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四川省2010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

时间:2010-07-13 来源:四川人大网
  

2010年5月26日在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四川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陶生元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关于四川省2010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后,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结合常委会预算工委的预审意见对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代理四川发行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180亿元。按照财政部关于“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全额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市、县级政府使用债券收入的,由省级财政转贷,纳入市、县级财政预算”的要求,2010年全省债务收入、省级债务收入均为180亿元。同时,调增2010年全省一般预算支出180亿元、省级一般预算支出60亿元、省级转移性支出120亿元。按此调整后,2010年全省一般预算支出、省级一般预算支出、省级转移性支出分别由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通过的2165.09亿元、497.51亿元、755.47亿元相应调整为2345.09亿元、557.51亿元、875.47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灾后恢复重建的决胜之年。按照省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今年将重点推进一批支撑作用强、带动作用大、辐射范围广的产业发展项目,支持产业结构升级,提升经济发展水平。但由于我省财力薄弱,各级政府保民生、保运转、保稳定的任务相当艰巨,扩大内需项目地方配套压力很大。因此,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筹措资金,加快这些问题的解决,具有重要的意义。
  按照国内外通行债务率指标(即政府性债务余额与政府综合财力的比值)控制政府性债务风险的做法,省本级债务率指标上限值一般设定为1.1或1.2,市县债务率指标上限值一般设定为1或1.1。经过测算,2009年省本级债务率为0.82,市县债务率为0.7。所以,2010年全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80亿元是可以承受的,也是安全的。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同意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四川省2010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批准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的相关工作,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切实防范债务风险。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债务风险,努力将各项债务风险指标控制在安全范围内。要加强项目风险评估,严格控制债务违约风险。要统筹考虑各级政府的偿债能力,提前制定偿债计划,探索建立政府还债准备金,按时偿还本金和利息,严格履行还款责任。
  二、妥善安排债券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重点用于完成在建项目,严格控制用于新上项目;要优先安排难以吸引社会投资的公益性建设项目,严格控制安排用于能够通过市场化筹资的投资项目,不得安排用于经常性支出。要突出使用绩效,抓紧抓好项目论证工作,债券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和分配额度确定后,应积极组织项目实施,促进政府债券资金及时发挥效益。
  三、强化资金使用监管。要进一步完善债务项目的申报、审批、绩效考评等制度,提高资金分配、使用的透明度。省级部门使用的债券资金,应当纳入部门和单位预算,严格按预算制度管理。切实加强对债券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债务项目的审计情况应当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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