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30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海萍的提名,免去: 张兴全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吴洪汛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职务; 袁彩君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何学敏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黄东太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段玲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二庭副庭长职务; 杨洪川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袁彩君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张兴全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何学敏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吴洪汛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一庭庭长; 段玲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二庭庭长; 黄东太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 周小涛、汪阳为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尹朝良、秦海、贺明宇、彭全信、李本善为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凡维佳为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执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李云燕为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张巍为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钟定榕为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员; 舒服为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庭长、审判员; 冯建明、王化明为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执行庭副庭长、审判员; 陈晋丰为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 樊荣为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严川为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钟欣为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周成军为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 皮庆刚、钟亮、王健、郑枫、王蓓、杜立平、宋军、郭庆、严曦、孙红宇、方明、段元存、李爱和、郑强、毛东、李文轩为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员; 宋为民为成都铁路运输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陈岩、查小云、犹建川为成都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王竣丰为成都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张鑫为成都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李西川为成都铁路运输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方毅为成都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徐光明为成都铁路运输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员; 唐明为成都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 王顺为成都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蹇启刚为成都铁路运输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龚海平为成都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庭副庭长、审判员; 张吉平、洪路、周静、王宗勤、胡萍、桑成蓉为成都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 花桂荣为西昌铁路运输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刘成德、张剑鸣为西昌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庞晋川、王为建为西昌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唐恩情为西昌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王康英为西昌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员; 刘卫民为西昌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员; 张松为西昌铁路运输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员; 高殿宝为西昌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庭副庭长、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