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预算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预算信息公开长效机制。2010年上半年,青岛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做好市级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了预算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内容和时限,市级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二是加大市级预算信息公开力度。首次公开了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及支出草案、基金收支预算草案等7张表格,不仅财政总预算的公开内容更加具体,而且首次向社会公开财政局等70个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各部门的收支总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之后,还将逐步公开其他所有市级政府部门的部门预算。三是对财政专项资金实行全过程预算公开。自2009年起,市政府每年年初都要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财政专户资金管理情况,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监督。今年上半年,涉及19.8亿元事关民生的34项专项资金逐步向社会公开。其中,由财政部门每季度公布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和资金拨付情况,事权部门逐季公布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并接受公众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等情况的质询和监督,将专项资金运行的全过程置于社会监督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