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邦国委员长在3月11日下午做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指出:扩大代表对常委会活动的参与。及时向列席会议的代表发送会议议程、有关文件和参阅材料,每次常委会会议前都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通报工作情况,介绍有关议案并听取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列席会议和参加活动的代表,事先认真准备,会上踊跃发言,有力地促进了常委会的工作。
2006年共有185名代表列席了常委会会议,这是列席会议代表人数最多的一年。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已形成制度,工作日趋规范化。我们来听听几位列席过常委会会议的代表谈谈他们的感受。
“吸收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是人大工作的历史性进步”
江苏团全国人大代表鞠章网说,吸收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是人大工作的一项重大改革,是人大立法更贴近民生实际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人大常委会更加重视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举措,在人大历史上具有历史性进步意义。
“看到法律草案,我激动得热泪盈眶”
山东团全国人大代表李莉说,作为基层教育界的代表,当拿到义务教育法(草案)第二次修订案,看到(草案)由原来的18条增加到64条,我多年以来提出的有关教育方面的建议在条文中多数得到体现时,我激动得热泪盈眶。但责任感又使我很快平静下来,我这次来开会的主要目的,是参与对这部关系千家万户、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的修订,使它更加完善。
“亲身感受到了立法工作的严谨认真”
山东团全国人大代表李国贤说,作为一名普通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深感责任重大。通过参与立法过程,切身感受到了立法者对待每一部法律草案的严谨和认真。每一部法律草案的提出,都经过了很多专家反反复复的调查研究,充分发扬民主、听取各方面意见的过程。对于有争议的条文,则咬文嚼字,反复推敲,一点也不含糊。制定一部好的法律不容易,但现实情况往往是执行不力。通过参与立法过程,更加感受到了尊重法律、执行法律的迫切需要。
“不因列席而不同”
新疆团全国人大代表祖丽菲娅·阿不都卡德尔说:我们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和常委会委员的所有待遇都是一样的,受到尊重和重视的程度也是一样的。不仅在生活待遇方面,更重要的是平等对待代表的发言。给予代表和常委会委员同等的发言机会,每一位代表的发言都和常委会委员的发言一样,一起被编入常委会会议简报。不因代表是列席会议而不同。
“感受最深的代表履职活动”
江西团全国人大代表黄代放说,我参加了各种代表履职活动,在这些代表履职活动中,给我感受最深的还是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是代表发挥作用的一个重要渠道,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邀请代表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让代表为法律的制定发表自己的观点,全面听取来自不同方面的意见和呼声,可以使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出来的法律更能反映人民群众的利益,真正实现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
在谈到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时,吴邦国委员长提出,进一步完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的机制,根据会议议程、结合代表意愿,邀请相关领域和熟悉情况的代表参加,尤其是要邀请基层代表参加,认真吸收列席会议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新的一年里,代表参与常委会会议会更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