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玲,女,民盟眉山市委委员,硕士研究生,讲师。毕业于陕西师范大学,曾在西安邮电学院任教七年,为享受部级津贴的优秀骨干教师。1997—2000年度被评为民盟四川省优秀盟员,2000年、2005年被推荐为眉山市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现为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四川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
一、立足本职,为当好代表做有心人
黄玲代表注重学习中央的重大方针政策、人大相关法律和业务知识,坚持以领导为师,以同事为师,忠实履行本职工作职责。在发挥承上启下、协调各方、推动落实、服务大局的参谋助手作用的同时,时刻牢记作为一名省人大代表的责任和使命,高度重视并用心参加市人大常委会的各项重要活动。无论是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秘书长会议,还是常委会组织的专项工作审议、执法检查和视察,她都要提前精心准备,研究学习有关材料,深入参与调查研究,认真思考,反复论证,形成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并在有关会议讨论过程中,勇于建言献策,提出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确保监督实效,有效支持和促进了一府两院工作。
人大常委会的信访工作是常委会了解社情民意,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黄玲代表在本职工作中努力做有心人,把信访工作与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紧密结合起来,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强烈、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作为监督的重点,并以此来加强与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的横向联系,交换意见,找准困难和问题,以提出高质量的建议意见。
黄玲代表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紧密联系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的工作优势,深入用心地开展调查研究。作为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她注重密切联系基层代表和选民,关心他们的生产生活,经常与他们交流谈心,并通过在每年代表大会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交办督办情况,了解民意,收集真知灼见,并将需要由省上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建议批评意见的形式带到省人代会上,并在分团讨论发言时大力呼吁,力促建议批评意见得到省政府及有关部门重视和解决。
二、依法履职,当好人民群众的“代言人”
黄玲代表常说,人大代表是人民群众的代言人,理应对人民群众负责,把人民群众对代表的信任变为忠实履职的热情和行动。她充分利用本职工作联系广泛的优势,深入调研,综合分析,理性判断,力求从全局出发提出高质量的建议。作为上届和本届的省人大代表,她先后领衔和参与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意见达30多件,内容涉及交通、水利、教育、卫生、计生、就业、法院审判执行等,当好了人民群众的“代言人”,支持和促进了“一府两院”的工作。
上届任职期间,由黄玲代表领衔,眉山代表团联名提出的《关于尽快开通成乐高速公路青龙出口站的建议》,受到省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多次和她沟通,电话解释,交流探讨,形成共识,该建议在提出后的第四个月就得到了采纳,从而解决了这一久拖不决的问题。青龙出口站的开通极大改变了青龙省级经济开发区的交通条件和投资环境,2007年开发区共引进了49户企业,投资达11个亿,税收超过1个亿。
黄玲代表在省人代会上提出的《加大财政投入,综合防治血吸虫病重灾区的建议》,引起了省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从2004年开始每年中央和省财政投入了大量经费用于眉山市血吸虫病的治理,现全市六区县都达到了国家血吸虫病传播控制标准,有效遏制了血吸虫病在眉山市的传播流行趋势。
作为连任的省人大代表,黄玲代表感到肩上责任是沉重的。2008年省人代会前,她经过较长时间的调研思考和大量的走访,形成了4件建议提交大会。其中《关于继续稳定财政对血防工作投入力度的建议》,已经受到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将促进有关部门更加尊重科学和民意,有效防止眉山市血吸虫病疫情反弹,做到血吸虫病治理一片,巩固一片,成功一片。
黄玲代表将继续深切关注那些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休戚相关的重大问题,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民生问题,始终把及时、广泛了解民情民意作为一项基本任务,通过各种方式依法履职,当好人民的“代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