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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公报 人事任免 调查研究 一府两院传真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四川省消防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3-12-18 来源:四川人大网

 

 2013年5月29日在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刘道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四川省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消防法律法规),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省人大常委会2013年监督工作计划,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于4月中旬对消防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省人大常委会对这次执法检查高度重视,进行专题研究,提出明确要求。4月12日,召开执法检查动员会,听取了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关于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汇报,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东升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4月15日至19日,常委会副主任彭渝、刘道平、曾省权带领20多名常委会委员、专委会委员和省人大代表组成的三个执法检查组,赴成都、泸州、绵阳、广元、乐山、宜宾、巴中、雅安、眉山等9个市开展重点检查。检查组深入街道、乡镇、村社、学校、市场、企业、工业园区、住宅小区和各类消防队伍等60多个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召开18次座谈会,听取当地人大代表、企事业单位和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听取了9个市的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汇报。同时,委托其余12个市州人大常委会在本行政区域内进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从检查情况看,消防法律法规修订并颁布施行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全省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领导高度重视,严格依法履职有新成效
  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消防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把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专题研究部署,加强检查督促。省、市、县三级普遍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制定和实施消防事业“十二五”规划和城乡消防规划,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强化对消防工作的规划部署、协调指导和监督考核。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全省11年未发生重大以上亡人火灾,成绩来之不易。
   
  (二)落实监管职责,消防管理模式有新发展
  各级公安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不断强化消防安全监管,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一是坚持齐抓共管,强化源头管控。公安机关建立了“全警消防、多警联动”执法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及时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公安消防机构和住建、安监、工商、质监等部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机制,认真执行消防设计审核和工程验收规定,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监管,强化火灾隐患源头控制。两年来全省对13647个建筑工程项目进行了消防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督促整改不合格单位1611家;开展公共聚集场所投入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11230件次,发出不同意投入使用营业意见299份。二是创新管理机制,强化基层基础。将全省334个街道、4354个乡镇划分为21万个网格,配备专兼职消防人员14万名,实行“网格化”管理;针对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出台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实行标准化管理;对1.4万家火灾高危单位实行“户籍化”管理,落实更加严格的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积极推进农村防火工程建设,加强农村消防基础工作。三是开展专项行动,强化隐患整治。近年来,持续开展“除火患、保平安”等多个专项行动,重点对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合用场所、易燃易爆场所、消防产品、装修材料等领域的火灾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治,督促整改重大火灾隐患2500余处,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四是鼓励社会参与,强化群防群治。积极开展“防火墙”工程建设,增强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社会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和消防宣传教育“四个能力”,推动形成社会化的消防工作格局。
  (三)加大投入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有新突破
  各级政府加大投入力度,全省消防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有了长足发展。一是积极保障消防业务经费。各地认真落实国家有关规定,把消防业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近年来,多数地方消防业务经费持续增长。二是加快改善消防设施装备。各地抓住灾后重建和“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等契机,积极加大消防事业投入,大力建设和完善公共消防设施,新增和更新消防车、抢险救援车及消防特勤装备,推进消防指挥通信建设。近两年,全省消防经费投入总量进一步增长,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新建(在建)消防站89个,新增营房面积27万余平方米,新增消防车353辆、消防装备15.32万件(套),新建市政消火栓8000余个。
  (四)强化队伍建设,应急救援能力有新提升
  消防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有较大提升。一是重点加强现役消防力量建设。大力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努力打造现代化公安消防铁军,强化消防部队在灭火和应急救援中的主力军作用。二是积极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在现役消防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各地因地制宜,发展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目前,全省各地共征召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4216名,组建志愿消防队1500余支,招募志愿队员16997名。三是不断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依托消防部队组建政府综合应急救援队,组织开展各项应急救援工作。省、市、县三级组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203支、搜救队23支、医疗救护队3支、搜救犬队1支、攻坚组375个,参与并完成了藏区维稳、抗震救灾、抗洪抢险等急难险重任务。
  (五)推进宣传教育,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有新提高
  按照“面向社会、面向群众、面向基层”方针,构建消防宣传教育社会化、常态化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形式,增强实效。结合法制宣传月、119消防宣传周等活动,把媒体宣传、街面宣传和重点场所宣传相结合,通过开展技能培训、播放公益广告、开办消防专栏、编发知识手册、设置安全警示等形式,深入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景区活动,积极推进“家庭消防安全”活动和“社区平安使者”计划,努力做到消防宣传与社会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普法教育的“三个结合”,大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全省消防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绩,但发展还不平衡。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群众消防安全需求不断增长,消防安全管理任务日趋繁重,消防安全形势依然严峻。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认真研究解决。
  (一)消防安全观念滞后,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够
  在很多地方,消防宣传工作仍然是由公安消防部门唱“独角戏”,一些基层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履行消防宣传教育职责不落实,消防宣传教育的广度、深度、力度不够。特别是对一些消防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和乡镇、农村的消防安全宣传不够深入,一些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群体甚至成为宣传的盲点。部分群众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制观念淡薄,消防安全素质不高,占用消防通道、乱搭乱建、带险生产、违章作业等消防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个别消防监管部门履职中存在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问题,消防前置审批程序执行不严,部分项目未审先建、未验先用,导致消防安全源头管控不力。有的地方没有严格按照消防法的规定编制和实施城乡消防规划。个别市目前绝大多数县没有编制消防规划;有的新建城区、工业园区消防基础设施与建设发展不同步,存在“旧账未还、又欠新帐”的现象。
  (二)火灾防控形势不乐观,部分重点区域火灾隐患整治不力
  近年来,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乡建设不断推进,消防领域新老问题交织,各种致灾因素叠加。一些老旧街区、“城中村”、“棚户区”和“三合一”场所等火灾隐患十分突出。这些区域普遍存在成片老旧建筑,缺乏必要的消防设施、消防水源和消防通道,电气线路老化,有的建筑集加工、储存、住宿为一体,居民消防意识不强,极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一些古镇、古建筑在保护和开发过程中面临突出的消防安全问题。古建筑大多是木质结构建筑,火灾荷载大、极易被引燃,加上消防设施设备不配套、节假日人流密集,一旦发生火灾,不仅文物付之一炬,更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城镇化的加速发展,使城市出现大量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地下、大空间、多功能、多产权建筑,人流物流大量增加,生产生活用火、用电、用油、用气不断增多,发生火灾的几率急剧上升。
  (三)消防基础设施不齐,社会抵御火灾能力不足
  近年来,尽管各级政府积极努力,对消防经费的投入纵向比有较大提高,但与全国平均水平省份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加之我省消防基础设施底子薄、欠账多,消防事业投入不足、发展不平衡、设施设备不齐、队伍建设薄弱等问题仍然较为突出,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建设不相适应。消防队站等基础设施建设难以完全落实到位,灭火救援装备相对落后,尤其缺乏针对高层和地下建筑、石油化工场所火灾以及高速公路、隧道救援的特种车辆和装备器材。当前,全省应建未建公安消防站有62个,占全国消防站“空白点”的21%;各地市政消火栓平均欠账率达21%;乡镇和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尤为薄弱,边远贫困地区还有726个建制镇未建立消防管理组织,灭火救援装备几乎为零,无力满足火灾扑救的需要。消防安全保卫力量明显不足。我省公安消防部队现役编制少、警力严重不足,万人消防警力比为万分之0.74,远低于万分之1.2的全国平均水平。社会消防力量发展缓慢,一些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人员少、营房和装备配备不达标,救援力量薄弱,企业专职消防队逐渐萎缩,乡镇和农村志愿消防队人员不稳定、缺乏必要的装备和经费保障,与灭火救援和应急保障的实际需要有较大差距。
  三、建议意见
  (一)深入推进消防法制宣传,进一步夯实消防工作基础
  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消防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大力增强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责任意识,在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中做好表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把消防法制宣传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制定和落实消防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坚持消防宣传与社会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普法教育的“三个结合”,积极探索有效的宣传机制,切实增强消防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提升全域、全民、全员的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要针对各地实际,加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消防从业人员的消防法制教育和技能培训,尤其要加强对火灾隐患突出区域和农村地区的消防法制宣传,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和老人、青少年、儿童等群体的消防常识教育,通过开展消防安全进课堂、进家庭、进社区和全民疏散逃生演练等活动,着力提高社会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夯实消防工作的群众基础。
  (二)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各级政府要深入落实对消防工作的领导责任,严格依法行政,强化考核和责任追究,确保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公安机关和有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执法,抓好消防管理监督和源头防范,加强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防控体系和消防工作长效机制。要编制、完善和实施好城乡消防规划,严格落实“三同步”措施,确保消防基础设施与工业园区、新农村、城市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对消防规划编制和落实不到位的,要限期整改。要抓好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对“城中村”、“棚户区”、“三合一”场所以及旧城、古镇等火灾隐患突出区域,逐一排查整治,落实整改措施,并结合城乡统筹和旧城改造,重建消防设施,消除火灾隐患;积极研究、切实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地下、大空间、多功能、多产权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做到责任主体明确、监管措施到位、工作机制健全、设施设备完善,有效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要结合 “4•20” 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做好灾区消防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工作,从根本上消除重大火灾隐患,促进灾区消防事业新发展。
  (三)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强化消防事业保障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消防事业的投入,给予必要的资金、设备和人员保障,将消防业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有所增长。要进一步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消防队站尤其是特勤消防队站建设,切实完善营房、消防车辆和消防器材装备,对全省62个公安消防站空白点、市政消火栓欠账和边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消防基础设施欠账,要制定建设规划、分步推进实施;针对一些地方化工基地不断发展,城市高层建筑、超长隧道等不断增加的实际,尽快配备必要的消防特种装备和高层救火装备,增强扑救特殊场所和高层火灾的能力;深入贯彻科技强警战略,加快消防工作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带动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消防监管机制创新,提高消防工作现代化水平。要进一步加强消防力量建设,对我省公安消防部队警力严重不足的问题,省政府要积极向中央有关部门反映,努力争取补充编制;加快建设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城乡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力量体系,在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管理培训等方面予以支持;加大依托消防队伍建设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的力度,进一步增强处置大型灾害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能力。
  (四)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促进消防法律法规的深入贯彻落实
  各级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各级政府和社会主体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推进消防法律法规的有效贯彻实施。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对本次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连同急需整改的具体问题,省政府应认真研究办理,依法抓紧整改落实,并报告办理结果。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对省政府研究办理和整改落实的情况适时开展跟踪监督,进一步增强这次执法检查的实效性,推动我省消防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消防法律法规执法检查中提出的急需整改的问题》

  

消防法律法规执法检查中
提出的急需整改的问题

  一、部分重点区域火灾隐患突出的问题
  1、成都市成华区猛追湾3号院“城中村”、郫县“三合一”场所、郫县云庭阁商业大厦、荷花池大型批发市场等区域火灾隐患突出。
  2、攀枝花市挂牌督办的临亚家园小区、盐边红果棚户区、市城管局下辖的商业街大棚等3起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难度大。
  3、德阳市石桥村、黄河新村、舟山社区舟山街等“城中村”违法违章经营情况严重,火灾隐患大。
  4、广元市凤凰山棚区占地面积广,易燃木结构建筑成片毗连,火灾风险大。
  5、宜宾市五粮液集团、天原集团、丝丽雅集团、部分白酒生产企业等重大火灾危险源密集分布,火灾隐患突出。
  6、达州市老城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小产权房集中地段消防安全隐患突出。
  7、雅安市雨城区育才路社区工矿企业人员居住小区、荥经县严道镇老旧木结构建筑群等老旧街区火灾隐患突出,整改难度大。
  8、阿坝州、甘孜州寺庙点多地偏,建筑耐火等级低,缺乏消防水源和必要消防设施,发生火灾救援难度大。
  9、广元昭化古镇、旺苍红军城、青溪古镇和巴中恩阳老场社区等古镇、古建筑大多是木质结构建筑,消防设施设备不配套,节假日人流密集,火灾事故风险大。
  二、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城乡消防规划编制不到位
  10、巴中市及其绝大多数县(区)目前没有编制消防规划。
  11、自贡市、泸州市、遂宁市、广安市的消防规划不能适应城市总体规划调整和城乡建设发展的要求,急需修订完善。
  12、绵阳市、内江市、乐山市、宜宾市的乡镇、农村消防规划编制推进缓慢。
  (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不到位
  13、成都市租赁用地建筑、工业集中发展区建筑大多数没有办理国土、建设等行政许可手续,无法进行消防审核,极易造成先天性火灾隐患。
  14、德阳市什邡工业园区、中江县经济技术开发区,遂宁市创新工业园区、船山区物流港、篷溪县工业园,南充市大多数工业园区的“三边”工程(边申报、边建设、边生产)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形成先天性火灾隐患,整改难度大。
  15、南充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未有效落实。
  16、宜宾市城区违规停放车辆、占用消防车道及火灾扑救面的问题突出。
  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的问题
  (一)消防队站建设滞后
  17、全省公安消防站欠账多。全省尚有62个县级城市未建公安消防站,占全国“空白点”的21%,特别是藏区32个县中有15个县无公安消防站,凉山州17个县中有15个县无公安消防站。
  18、成都市中心城区消防站布点达不到标准要求,急需在一环路内增建消防站。
  19、自贡市贡井区消防站、大安区消防站在立项、土地使用等相关手续以及建设资金等方面未得到有效落实,需加快推进步伐。
  20、绵阳市按照省政府目标责任要求,应在今年年底前完成科创园区消防机动中队的主体建设,到目前为止还未开工建设,需市政府尽快研究解决建设经费并推进建设项目。
  21、攀枝花市消防培训基地暨战勤保障大队今年开工建设,需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确保资金投入并完善水、电、气、通讯等前期配套设施。
  22、广元市消防训练基地建设进度缓慢,需市政府积极予以推进。
  23、内江市按照省政府目标责任要求,今年应开工建设市应急救援培训基地,完成资中县罗泉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目前建设项目推进缓慢。
  24、乐山市今年应完成1个专职消防队站建设,完成3个专职消防队站选址立项工作,目前项目进展较慢。
  25、达州市规划于2015年建成市消防综合训练基地,政府应在2013年完成立项、选址工作,并在2014年启动建设。
  26、巴中市根据相关规定应建设消防培训基地、战勤保障消防站、兴文新区消防站、恩阳区消防站、光雾山风景区消防站和诺水河消防站,市政府应分级负责、统筹规划、积极推进、尽快完成建设任务。
  27、雅安市名山区政府专职消防队营房建设不达标,尤其是消防车辆落后、设备陈旧,灭火救援能力严重不足,需市政府督促解决。
  28、眉山市新建工业园区消防队站建设滞后,金象化工、铝硅两个工业园区规划的3个消防站,其中1个特勤消防站,目前未开工建设,需政府督促解决。
  29、资阳市的6个工业园区,目前均没有组建消防队伍,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欠账率达50%以上。应建消防队站15个,目前仅完成建设标准的60%。按照省政府目标责任要求,今年9月以前应启动建设雁江区城东新区消防站,12月底前应开工建设经济开发区特勤消防站和简阳三岔湖水陆两用消防站,目前项目建设推进缓慢。
  (二)消防装备落后
  30、成都市大空间、大跨度、大型城市综合体和高层建筑大量涌现,目前中心城区仅配置了2台70米高喷车,难以适应现实火灾扑救需要。
  31、泸州市酒类、化工企业数量多、储量大、风险高,需新增一批处置化工类特殊火灾事故的特种消防车辆和特种装备。
  32、内江市按照省政府目标责任要求,今年需增配6辆消防车和2艘消防船艇等一批消防装备器材,目前目标任务完成进度缓慢。
  33、乐山市仅有2辆举高消防车,不能满足高层建筑的灭火救援需求。
  34、眉山市仅有一台32米举高消防车,无法满足现有近百米高层楼房的灭火需要,且缺乏处置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品火灾的专业化工消防特种装备器材,需市政府尽快加以解决。
  (三)消防信息化建设落后
  35、达州市按照省政府目标责任要求,年内应完成消防指挥中心和接处警系统升级改造等一批信息化建设任务,需市政府推动解决。
  36、巴中市消防信息化基础设施薄弱,缺乏有力的通信保障设备,需政府推动解决消防指挥中心升级改造,加强消防信息化建设。
  (四)农村消防基础薄弱
  37、德阳市中江县农村火灾频发,全县乡镇、村消防队站、装备、人员配备不到位,火灾处置难度大,需市政府研究解决。
  38、南充市全市乡镇没有建立消防队伍,缺乏基本的消防设施和器材,需市、县(区)两级政府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乡镇消防队伍建设,落实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和经费。
  39、资阳市按照省政府目标责任要求,今年20%的乡镇要配备1辆多功能轻型消防车或消防摩托车及相关器材,常驻人口2万人以上的乡镇必须配备多功能轻型消防车。目前该项工作尚未启动,也未安排专项购置资金。
  40、眉山市乡镇和农村地区消防力量薄弱,有的地方虽组建了志愿消防队伍,但队伍的稳定性和应对处置火灾事故能力不足,需市政府研究解决。
  (五)消防经费保障不到位
  41、攀枝花市地方消防经费执行标准有待调整,按照省政府目标任务采购的消防装备经费未划拨到位,综合应急救援支队建设业务经费未纳入市级财政预算。
  42、资阳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经费保障未落实。
  43、阿坝州部分专兼职消防队员编制、经费得不到保障,需州政府加以解决。
  44、甘孜州消防队站建设需要地方配套资金2660万元,州各级政府难以保障配套;2013年消防业务经费未按照省财政厅制定的保障标准纳入财政预算;消防部队维稳专项经费需纳入维稳经费整体统筹解决。
  45、凉山州17个县(市)中有15个县(11个县为国家贫困县)未建公安消防站,是全省未建公安现役消防站数量最多的地区,目前建站经费缺口较大,需要各级政府协调解决。
   
  四、消防队伍建设不到位的问题
  46、全省消防警力不足。我省是全国万人现役消防警力比例最低的省份之一,仅为万分之0.74,远低于万分之1.2的全国平均水平。
  47、自贡市按照省政府目标责任要求,今年应建成沿滩区仙市镇、大安区牛佛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完成富顺县赵化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的立项选址工作,目前建设进度缓慢,需市政府督促推进。
  48、绵阳市未出台专职消防队建设标准,专职队发展不平衡,保障机制不完善,待遇明显偏低,队伍不稳定,无法形成战斗力,需市政府协调解决。
  49、宜宾市消防警力仅占全市人口万分之0.45,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需在年内启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急救援队员及消防文员计划,逐步推行消防文员在乡镇派出所工作制度,壮大多种形式消防队伍。
  50、达州市“九小场所”和“三合一”场所众多,现有消防警力不足,需市政府尽快为全市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配备消防人员协助工作,并给与必要的经费保障。
  五、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规定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51、《四川省消防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大型公众聚集场所、城区内的加油(气)站应当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该规定对于通过市场机制解决重特大火灾事故经济赔偿、降低社会稳定风险、减轻政府压力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从全省范围看,目前贯彻实施的整体情况不容乐观。各级政府要认真研究,积极探索,制定方案,尽快推动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