与法院干警远赴外省执行案件。省委政法委统筹安排部署,研究重大决策。省纪委、监察厅成立专项督察组督促执行。省委宣传部专门发出通知,报社、电台、电视台、网络密切配合,发稿4000多篇,支持配合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170多次。省银监局、建设厅、国土资源厅专门部署本系统协助执行工作,工商、银行、房产等部门帮助查证了4100余名被执行人财产情况。省委组织部、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司法厅、国税局、工商局、证监局、人行成都分行领导,分头深入基层督导检查。省法院、检察院、公安厅领导带队督导,坚决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法犯罪,司法拘留611人,刑事拘留56人,判刑13人。
二、完善长效机制,构建“综治格局”
为解决历史形成的“边清边积”现象,我们对历次“突击”清积的工作格局、工作方式、工作机制,进行总结分析,提出必须从源头上治理,建立了以下几个长效机制。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为保证清积“突击”过后,机构不散、人员不变、力度不减,经省委同意,在各级清积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建立党委领导下的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党委分管政法综治工作的领导挂帅,政府一名副职、法院院长负责组织协调。重在解决执行工作中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排除执行阻碍和干扰,协调处理重大执行事项,有效发挥成员单位职能作用,为解决“执行难”提供组织保障。
(二)建立联动威慑机制。全省已把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格局。对拒不履行、协助执行的党政干部,由纪检和组织部门作出处理。与公安、工商、国土、房管、银行、证券监管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对被执行人的融资、投资、经营、置产以及出境等活动,依法采取限制措施,利用信用惩戒手段促使债务人自动履行义务。党委宣传部门专门发文,建立舆论威慑机制,对逃避或抗拒执行的行为,予以公开曝光。建立司法救助基金,专门解决因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导致申请执行人长期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三)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全省法院强化内部监督,完善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实行网上办案,对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全程电子记录监督。推进执行权科学配置,强化分权制约,将案件执行划分为执行启动、财产查找、财产处置、结案四个阶段,由不同的内设机构和人员分别负责,分段管理。加强执行重点环节风险防范,推进阳光执行,对财产评估、拍卖等工作,另设部门负责,由当事人随机挑选机构和人员,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案款管理,实行票款分离,限期支付;对进展缓慢,当事人有反映、干扰阻力大、逾期未结的案件,实行提级、指定、交叉执行和易人执行。对异议、复议案件全部听证,执行案件全部录入信息管理系统,供社会各界查询。实行目标考核,设置5个方面33项考核指标,科学设定执行标的到位率,执行申诉率、结案率、合格率,由省法院实施统一考核。
(四)建立无财产案件终结机制。为更好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执行效率,按照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无财产案件结案标准,我们制定了具体办法,对清理出的2007年前的无财产积案和今后再出现的无财产执行案件,穷尽一切执行手段,确实查无财产的,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告之当事人案件执行情况,做工作促使其撤回执行申请,或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今后如发现被执行人财产,当事人可以随时申请,法院随时立案执行。
三、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廉洁根基”
针对执行队伍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大力提升队伍素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夯实廉洁司法根基。
(一)学习提高,增强廉洁意识。执行工作性质特殊,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司法作风大检查等每年开展的各类教育活动中,我们都给执行干警“开小灶”,单独提要求,让大家算好政治帐、经济帐。实行“新进必考,持证上岗”,每年一轮训,每年一考试,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法律知识考试,考试不合格,待岗学习,再不合格,调离执行岗位。
(二)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在宣传全国模范执行法官唐荣等先进典型的同时,深刻反思、剖析执行队伍存在的问题和深刻教训,召开全省法院廉政教育警示大会,由正在服刑的原执行干警现身说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7月7日,省法院又邀请中纪委的专家,给全省三级法院执行干警上警示教育课。我们已经明确,各级法院每年都要召开至少一次警示教育会,开展执行干警廉政宣誓活动,实行典型案件通报。
(三)主动查处,清出害群之马。我们确立了主动抓、抓在前的思路,加强与纪委、检察院、信访部门的联系协调,主动收集线索,对移送来的线索,件件抓落实。省纪委、省委政法委充分肯定了我们主动抓的作法。去年以来,全省法院主动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执行干警7人。我们查办了资阳中院一副院长和一名庭长受贿案,对该院执行局人员进行了全部调整;泸县法院一副院长帮其岳父办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操纵案件执行,被“双开”;剑阁县法院一副院长和两名执行法官接受当事人吃请,被撤职。所有案件均在全省法院通报。
(四)创新制度,筑牢廉政防线。我们分析了近年来最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出事概率较高的案件类型,研究制定了《“七个严禁”及处理规定》,并从规范法官行为角度,研究出台了《关于规范法官在诉讼活动中会见案件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暂行规定》,对该做不该做的事项作了明确的界定。最高人民法院以此为基础,出台了“五个严禁”。我们经常组织明查暗访抓落实。建立全方位廉政监督制度,省法院聘请了17名省人大代表、14名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担任廉政监督员,在各级法院执行局设立了廉政监察员,开展监督工作。同时,组织开展了千名律师问卷调查活动,与司法厅、律师协会共同召开座谈会,搭建法官、律师正常沟通接触的阳光平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按照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的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两办”即将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主动争取党政对执行工作的领导和支持,明晰各部门配合协调职责,发挥法院的职能作用,创造性地抓好执行工作。二是要按照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继续开展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工作方案》的要求,集中办理好无财产执行案件,解决好中央和省、市挂牌的68件“骨头案”。三是要充分发挥执行长效机制作用,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争取各方支持,统筹各方力量,形成整体合力,综合治理“执行难”。四是要进一步加强执行队伍建设,认真落实执行监督制约机制,强化警示教育,重点整治不作为、乱作为以及违法违纪行为,提升法院司法形象和司法公信力,为服务全省“两个加快”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