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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公报 人事任免 调查研究 一府两院传真
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结束时的讲话
时间:2011-07-13 来源:四川人大网

(2011年5月27日)
  李崇禧

各位委员、同志们:
  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各项议程已进行完毕。这次会议,传达学习了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修订案)》、《四川省消防条例(修订案)》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实施办法修正案》,再次审议了《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草案)》和《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草案)》,初次审议了《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和《四川省城市供水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审议批准了《成都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和《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藏区“三大民生工程”和彝区“三房”改造情况的报告》、《关于全省2010年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农村土地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四川省2011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四川省2011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和《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审议决定了人事任免案。
  根据新修改的代表法有关规定,对《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实施办法》进行了适当修改,为进一步规范代表活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促进代表依法履职提供了更加有效的法制保障。
  常委会再次审议了《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草案)》,制定这部法规对于加强我省城乡规划管理,统筹城乡建设,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切发展都是为了人民群众。因此,在制定规划时要多为群众留下活动空间,多征求群众意见,让群众有序参与立法工作。
  常委会再次审议了《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草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是继抗震救灾以来,广大群众反映党和政府做的又一件让群众最拥护最满意的事情,希望通过立法的形式,保障和推动该项工作,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人居环境和社会发展环境,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四川跨越式发展
  汶川“5·12”特大地震发生3周年、灾后重建任务即将全面完成之际,温家宝、贾庆林、贺国强等中央领导同志相继来川视察并作重要讲话,充分体现了中央对四川工作的特殊支持、对灾区人民的深切关怀。四川从悲壮走向豪迈,是因为我们有一个坚强的党,有一个强大的国家,有一个伟大的民族,还有9000万不屈不挠、团结互助、自强不息的四川人民!最近,世界旅游大会在震中汶川召开,来自全世界60多个国家和组织,对我省灾后恢复重建给予高度评价,各国驻华大使到灾区参观,也受到极大震动。
  当前,我省正处于灾后恢复重建攻坚决胜的关键时期,处于建设西部综合交通枢纽的决战时期,处于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的战略机遇期。
  一要全面完成灾后重建规划任务,大力推动灾区发展振兴。要再鼓干劲,自加压力,巩固和扩大灾后重建成果,到9月所有的恢复重建任务将全面完成。当前我们主要任务是给灾区找经济发展的路子,解决就业、发展等问题。
  二要认真总结灾后重建宝贵经验,把成功做法推广和运用到全省其他工作之中。借鉴灾后恢复重建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的经验,推广“三打破、三提高”的做法,集中连片推进新农村建设。总结灾后重建“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的经验,在藏区实施“三大民生工程”,在彝区进行“三房”改造,切实解决群众,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群众的住房、就医、子女上学、提高收入等突出问题。推广灾区恢复重建与环境综合治理同步推进的经验做法,把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摆在突出位置,力争用几年时间使全省发展环境和群众的人居环境有更大改善。总结过去几年化危为机的成功实践,抓住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等重大机遇,加快实施西部交通枢纽建设,开展招商引资,发展“两烟”产业等,推动全省重大工作不断取得突破。全省经济总量,在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的情况下,从全国的第九位上升到第八位,保持了良好发展势头。
  三要牢牢把握科学发展的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加快建设西部经济高地。加快开工一批纳入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十二五”规划的重点项目,稳定投资增速,提高投资效益。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保持我省生猪产量全国第一的地位。加强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实施“再造一个都江堰”工程、“再造一个成都平原”工程、新增1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工程和抓好“菜篮子”工程。坚持把“控物价”摆在今年经济工作的突出位置,严格执行物价调控的各项措施。继续落实好商品房价格调控政策,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确保完成全年各项建设任务。
  二、学习贯彻中央7号文件精神,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前不久,胡锦涛总书记专门就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发表重要讲话,中央批转了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报告和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吴邦国委员长明确要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中央7号文件,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省人大常委会要尽快作出我省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为契机,掀起新一轮法制宣传教育高潮,为推进依法治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树立长抓不懈的思想。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性、长期性和紧迫性,从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出发,扎扎实实地把这项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二是着重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各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做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开展,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三是紧密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关键是要增强实效。法制教育是当前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要认真研究,避免形式主义。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立法和监督工作与法制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不断提高监督工作透明度,使立法和监督的过程成为宣传和普及法律、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
  三、紧扣工作思路依法行使职权,推动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确立了“一个坚持、三个紧紧围绕”的工作思路。无论是立法、监督、代表工作,还是视察、调研,省人大常委会都要贯彻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围绕省委中心工作和决策部署,关注群众反映的重要问题,依法行使职权。
  一是围绕省委工作部署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重大问题做好今年立法工作。坚持“突出重点,推动一般”的原则,把城乡规划、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防震减灾、物业管理、饮用水源保护等省委有部署、发展最急需、涉及民生的重要问题先行立法。坚持“为民立法,开门立法”的原则,让人民群众充分有序地参与立法工作。通过向社会公布法规草案,召开论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充分吸收人民群众的合理意见,避免少数人制定政策法规,切实体现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省委奇葆书记反复强调成都平原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因此我们要制定成都平原耕地保护的规划,并作为人大一项重要工作,开展前期调研,适时启动立法程序。
  二是围绕省委中心任务和群众关注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和调研。要重点听取在推动经济加快发展方面、在促进民生改善和加强社会建设方面的专项工作报告。同时以西部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产业园区发展、招商引资及承接产业转移、民族地区民生工程、“9+3”免费教育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消费者权益保护、司法大调解等作为重点,组织开展检查或调研,破解发展难题,努力促进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
  三是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充分发挥人大在密切党与群众联系中的桥梁纽带作用。省人大常委会和各级人大常委会都应当主动思考,通过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人大工作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不能只听汇报,要面对面听取群众反映,掌握带有共性的突出问题,及时向党委和上级人大积极反映并督促解决。要积极引导人大代表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的重大问题,开展调研和视察,提出议案或建议意见,使代表议案和建议意见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效服务于广大基层群众。
  现在我宣布,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