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关于《成都市〈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实施办法》审查意见的报告

时间:2011-03-28 来源:四川人大网
  

  2011年1月14日在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四川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 杨国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立法法和我省立法程序等规定,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对成都市人大常委会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成都市〈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收到实施办法后,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随即征求了省政府法制办、省卫生厅等部门的意见,各单位均未提出修改意见。2010年12月6日,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召开会议认真审议。审议认为,成都市是人口大市,用血需求量大,为规范自愿无偿献血,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和血液安全,结合现实情况,对实施办法进行修订十分必要。在修订过程中,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广泛征求并采纳各方面意见,经过三次会议审议后已经通过了实施办法。实施办法修订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款内容符合成都实际,操作性强,与法律、行政法规和我省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建议本次会议审议后予以批准。
  以上报告连同实施办法,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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