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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汝州市人大常委会在常委会组成人员中实行“一表一单制度”

时间:2009-08-13 来源:中国人大新闻网 作者:闫旭辉
  

  “一表”即《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签到表》,记录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的情况;“一单”即《审议意见征集单》,记载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有关审议议题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该制度规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签到表》由常委会组成人员亲笔填写,年底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统计。根据常委会组成 人员一年内缺席会议情况,依照规定分别对其作出相应的处理;《审议意见征集单》由常委会组成 人员会前或会中根据审议议题填写,作为整理审议情况和审议意见的重要依据。会后,“一表一单”统一由办公室存入档案,专人保管,作为评价考核常委会组成人员工作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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