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6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名,免去: 田万国的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杨文的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彭宗梁的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陶生元的四川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罗林书的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港澳台事务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向玉明、刘家铎、陈华江、高先敏的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港澳台事务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 何迎晓为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田万国为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江为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杨文为四川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秦琳为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港澳台事务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建、彭宗梁为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港澳台事务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海萍的提名,免去: 李世成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王雪梅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钟兰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熊焱、吕瑶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易晓东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蒋兴平、李惠为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员。
根据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邓川的提名,决定免去: 刘刚的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 李玉忠的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王红、江意华的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决定任命: 王红为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检察长。 任命: 罗春梅为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刘刚为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李晋荣为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