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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公报 人事任免 调查研究 一府两院传真
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的情况报告(书面)
时间:2011-07-13 来源:四川人大网

  2011年5月25日在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四川省委副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李崇禧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1年4月20日至22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主持会议,并在结束时发表重要讲话。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华建敏、周铁农、李建国、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蒋树声、陈昌智、严隽琪、桑国卫出席会议。国务委员戴秉国、马凯,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德咏等列席会议。
  一、会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议共有十一项议程。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乔晓阳作的关于行政强制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石秀诗就关于修改煤炭法和建筑法个别条款的决定草案作了说明。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就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作了说明。受国务院委托,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报告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受国务院委托,司法部部长吴爱英报告了“五五”普法工作情况,就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作了说明。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黄镇东作了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还审议了有关任免案。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煤炭法的决定、关于修改建筑法的决定和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国家主席胡锦涛分别签署主席令,公布了有关法律。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根据决议,从2011年到2015年在全体公民中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的公告,十一届全国人大现在实有代表2978人。
  会议分别经过表决,任命黄小晶、王庆喜为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免去王庆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免去孙伟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任命沈春耀、刘水生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任免案。
  二、吴邦国委员长重要讲话精神
  在完成各项议程后,吴邦国委员长发表了重要讲话。
  吴邦国委员长说,本次常委会会议会期不长、内容重要,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了各项预定任务,开得很成功。
  吴邦国委员长指出,会议对煤炭法、建筑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个别条款进行了修改,主要是为了与即将实施的社会保险法和刑法修正案(八)的有关规定相衔接。要认真总结这方面的工作经验,制定和修改法律时都要通盘考虑与之相关的其他法律,及时对不一致、不衔接甚至相矛盾的法律规定作出相应修改,以保证法律体系的科学和谐统一。
  吴邦国委员长说,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合理调整税率结构,切实减轻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最近,国务院在认真调查研究、反复测算论证的基础上,提出了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对草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大家对草案总体表示赞成,也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会后,还要将草案向社会全文公布征求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争取尽快审议通过。
  吴邦国委员长指出,本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国务院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今年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普遍认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生产关系的又一重大变革,从全面推进到现在仅两年时间,取得了明显成效,3亿多农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利益,这充分说明中央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是完全正确的,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做了大量工作,对此应给予充分肯定。大家强调,要继续深入贯彻中央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改革配套措施,认真落实各项强林惠林政策,大力实施林业重点工程,积极发展林业产业和林下经济,走出一条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的现代林业发展之路。
  会议闭幕后,全国人大常委会举办了专题讲座第二十一讲,吴邦国委员长主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作了《法律体系的概念与意义》的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