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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 实现灾区家家有房住

时间:2009-02-25来源:人民权力报
  

  “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我作为四川省和广元市人大代表,对灾后住房恢复重建工作进行了多次调研。

  通过调研我了解到,虽然此次“5·12”汶川特大地震全省灾区受灾面积大、范围广,而且住房的破坏甚为严重,但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省委、省政府指挥得当,省人大支持有力,市(州)县(区)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反应迅速,积极应对,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和人大代表、干部群众迎难而上,全省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的工作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然而,亦要看到,由于灾后重建、特别是灾后住房恢复重建的工作量大面宽,并面临灾后住房实施规划有待加快、重建的生态环境评估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农村灾后住房重建资金缺乏、建房技术力量缺乏等诸多困难和问题,因而全省各地灾后住房恢复重建的任务确实还十分艰巨。

  针对调研中看到的困难和问题,我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灾后住房恢复重建工作应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进行 首先,安全应放在第一位。重建实施规划要对重建场地的安全性进行认真评估和审查。政府应组织高水平的专业队伍、专门研究人员,通过详细的震灾调查,对每一个重建场地进行危险性区划与安全性的评估。对于城镇、村庄等居民点是原址复建还是迁址重建的问题,应广泛会集地质、水文、建筑、民族、文化等各领域的专业人员,对地质结构、环境的人口承载力、民俗居住习惯等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估。确属不适宜居住的区域,可通过向外移民、合并建制等方式迁址安置;存在一定风险但尚可居住,且当地居民由于民俗、心理等原因不愿迁离的,也应充分考虑他们的意愿和需求,通过改进建筑设计、提升抗震工艺,实施安全的就地重建安置。而对于农村永久性住房的恢复重建工作,则有必要实行统一规划、因地制宜的方式。对重建困难较大和生存环境恶劣的山区,建议尽早作出移民安置规划,结合永久性住房重建一并进行。

  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建筑成本 尽量就近取材、节约成本和减少资源耗费。可通过政策引导、鼓励发展中小型砖瓦窑场,以解决建材供求矛盾。同时还可通过政府统一采购,从外地集中调运砖、瓦等急需的建材,缓解供求矛盾,平抑建材物价。

  采取切实措施监控各类建材的出厂价、原材料价格,必要时政府要采取价格干预政策,对建材价格、人工工资实行最高限价,切实降低建筑成本。

  出台适当优惠的土地政策,允许灾后重建农户在适当的政策范围内以旧换新。即允许灾后重建农户先新建住房,再拆除旧房恢复耕种,只补办手续,免交行政事业性收费;允许就近重建农户用土地置换宅基地,由农户协商,乡镇国土所审核后,补办手续,免交行政事业性收费;允许因灾后重建而异地搬迁到集镇的农户,可由政府先行对其土地实行统征,再按成本价分解到农户;允许灾后重建农户对土地按政策进行有序流转,以确保其土地资源有序长期利用。

   重视灾区群众的自力更生、互帮互助及其相关方面的积极参与和技术指导   鼓励农户互助,采取换工、帮工等方式解决农房重建中劳动力短缺问题;对地震中遇难人员家属、特困户、伤残人员等困难群体,在农房重建中缺乏劳动力的,所在村民委员会尽力组织人员给予援助。

  农村集中建房,除放线、安全、技术、质量、验收等环节由各乡镇负责外,建议一般由村民自己选出的理财小组,在材料选购、房屋质量、施工安全、资金筹集、监管和使用等方面进行全程参与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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