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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组织 确保县乡换届选举顺利进行——访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主任李清禾

时间:2011-06-03 来源:人民权力报
  

  根据我国宪法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5年的规定,从今年7月开始,我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将进行换届选举。本次换届选举是选举法修改后首次实行城乡按照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将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何依照修改后的选举法做好本次换届选举工作?日前,本报记者(以下简称“记”)专访了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主任李清禾(以下简称“李”),他就相关问题作出了解答。
  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记:李主任,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我省深入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在新的起点上实现“高位求进、加快发展”的重要之年,今年进行的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则是在选举法修改后首次实行城乡按照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政治意义重大。请问本次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是什么?
  李:这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是选举法修改后首次实行城乡按照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更好地体现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对于进一步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意义重大。全省将有6000多万选民参加选举,把广大选民民主参与的政治热情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强大力量,对于实现“十二五”时期良好开局至关重要。我们必须充分认识这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的重要性和面临的新形势,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这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省委九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扩大社会主义民主,进一步巩固国家基层政权、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在换届选举工作中我们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都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善于运用法律实现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保证换届选举的正确方向。二是坚持发扬民主。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调动选民积极性,最广泛地动员人民群众参加选举。三是坚持严格依法办事。认真学习贯彻选举法,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开展换届选举各项工作,确保换届选举严格依法进行。
  认真研究、妥善处理新情况新问题
  记:修改后的选举法在很多方面作出了新的规定,此次选举工作将面临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也倍受各方关注,如怎样确定和分配代表名额?怎样依法推荐和介绍好代表候选人?怎样优化代表结构?等等,请您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李:我们将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第一,依法组织选举委员会,充分发挥选举委员会的作用。选举委员会应由党委、人大、政府的相关部门有一定选举工作经验的人员组成,经县级人大常委会任命产生。选举委员会主任应当由政治立场坚定、法律意识强、熟悉选举工作且在当地有一定威望的领导同志担任。县、乡两级选举委员会要在同级党委和县级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根据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切实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为选民依法参加选举提供各项服务。
  第二,依法做好县、乡人大代表名额的确定和分配。这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代表总名额原则上不再重新确定。为了保证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平稳顺利实施,对于个别县人口变动大,行政区划调整,代表名额分配矛盾突出的地方,省人大常委会将从严掌握,根据选举法的规定重新确定其代表总名额,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代表总名额,如人口总数超过9万,可根据人口增长情况,由有关县级人大常委会依照修改后的选举法的规定重新确定。
  代表名额的分配要以人口数分配为主。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相同的原则,以及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进行分配。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名额分配到选区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大体相等。
  各级人大常委会应在同级党委领导下,按照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开展工作。
  第三,依法做好代表候选人的推荐和介绍工作,进一步优化代表结构。要依法推荐代表候选人。要把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具有一定履职能力的人选推荐上来。在推荐过程中,既要充分发扬民主,又要进行正确引导,各政党、人民团体或者选民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数。希望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加强领导,主动和同级人大代表工作机构联系,征求和听取相关的工作意见和建议,切实把好代表推荐关,坚决防止有涉黑涉恶等涉嫌违法行为的人或品行恶劣的人被推荐为代表候选人。同时,要依法做好介绍代表候选人,以及根据选民的要求,组织好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的工作。
  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后,一些选举单位的代表名额可能有所增减,名额增加的,主要用于选举基层一线的代表;名额减少的,不能减少基层一线的代表名额。请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切实做好基层一线和妇女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推荐和选举工作。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的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要比上一届有所上升。妇女代表的比例要比上一届有所上升。党政干部担任人大代表的比例要比上一届有所降低。对少数民族代表和归侨代表要按照法律规定予以保证。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等其他社会阶层人士担任代表,要统筹兼顾,注重质量,比例适当。对于连任代表候选人的推荐,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征求同级人大常委会的意见,按照代表法的规定,对于那些履职意识薄弱、履职能力不强,履职表现不尽如人意的代表,建议不再推荐为新一届人大代表候选人。各级人大和党委组织部门要积极沟通、协调配合,共同做好人大代表的提名推荐工作,把好“入口关、政治关”,不断优化人大代表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
  第四,依法做好选区划分工作。要依法合理划分选区。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城镇选区和农村选区的数量和大小都会有一定的变化。要按照本行政区域内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当大体相等的原则划分好选区。根据实际情况,选区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以按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划分;同时,要综合考虑便于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同步选举,便于代表联系选民、开展活动、接受监督等方面的因素。在划分选区时,要注意县级人大代表选区和乡级人大代表选区的一致性,通盘考虑,方便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候选人在同一时间内分别提名,并同时分别选举;参加县、乡两级人大选举的县(市、区)属单位,在划分选区时也要做到两级协调一致。选区的大小,按照每一选区选1名至3名代表划分。
  第五,依法组织好选民投票。选举委员会要充分准备,精心安排。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维护选举秩序,营造发扬民主、安定团结的和谐氛围,保证选举依法有序进行。根据选区的实际情况确定投票方式。需要使用流动票箱的,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不得扩大使用范围,使用时至少要有2名以上监票人员负责。委托投票须严格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以尊重委托人的投票意愿,保障其选举权利。
  第六,严格执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产生和任职的规定,防止出项各种违反法律规定的选举行为。
  此外,还要注意保障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利、做好各类开发区内人员参加选举的相关工作等等。
  加强组织领导 确保换届选举顺利进行
  记:在换届选举工作中,如何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其顺利进行?
  李:搞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党的领导是关键。各地要成立由党委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建立党委和人大常委会党组联系机制,通过领导小组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选举中的重要问题,领导本地换届选举全面工作,为换届选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
  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各级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及时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选举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当好党委的助手,对于党委提名、推荐的人大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人选,人大要通过深入细致和周密工作,以实现党委人事意图。
  这次换届选举涉及面广、时间紧、工作量大,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程序性都很强。各地要提前谋划、合理安排、精心组织,在省委和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圆满完成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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