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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公报 人事任免 调查研究 一府两院传真
关于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3-12-18 来源:四川人大网

 

2013年5月2829日在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杨冬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会议安排,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我省地质灾害基本情况主要特点
  (一)灾害总体情况
  “5·12”汶川特大地震前,我省山区地质灾害隐患数量位居全国第二,仅次于云南。共发育有规模和危害程度不等的崩塌、滑坡隐患点10万余处,泥石流沟3 000余条。“5·12”汶川特大地震及今年的“4·20”芦山强烈地震,造成我省地震灾区大部分山体开裂、斜坡松动,全省地质灾害隐患数量激增,一举跃升全国第一,据初步估计崩塌、滑坡、泥石流数量达到15万余处。目前全省已查明的直接威胁人员财产安全的较大规模地灾隐患点就近达4.0814万余处,威胁着220余万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占全国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总数26万处的15.79%,占全国受威胁人数1 460万人的15%。。
近几年来,受地质灾害易发区与强降雨区相互重叠、原有地灾隐患与地震破坏因素相互交织等多重因素影响,我省地质灾害呈现出突发性、群发性、破坏性强和规模巨大等特点。据统计,自2008年以来,全省发生各类地质灾害8 909处起,发生次数占全国发生总发生次数98 076次起的9.1%。五年来,全省实现地质灾害成功避险598起,避免了84 828人可能的因灾伤亡,成功避险次数占全国成功避险总数5 788起起的10.3%,成功避险人数却达到全国总数205 235人的41.3%。
  (二)主要特点
  1.地质灾害隐患点多面广。数量基数大目前全省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为近4.0814万余处,是全国地质灾害隐患数量唯一超过全国总数10%的省份;这些隐患分布在全省174个地质灾害易发县(市、区)所属的4000余个乡镇及15000余个行政村。特别是“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区,大部分区域山高、谷深、坡陡、林密,受现有调查手段和技术条件限制及余震影响,仍有大量地质灾害隐患短时间内尚难以判识全面排查清楚,因此,地震灾区隐伏的地质灾害隐患数量仍然较大。
  2.地质灾害发生具有显著的区域性。据统计,2008年至2012年,我省地质灾害发生最为频繁的区域是川东北地区,共发生地质灾害3 939处起,占总数的44.2%;其次为汶川地震灾区,共发生地质灾害2 624处起,占总数的29.5%;川西高原非汶川地震重灾区及攀西地区虽然发生地质灾害次数仅为1 151处起,仅占总数的12.9%,但这一区域因灾死亡失踪人数却达到238人,占到了总数的41.8%,是因灾损失最为严重的区域。由于庐山芦山地震灾区属全国典型的降水集中区,特别是强降雨过程较多,今年汛期,该这个区域将是另一个地质灾害极的重灾高易发区。
  3.滑坡、泥石流、崩塌为主要致灾种类。从各灾种发生频率来看,最易发的是滑坡、崩塌、泥石流这三类地质灾害。尤其是泥石流灾害,其致灾频率和损失均十分巨大,特别是在地震灾区及三州地区。据统计,2008年至2012年,全省共发生泥石流灾害1336处起,只占灾害总数的15.0%,但造成265人死亡失踪,占总数的46.5%。
  4.地质灾害发生与强降雨天气过程密切相关。据统计,2008年至2012年,全省发生各类地质灾害8909次起,其中汛期(5至9月)发生地质灾害8697处起,占灾害发生总数的97.6%;汛期期间因灾死亡和失踪人数达到546人,占总数570人的95.8%。特别是主汛期7至8月,区域性大范围强降雨、局地暴雨频发,极易引发群发性地质灾害。据统计,2008年至2012年,7月、8月主汛期发生地质灾害5456处起,占地质灾害发生总数的61.2%;因灾死亡和失踪人数达到360人,占总数的63.2%。  
  5.工程建设领域因灾伤亡占有较大比例。近年来,一次造成因灾死亡失踪30人以上的特大型地质灾害均发生在在建水利水电工程等的施工区。2008年至2012年,发生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地质灾害虽然数量少不多,但造成死亡失踪人数达292人,占因灾死亡和失踪人数的51.2%。
  (三)防灾形势
  一是地质灾害的发生空前活跃。我省地形地貌条件及地质构造复杂,历来都是全国地质灾害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5·12”汶川特大地震导致山体震裂、斜坡松动,大量松散物源堆积于斜坡、沟谷,使全省地质环境条件急剧恶化,其深层次影响日益凸显。2008至2012年,全省共发生各类地质灾害8909起,其中2012年发生3149起,占近4年地质灾害总数的35.3%。“4·20”芦山强烈地震又使全省地质环境条件进一步恶化,仅震后初步排查就发现新增地质灾害隐患达2213处。目前地质灾害的发生空前活跃,全省尤其是地震灾区防治形势极为严峻。
  二是地质灾害防范处于高风险态势。受历史原因和自然条件多种原因所限,我省广大高山峡谷地区尤其是地震灾区,不少泥石流堆积扇、陡崖斜坡等地质灾害高发易发区内仍居住有大量群众。全省很多在建大型工程处于地质灾害高发易发的深山峡谷地带,施工人员集中,防范工作稍有疏忽,发生重特大群死群伤事件的风险就会成倍增加。“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区大部分属全国典型降雨集中区,加之近年来我省区域性、阶段性强降水过程频发,降雨量偏多、洪涝偏重,特别是季节性干旱地区大部分与洪涝区重叠,进一步导致地质灾害易发、多发、频发,全省地质灾害防范仍处于高风险态势。
  三是地质灾害治理任务极其艰巨。点多面广的灾害隐患和防不胜防的突发状态,使全省地质灾害治理任务极为艰巨。特别是汶川特大地震和芦山强烈地震灾区地形地貌十分复杂,经受两次地震影响,山体破裂情况严重,对这种地质结构及其演变的改造,即使因此在工程技术层面开展生态修复,也是长期的、缓慢的,而且在现有技术、资金等制约下,短时期很难做到。同时,两次地震波及面广,不仅群众安置点、城镇、学校、交通干线、重点工程及基础设施等急需开展工程治理的隐患点数量激增,而且隐患治理难度很大。地震的巨大破坏力决定了地质灾害的影响和破坏将持续相当长的时间,很多隐患点将长期处于高危状态,进一步加剧了地质灾害治理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
  二、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及成效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明确要求把地质灾害防治作为关系群众安危的“生命工程” ,并采取了一系列有力的工作举措,全省防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总结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体会:
  一是坚持把领导重视落到“基层一线”。近几年,我省将省委、省政府在不同阶段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落到基层一线,落到基层领导层面。省政府全面实行地质灾害防治行政首长负责制,并逐级落实防灾责任,逐点落实防范措施,并向社会公示,实现“点点有人管、处处有人抓”,以有力的责任机制和组织体系,掌控了防灾工作的主动权,使领导重视有了强有力的工作保障。
2011年,省政府颁布实施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防灾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了20条具体要求,也提出5条具体保障措施,使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开展有了纲领性文件的支撑,也使我省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范性、有序性操作上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二是坚持分层级分系统的合力防灾机制。始终坚持推进全省分层级防范与分行业联动相结合的合力防灾机制建设,2012年,省政府印发了《四川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分工方案》,进一步落实分系统、分层级防范体系,明确各层级、各系统的防灾职责,强化上下联动、部门协同,以制度设计促使各行业主管单位切实负起防治责任,多层级、宽领域、全方位形成地质灾害防治合力。
  三是坚持把所有工作抓到“操作层面”。始终坚持把防治工作重心下移,一直落到最基层的群众身上,落到工作的“操作层面”上。坚持形成全面发动群众、全民参与防控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群众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建立健全地质灾害专职监测员队伍,着力构建群专结合的监测预防机制;坚持把地质灾害防治要求落实到最基层、落实到第一线;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基层广大群众的防灾能力。近年来,我们通过“万村培训”、“在建工程宣讲培训”等活动,积极动员和调动市、县、乡各级政府力量,发动社会广泛参与。
  据统计,仅2012年我省就投入3109名专业技术人员,组织宣传培训专场4276次,发放宣传品108万份,培训人员达289万人;今年汛前,我们在全省21个市(州)专门针对在建工程的建设业主、施工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分管安全生产的相关责任人,组织开展了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讲及培训,共达56 场,参训人员达7545人,发放宣传手册3000册、挂图3000套、光盘3000张。通过宣讲培训,进一步增强了相关责任人及受威胁群众的防灾意识。同时,我们还组织了3个工作组对甘孜、阿坝、凉山、雅安以及攀枝花等5个市(州)的144处在建水电工程防灾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四是坚持对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监测。对地质灾害隐患的掌握,是防治工作的重要基础。我省历来高度重视对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核查,努力构建起地质灾害巡查排查机制。“5·12”汶川特大地震及“4·20”芦山强烈地震发生后,我们立即组织开展了灾区次生地质灾害应急排查,并对汶川地震灾区适时组织开展了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每遇区域性强降雨,我们立即对相关区域动态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的雨前巡查、雨后排查;专门组织开展了针对全省在建工矿企业防灾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评估,并及时对已完工重大地灾治理工程进行了全面复查复核。
  “4·20”芦山强烈地震后,在国土资源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迅速组织省内外25家专业地勘单位500余名专业技术人员,对灾区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截止,就在灾区及其周边51个县(市、区)初步排查了14319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并完成了宝兴县城、S210线以及2277个安置点和514所中小学校周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对1298处已建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进行了现场复查复核。
  据初步统计,自2008年至今,我们多批次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了以县域为单元的地质灾害调查排查就达246县次。通过这种群专结合、大范围的、动态的排查、调查、核查,及时有力地发现掌握了隐患,为有针对性地监测和防范地质灾害提供了重要基础。
  五是坚持把工作重点放在“群测群防”。省政府突出强调抓实操作层面防范,建立了省、市、县、乡、村、社“六级联动”的群防群测体系;充分发挥基层干部群众防灾的积极性,大力推行地质灾害专职监测队伍建设,落实地质灾害专职监测员。比如今年我们对全省已查明的较大规模的41357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部落实了专职监测员,并保证每处隐患点至少有一名及以上的监测员;强化基层监测预警作用,将防治要求落到最基层,严格汛期值守、巡查、预测预警预报等制度,每天更新气象预警预报信息,动态掌握雨情、灾情变化趋势,督促落实防灾措施。近年来,为提升基层群测群防能力建设,省级财政还专门拨出2亿多元的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全省地质灾害专职监测队伍建设。
  六是坚持在汛期组织实行“主动预防避让”。实践证明,受现有预测预警条件限制,目前应对地质灾害最有效的措施还是“避让”。省政府在全省强调汛期务必开展主动避让、预防避让,强调在强降雨来临前或出现险情时,要主动将受威胁群众提前转移至安全避险区域,确保人员安全。把地震灾区作为重点防范区域,突出县城、集镇等人口密集区地灾防范工作,抽调专业技术人员驻点蹲守、深入巡查、指导防灾。突出了重点人群加强避让演练,依托城乡基层组织和基层单位,对处于地质灾害威胁区域的基层群众、在校师生和施工人员组织避让演练,帮助他们熟悉逃生路线。
近年来,省级财政投资2亿元在全省147个地质灾害高发县建设了2855个应急避险场所,覆盖地质灾害隐患点1.1万处,可安置临时避险群众81.6万人。据统计,2008年至2012年,全省实现地质灾害成功避险598起,避免了84828人可能的因灾伤亡,我省地质灾害成功避险连创全国之最,得到了国土资源部的高度评价。
  七是坚持把工程治理作为治本之策。防治地质灾害发生的根本措施还是工程治理。省政府在近几年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治理,加大投入力度,分类科学防治。对危害大、险情重的采取工程措施治理;对灾害体规模小、治理难度小的,采取专业单位指导和群众投工投劳相结合的方式消除隐患;对灾害体规模大且治理难度高、威胁对象相对较少且分散的,采取避险搬迁措施,永远避让。我省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特别是地震灾区、三州地区、盆周山区的重大地质灾害治理隐患比较突出。
  近年来,仅省级财政就筹措了50多亿元资金,加大了重大地灾治理工程实施进度,加快了推进地灾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工程防治和应急体系建设,加大了关键区域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的治理、搬迁、除险和监测等工作。初步统计,2008年至2012年,我们组织实施了近2700项重大地灾治理工程和3151项应急排危除险工程,对受地质灾害威胁的94162户分散农户实施了避险搬迁安置,通过这些分类防控手段的实施使近100万人脱离了地质灾害的威胁。
  (一)奋力抗灾,全力治灾,认真落实防治措施,着力提高支持社会经济发展的保障能力
  在地震灾区,我们按照分类防控的要求,将已发现的11384万处地质灾害隐患纳入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实施范畴,积极开展了2334项重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和1248项应急排危除险简易治理工作,开展了6494项监测预警项目建设,恢复重建了3420处群测群防体系,实施了28674户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工程,我们仅以三峡库区重大地质灾害防治三分之二的时间推动了比其工作量大2倍多的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在“8.13”特大山洪受灾区,我们充分运用主动预防避让机制,提前疏散撤离受威胁群众,避免了重大人员伤亡事件的发生,创造了地质灾害成功避险的奇迹。同时,我省迅速筹措资金开展了清平、映秀、龙池三大片区13条特大型泥石流的应急防治工作,探索性的采用新的设计思路和施工方法,抢在主汛期来临前全面完成应急治理任务,并经受住了两年来多次强降雨的检验,创造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史的奇迹,清平文家沟、映秀红椿沟、烧房沟等泥石流应急治理工程被国土资源部誉为世界级的宏伟工程。
在全省广大地质灾害高易发区,我们全力实施重大地质灾害治理、中小型地质灾害应急排危、防灾避险搬迁安置、高风险时段主动预防避让等多种分类防控手段,全力避免灾害损失。先后完成治理工程300余处,应急排危除险1093处,实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65488户22.92万人,这些分类防控手段的实施使近50万人脱离了地质灾害的威胁。在汛期,在各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地质灾害预防避让和临灾避险措施已深入人心。据统计,2008年至2012年,全省实现地质灾害成功避险598起,避免了84828人可能的因灾伤亡,我省地质灾害成功避险次数、成功避险人数和成功避险率连创全国之最。
  (二)民生为重,重心下移,落脚“操作层面”,将党委政府的重视和各项措施落到最基层
  一是将领导重视落到基层一线,在全省全面实行防灾行政首长负责制,逐级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明确领导责任、签订防灾责任书;二是坚持将防灾措施落实到操作层面,及时公布灾害隐患点和监测责任人,并安排专项资金补助专职监测人员,从操作层面落实监测义务,同时加强省、市、县各级对专职监测的抽查工作;三是着力构建巡查排查体系,部、省两级落实专项资金,分批次对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隐患调查工作,建立全省地质灾害空间信息系统,安排专业地勘单位入驻地质灾害易发区,协助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和排查工作;四是全力推进监测预警体系,积极构建国土、气象联合的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系统,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强化市、县、乡、村、社、监测人员逐级预警信息传输畅通情况的抽查;五是强力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坚持依靠群众、群专结合的群测群防体系,坚持分层级防范和分行业联动相结合,健全国土系统内外互动机制;六是大力推行综合防治体系,采取监测预警、避让搬迁、排危除险和工程治理等防灾措施相互结合的方式,优化防灾资金的调度和使用,实现了防灾效益最大化。
  (三)直面挑战,积极应对,不断创新完善地质灾害防治模式,统筹推进各项防灾工作
一是在“防”上有了突破。通过近两年的深入推动,主动预防避让工作初见成效,实现成功避险的次数也由2008年的26处增加到2012年的263处,行之有效的防灾措施大大减少了人员因灾伤亡。二是在“治”上下了功夫。在“8.13”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区,我们汇集专家智慧,开创性的实施了动态设计、动态施工、动态咨询的管理模式,创新性的采取了固坡、拦挡、排导综合运用的系统理念,开创性的提出了“水砂分治”的泥石流治理思路,开创性的采用了以柔克柔的方式解决基底松散堆积体变形大的问题。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积极治理、合理避让、安全第一”的要求,的原则”要求,我省在地质灾害防治方面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是由于特殊的地质环境背景条件,加之地震、区域性强降雨、不合理人类工程活动等园艺原因,地质灾害高发、频发的本底还没有得到改变,点多面广,、防治难度大的基本面尚未得到有效控制,面临防灾形势还十分严峻,的防灾防治任务还十分相当繁重,。在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责任落实,、防范机制以及探索地质灾害防治新途径等方面我们的工作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存在很多不足,尚需继续加以努力和完善。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薄弱。全省172174个地质灾害易发县中尚有76个县未建立专门的管理或技术支撑机构,;特别是且基层地质环境监测站专业技术人员严重不足,地质灾害应急抢险交通、应急通讯工具和抢险专业监测设备还、通讯和交通工具十分缺乏匮缺,应急支撑能力明显不足。
  二是分层级分系统的防灾措施落实情况尚不理想。基层政府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视程度还有待提高,大部分基层财政尚未列支专门的年度地灾防治经费预算。行业监管部门对防灾责任的落实及防治工作重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是近年来工程建设领域重大因灾伤亡事件频发,暴露出工程建设业主和施工单位还存在“重建设、轻防灾;重评估、轻落实”的等突出问题较为突出。
  三是突发性地质灾害防范难度较大。近年来极端天气频繁发生,绝大多数因灾伤亡事件发生在预案外,加之受现有技术条件及调查手段等限制,盆周山区及地震灾区仍有大量高位、高危、隐蔽性强的地质灾害隐患尚未被及时发现,进一步增大了防范难度大。
  四是地质灾害综合防灾效益效能尚待提高。围绕社会发展新的需求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在推进连片扶贫开发、分片区、分流域综合整治、重大工程建设及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仍有较大工作空间。
  五是地质灾害防治法制机制尚需完善。在基层地质灾害监测防治机构设置、工程建设领域防灾责任深入落实等方面的法律刚性支撑还显薄弱;针对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工程防治等方面的定额标准及预算编制规范急需抓紧出台;在基层地质灾害监测防治机构设置、工程建设领域防灾责任深入落实等方面的法律刚性支撑还显薄弱;针对在一些规模大、危害重、险情紧迫的重特大地质灾害隐患,对开展应急治理工作的其前期实施的审批程序尚需进一步规范并缩短时限;地质环境保护及面上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招投标工作法律法规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  
  四、下一步的工作思路措施和打算
  (一)坚持依法防灾,严格责任追究。坚持依法防灾,进一步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力,继续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及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的法律监管,加紧与省人大的沟通,适时开展《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
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关键在责任落实,重点在操作层,要逐级加强目标考核和绩效评估。对因地质灾害防范措施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反应不及时、处置不得力而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实施严格问责追究。对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或对地质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坚决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诱发谁治理,谁破坏谁赔偿”的原则,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修复,造成损失的要切实履行赔偿责任。
  (二)加强制度建设,推进科学防灾。扎实推进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工程防治、应急体系建设,重点抓好地质灾害“查、防、治”的规章制度建设和完善,加紧研究制订《地质灾害专职监测队伍建设实施细则》、《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验收管理办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规程及验收管理办法》、《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概(预)算标准》等。按照“谁投入、谁受益”的原则,探索建立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及地质环境保护的新模式。
  (三)加强工程监管,落实防灾措施。继续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评估及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督促工程建设业主及施工单位切实落实防灾措施,确保安全。进一步推行督查检查制度,强化政府监管主体地位,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增强业主单位落实防灾措施的责任感和约束力,千方百计避免在建工程重大因灾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
  一是深入推进调查评价体系建设。继续推进地质灾害普查和详细调查,加强重大隐患点勘查,落实相应的监测防范措施。强化灾害风险规避意识,编制和实施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中充分考虑地质灾害防治因素,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临灾避险等工作。
  二是深入推进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努力构建拓展至基层的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网络,不断提高预警预报的精度和水平;积极建立四川省地质灾害与气象数据适时共享系统、四川省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指挥地理信息系统、四川省地质环境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地质灾害立体化、动态化、数字化管理;继续深入推行立足操作层面的基层防范制度,将工作重点放在基层干部群众防灾知识宣传培训、群测群防和主动预防避让方面;继续深化全省基层地质灾害专职监测制度,并试点开展面向基层群众进行主动预防避让的补助制度,充分发挥基层干群防灾主动性与积极性。认真落实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各系统、分层级联动防灾机制运行的沟通、协调、指导和监督等工作,形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合力。启动实施在建工程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活动,指导和帮助工程建设领域开展防灾工作。
  三是深入推进防治体系建设。继续把地震灾区和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作为防范工作的重点区域,针对不同地质灾害情况实施分类防治,强化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作,加大中小型地质灾害应急排危除险和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工作实施力度,努力提升地质环境安全度和保障程度;针对灾害发育集中、受威胁人数较多、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开展小流域和重点城镇周边地质灾害综合治理示范工程项目。
四是深入推进应急体系建设。继续强化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逐级落实机构和人员编制,购置通讯设备、应急车辆以及监测仪器等,着力提高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软”“硬”实力。探索“以补代奖”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因素分配制度。进一步明确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在各级政府常规预算中的来源和比例。按照“谁投入、谁受益”的原则,探索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地质灾害防治的新模式。
  (四)加强重点防范,坚持民生优先。以对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民生优先,坚持高位求进,突出地震灾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等重点防范区域,坚持把威胁县城、集镇、学校、安置点、聚居区等人口聚集区和交通干线及重要基础实施的地质灾害工程治理以及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监测预警、动态巡查排查、主动预防避让、宣传培训及应急避险演练等作为防灾工作的重要抓手,并逐一落实到基层操作层面及防灾一线。加快编制“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积极争取国务院、国家有关部委的政策支持。
  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搞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一项具有长期性、艰巨性的工作,需要强有力的法律支撑保障。我们将积极配合省人大开展相关调研和法律法规修订工作,并将以省人大常委会此次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为新的起点,振奋精神,开拓创新,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美丽繁荣和谐四川建设,不断推动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开创四川科学发展新局面、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胜利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