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1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实施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四川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许可对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彭彬采取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