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站内搜索:
常委会公报 人事任免 调查研究 一府两院传真
广东深圳女职工弹性退休制度有望入法
时间:2011-07-07 来源:人民权力报

  历时4年、召开56场座谈会和12场论证会后最终成稿的《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草案)》,有望提请广东省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条例(草案)》建立了促进性别平等的基本制度,要求实行性别统计制度,通过对比男女两性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地位、权利、作用和发展状况等方面的差异,找出解决男女不平等发展的方法;实行公共政策的性别分析制度,比如规定在建设公共厕所的时候,要充分考虑男女不同等。同时还明确了性别歧视的定义,并界定性骚扰是一种特殊的性别歧视,填补了我国立法缺乏性别歧视定义的缺陷。在采取特别措施消除性别歧视方面,《条例(草案)》实行参政最低配额制度,明确规定实行配额制度范围和刚性比例等。《条例(草案)》还规定实行双亲育婴假制度,同时,设立男性关爱日制度,定于每年的10月28日为“男性关爱日”,成年男性可以放假半天。针对深圳市男女报酬差异明显日益扩大的现象,《条例(草案)》规定实行同工同酬同值同酬制度,同一用人单位中的妇女和男子,相同工作或是同等价值的工作应获等额工资。《条例(草案)》还规定实行弹性退休制度,女性达到现行退休年龄,身体健康,工作需要,且仍愿意继续工作的,可要求延长退休年龄,直至与男性同龄退休。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家庭暴力问题,《条例(草案)》规定实行“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公安机关接到受害人的报警后,应当及时出警,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