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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自贡、攀枝花等14个市州人民代表大会换届时间的决定(草案)》的说明(书面)
时间:2011-11-24 来源:四川人大网

2011年9月27日在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少雄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主任会议的委托,现就《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自贡、攀枝花等14个市州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草案)》作如下说明: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条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的规定,雅安市、资阳市、巴中市、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应于2012年1月进行换届选举,凉山州人民代表大会应于2012年2月进行换届选举,自贡市、攀枝花市、泸州市、德阳市、宜宾市、阿坝州人民代表大会应于2012年3月前进行换届选举;南充市、广安市、甘孜州人民代表大会应于2013年一季度进行换届选举。
  根据自贡市、攀枝花市、泸州市、德阳市、雅安市、资阳市、阿坝州、凉山州人大常委会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的报告,上述8个市州人大常委会提出本市州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按期在2012年一季度进行。
  为有利于与市党代会召开时间和各地县乡换届选举时间衔接,宜宾市、巴中市、眉山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本市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提前到2011年11月进行。
  南充市、广安市、甘孜州人民代表大会应于2013年1季度进行换届选举。为有利于与市州党代会召开时间和全省县乡换届选举时间逐步衔接,南充市、广安市、甘孜州人大常委会分别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将本市、州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提前至2012年一季度召开的报告。
  综上所述,四川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五十九次会议研究认为,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2005年6月24日《关于设区的市人大换届选举时间问题的意见》,省级人大常委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市、州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作出适当调整,提前或延后的时间以不超过一年为宜的答复,同意:自贡市、攀枝花市、泸州市、德阳市、雅安市、资阳市、阿坝州、凉山州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在2012年一季度进行,巴中市、眉山市、宜宾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提前到2011年四季度进行,南充市、广安市、甘孜州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提前到2012年一季度进行,并形成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自贡、攀枝花等14个市州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草案)》。
  以上说明连同《决定(草案)》,请一并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