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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公报 人事任免 调查研究 一府两院传真
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情况报告(书面)
时间:2013-04-27 来源:四川人大网

2012年11月28日在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会议上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宇坤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3日至26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149人出席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华建敏、陈至立、周铁农、李建国、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蒋树声、陈昌智、严隽琪、桑国卫等出席会议。
  国务委员刘延东,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最高人民法院负责人,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
  本次常委会会议共有12项议程。会议审议并分别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监狱法的决定、关于修改律师法的决定、关于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决定、关于修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决定、关于修改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决定、关于修改国家赔偿法的决定、关于修改人民警察法的决定、关于修改邮政法的决定。
  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关于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的公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现在实有2972人。
  会议经表决,任命苏军为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会议还表决了其他任免案。
  会议闭幕后,全国人大常委会举办了《我国环境法律制度和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专题讲座。
  现将会议的主要内容汇报如下:
  关于审议精神卫生法草案的情况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洪虎作的关于精神卫生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精神卫生法草案已经常委会两次审议。提交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草案三审稿增加了保障精神障碍患者的财产安全的规定,增加了政府及有关部门在促进公民心理健康方面职责的规定,增加了加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精神障碍防治能力建设的规定,明确了家庭在精神障碍预防和患者看护方面的作用及相关责任,增加了给予精神卫生工作人员适当津贴的规定。
  关于审议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修改的情况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孙安民作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提交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草案二审稿,增加了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财产所遵循的规则及风险防范的规定;对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财产投资范围以及对基金管理人的规范等作了调整;进一步明确规定,公开或者非公开募集资金,以进行证券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其证券投资活动适用本法等。
  关于审议修改刑事诉讼法的情况
  2012年3月1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对刑事诉讼法作了重要修改完善。现行监狱法、律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家赔偿法、人民警察法等七部法律的18个条款,有与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不一致、不衔接之处。为保持法律规定间的衔接协调,确保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自2013年1月1日起得到正确有效实施,有必要对上述七部法律的相关条款作出相应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适时受委员长会议委托汇报有关修改情况时指出,这次对上述七部法律有关条款的修改主要是解决与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不一致、不衔接的问题,属法律清理性质。对于这七部法律中还有些规定已不能适应实际情况需要研究修改的,可在制定今后的立法工作计划和规划时统筹考虑。
  关于提请审议邮政法修正案草案的情况
  会议听取了国家邮政局局长马军胜受国务院委托就关于提请审议邮政法修正案草案议案所作的说明。随着邮政业特别是快递业务迅速发展,对加强行业监管,保障邮政普遍服务,维护邮政市场秩序,保护用户合法权益提出了新的要求。现行国家和省两级邮政监管体制已难以适应实际需要,省级以下邮政监管缺乏机构保障问题日显突出。为进一步健全邮政监管体制,促进行业健康发展,需要相应修改现行邮政法的有关规定,明确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履行监管职责的法律依据。提交本次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邮政法修正案草案,对有关条款作了修改。
  听取和审议专门委员会依法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代表提出议案的审议结果的情况
  2012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提出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489件。大会主席团将这些议案分别交由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由专门委员会依法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代表提出议案的审议结果。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议案,逐一研究,区别不同情况,提出了具体办理意见。本次常委会会议上,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马启智、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学忠、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乌日图、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李肇星分别作了关于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工作情况的报告
  受国务院委托,文化部部长蔡武作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取得重大成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卓有成效,文化产品创作生产进一步繁荣,文化产业规模和实力不断壮大,大力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取得显著进展,文化领域整体面貌和发展格局焕然一新,文化建设开创了新局面,初步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
  蔡武说,总的看,文化改革发展成效明显,态势良好。但与文化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文化发展中仍有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亟待解决。下一步,要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文化长远发展谋划良好布局;加快构建高水平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提供可靠保障;加快推进结构调整和创新,为实现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奠定坚实基础;加快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为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提供有力支撑;加强文化立法和政策保障,为文化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
  受国务院委托,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王勇报告了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工作情况。报告指出,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不断深入推进,走过了艰难的历程。党的十六大以来,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从体制机制上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不断优化,国有企业发展活力不断增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就。事实充分证明,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国资监管体制改革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是完全正确的,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是可以有效结合的,改革开放30多年探索走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道路必须继续坚持。
  王勇说,国有企业改革虽然取得很大成效,但改革仍处于过程之中,需要进一步解决的体制问题、机制问题、结构问题、历史问题仍然很多。下一步要重点推进七方面的工作: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继续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机制;着力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加快推进国有经济转型升级;抓紧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企业社会负担;推进国有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把政治优势转化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关于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五年来,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不懈努力下,社会救助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一是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覆盖城乡,困难群众应保尽保;二是农村五保供养制度顺利转型,供养对象衣食无虞;三是孤儿保障制度全面建立,城市“三无”人员各有保障;四是自然灾害救助机制不断健全;五是流浪未成年人保护政策日益完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逐步加强;六是医疗救助快速发展,困难群众医疗负担有所减轻;七是临时救助稳步推进,救急救难作用初步显现。
  李立国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深化,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城镇化、老龄化进程不断加速,社会利益格局深刻变化,社会诉求复杂多样,社会矛盾和问题更加突出,人民群众对社会政策公平公正实施的关注度和参与度越来越高,迫切要求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下一步,将继续推动社会救助法制建设,不断健全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大力推进社会救助事业均衡发展,切实加强社会救助能力建设,着力强化社会救助监督管理,努力推动我国社会救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会议审议了吴邦国委员长访问伊朗、缅甸、斯里兰卡和斐济四国情况的书面报告。
  受国务院委托,外交部部长杨洁篪就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泰王国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和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关于确定三国国界交界点的协定》的议案作了说明。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黄镇东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吴邦国委员长在会议结束时发表重要讲话
  在表决通过了各项议案后,吴邦国委员长发表重要讲话。他说,会议通过的精神卫生法,针对精神卫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和深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对促进心理健康和预防精神障碍提出明确要求,对精神障碍的诊断、治疗和康复进行严格规范,进一步完善了精神卫生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体现了保护患者权利与维护公共利益相统一的精神,对保障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提高公众心理健康水平,促进精神卫生事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吴邦国说,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对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律制度作了重要补充和完善,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为及时解决相关法律规定与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不一致、不衔接的问题,本次会议对监狱法等七部法律的个别条款一并进行了修改。我们要督促有关方面继续做好法律实施的准备工作,确保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得到正确有效实施。
  吴邦国说,本次会议还对邮政法的个别条款作了修改,进一步明确了省级以下邮政管理体制,对加强邮政市场管理、规范邮政市场秩序、促进邮政事业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
  吴邦国指出,去年10月,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就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若干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全国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十分关心六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本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国务院相关工作报告。大家强调,文化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有机统一,继续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推动文化内容形式创新,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扩大文化消费,培育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吴邦国说,坚持为老百姓办实事,着力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常委会这些年监督工作的重点。这次会议安排听取审议了国务院关于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认为,在我们这样一个有着13亿人口的发展中国家,基本建立起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初步实现困难群众应保尽保的目标,是一项了不起的成就。大家强调,社会救助关系到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要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坚持从我国国情和实际出发,不断健全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加强社会救助能力建设,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努力把这项惠民生、解民忧、暖民心的重大民生工程抓紧抓好,确保全体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吴邦国强调,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国有企业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国有企业改革,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特别是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专门就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全面阐述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在长期的实践中,我们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积极探索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国有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减轻企业负担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做好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等。经过艰苦的努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不断优化,国有企业控制力和竞争力明显增强、发展质量和运行效率明显提升,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重大贡献。本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同志认为,事实证明党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是完全正确的,国有企业改革走过了艰难历程,取得了显著成效,成绩来之不易。大家强调,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尚未根本解决,部分国有企业生产经营面临新的困难和挑战,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任务仍然艰巨而繁重。面对当前的国际国内政治经济环境,我们要毫不动摇地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理直气壮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进一步推进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充分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一要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机制,继续推进国有企业重组和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二要推动国有企业向产业链和利润链高端调整,着力突破关键技术,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走出去”步伐,努力抢占国际产业竞争制高点。三要推进国有企业经营机制转变,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培养高素质经营管理者队伍和人才队伍。四要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继续推进政企分开,使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五要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继续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引导国有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吴邦国强调,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任期还有四个多月,各项工作任务仍然十分繁重,当前我们要着重抓好三件事,努力完成本届常委会各项目标任务。一是认真总结本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五年工作,起草好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并对明年工作作出预安排。二是精心做好第三十次、三十一次常委会会议的准备工作,确保各项法律草案和报告如期提请审议。三是按照中央统一部署,依法做好新一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