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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公报 人事任免 调查研究 一府两院传真
省人大农委开展《四川省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草案稿)》立法调研
时间:2013-03-29 来源:省人大农委办

  为了解我省野生植物保护有关情况,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四川的森林野生植物资源,收集修改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的意见和资料,根据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2013年工作安排,3月19日至22日,省人大农委会同省林业厅赴凉山州、攀枝花市开展《四川省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草案稿)》立法调研。调研组先后深入凉山州四川冶勒自然保护区三岔河保护站、西昌市、德昌县以及攀枝花苏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研垂枝香柏、红豆杉、德昌杉、红椿、攀枝花苏铁、云南梧桐等野生植物保护情况,并与当地人大及政府相关部门座谈交流,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委副主任委员刘海金对凉山州、攀枝花市在野生植物保护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建议:一要进一步加强野生植物的宣传保护工作。既要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还要大力宣传保护措施、案例和先进典型,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保护意识。二要进一步做好调查研究工作。要做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为民立法,在法律中充分体现保护地老百姓的意愿和意见,切实维护和实现老百姓的利益,做到既保护资源又发展利用资源。三要进一步做好条例的前期准备工作。要仔细梳理好意见和建议,认真总结各地行之有效的经验,加快制定条例的进程,争取尽快出台、尽快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