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大民族宗教委员会关于《凉山彝族自治州大桥水库工程管理条例(修订)》审查结果的报告

时间:2011-05-09 来源:四川人大网
  

  2011年3月25日在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本次常委会于3月23日下午对凉山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的《凉山彝族自治州大桥水库工程管理条例(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人大民族宗教委员会关于《条例》审查意见的报告进行了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条例》和民宗委的审查意见均表示赞同,并对个别条款提出了修改意见。3月23日下午,民宗委召开会议,对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对《条例》个别文字作了修改。民宗委认为,《条例》经修改后已基本成熟,建议本次常委会表决通过。经征求凉山州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建议本《条例》自2011年5月1日起实施。
  以上报告,请连同修改后的《条例》一并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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