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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质监局长的敛财经

时间:2009-06-18来源:民主与法制杂志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工作,关系民生安全。作为该部门的一把手,一旦在这个重要岗位失守,必然导致劣质产品盛行和衍生重大安全隐患。而湖北枣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局长曹耕生在任6年间,手中的职权成了他谋利的工具。他在享受权钱交易带来的快感中,逐步滑向了犯罪的深渊。  

红包换取安全检测放水

   2003年春节前的一天,枣阳市某液化气站经理赵某眼看春节用气高峰就要到来,这个时刻是液化气站一年赚钱的高峰季节,同时也是各职能管理部门对液化气质量和安全检测的重点时段,一旦在检测中发现问题,液化气站就有可能面临整顿或关门的危险。

   为了避免检测中出现麻烦,赵经理打电话给曹耕生,询问曹耕生的家住在哪里,希望曹耕生能在液化气站安全质量检测中给予关照。曹耕生心领神会,把家庭住址告诉了赵经理。当晚,赵经理按照曹耕生说的地址找到他家,送去一箱五粮液酒和1万元现金说:“我们液化气站的业务还需要曹局长多关照啊。”曹耕生稍微推辞一下后笑哈哈地说:“以后有什么事你跟我说,你们液化气站的事我会关照的!”赵经理走后,曹耕生照例把1万元钱拿出来一张一张数了一遍。此后,在曹耕生的关照下,这个液化气站每遇检测都能顺利过关。

   就这样,手握人民赋予的质量监督大权的曹耕生忘记了自己应有的责任,反倒身上沾上了铜臭味,权力开始变成他谋取私利的工具。

   2002年4月,正是全国治理关停小轧钢厂的关键时刻,枣阳市某轧钢厂明显属于关停对象。轧钢厂李老板十分着急,他通过关系把曹耕生请到一家酒店吃饭。饭毕,李老板送曹耕生走时悄悄把5000元现金塞到曹耕生手中说:“曹局长,这次市里清理整顿、关停不合格的小钢厂,我们厂的事麻烦您操心了,请您多关照。”

   事后,曹耕生亲自打招呼,让手下执法人员不要关停这家轧钢厂,只下达限期整改和办证的通知书。顺利保下轧钢厂的李老板对曹耕生感激不尽,当年9月的一天晚上,李老板再次到曹耕生家,向曹耕生表示感谢:“是曹局长保住了我的轧钢厂,我们钢厂的事让您费心了,这次来向您表示一点心意。”李老板说完又把包着5000元现金的信封交给了曹耕生。

   2002年底的一天,枣阳市某化工厂张厂长接曹耕生到厂职工食堂吃饭,饭前张厂长把5000元红包送给曹耕生说:“曹局长您为我们厂生产的产品、质量、年审、安全等方面操了很多心,给了很多特别的关照,今后还望您多多关照啊。”曹耕生笑纳红包后承诺:“你们的事以后我会继续关照的。”2003年下半年,曹耕生以检查工作名义来到这家化工厂,检查完毕吃晚饭时,张厂长又奉上5000元给曹耕生。不久,这个化工厂改制,张厂长在曹耕生的帮助下,顺利拿到了新的生产许可证。

   2007年10月26日,曹耕生在接受枣阳市检察院检察官的讯问时,检察官问:“曹耕生,你身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为什么要收受他人的钱物?”

   曹耕生答:“我是局长,他们这些企业有好多业务上属于我们监督局管理、检查等职权范围,他们都有求于我在业务上给予关照。他们给我送钱送物,想和我拉关系,从中得到我的关照,生意上他们才能更多地赚到钱。”

受质监企业成了 “取款机”

   在老百姓眼中,如果所买的消费品有质量问题,可以向质量监督部门投诉或请求作质量技术鉴定。实际上,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管理职能要比这广泛得多,质量技术的执法监督不仅体现在商品售卖和消费过程,更重要的是体现在生产许可和商品生产过程。曹耕生就是利用对企业商品生产阶段的质量技术监督权进行钱权交易的。而在这种交易中,大权在握的曹耕生多次以公务的名义赤裸裸地向企业老板索贿,使他在犯罪的道路上越滑越远。

   枣阳市某冶金公司是一家民营钢铁企业,这样的企业要获得质量技术监督局发放生产许可证,要接受年审,其生产的钢铁产品也必须经过检测认定合格才能销售。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这样的钢铁企业和产品掌握着绝对的生杀大权。

   2002年6月的一天,曹耕生在办公室打通了这家企业老总的电话:“晁总啊,我最近要出门办点公事,你给我准备点钱用。”晁总一听这话心里便直打鼓:曹局长要点钱用,那该给他多少合适呢?多了企业承受不起,少了又怕得罪了曹大局长。想来想去,老总决定先送曹局长1万元试试看。

   当天晚上,晁总开车到枣阳市车厢厂门口给曹耕生打电话,这个地方离曹耕生办公室不远,也不容易被人发现。曹耕生几分钟后步行到晁总的车前,晁总为曹耕生打开车门说:“曹局长您好!您让我给您准备的钱我办好了!”说着把用信封包着的1万元钱递到了曹耕生手中,曹耕生把钱装进了衣服口袋,说了几句客气话就离开了晁总。曹耕生回到办公室拿出钱仔细数了数,100张崭新百元票整整1万元。这时,他的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2003年9月的一天,晁总到质量技术监督局找曹耕生办事,事情办完后曹耕生又对晁总说:“过两天我要到省里去开会,需要点钱,你想办法帮我弄点。”晁总听到要钱的话,心里一万个不愿意,但脸上却陪着笑说:“曹局长安排的事我一定给您办好!”当天晚上,晁总把车开到西二环路,把1万元现金交给了曹耕生。

   曹耕生笑纳之后,仍然和过去一样,回到办公室打开包钱的信封,数了起来,百元票面的钱整整100张。

干部任免“任人惟钱”

   今年57岁的曹耕生曾经有过辉煌的人生,他出生在枣阳市一个普通农民家庭,由于有知识有文化,被选拔为枣阳县委工作队队员,后通过个人艰苦努力和实干精神,一步步由资山区古苓公社团委书记、王城公社组织干事、古苓管理区总支书记奔到熊集、梁集、罗岗镇的镇长、党委书记、枣阳市人大办公室主任的位置,1999年以后任枣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党组书记。2004年,53岁的曹耕生退任枣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任科员。

   曹耕生是党培养多年的干部,他的成长得到了领导无私的培养和同志们的关心支持。但是,他走上局长领导岗位后,对待下属的提拔和任用“任人惟钱”。

   职工阳某想得到曹耕生的提拔和任用,2000年春节前的一天晚上,他来到曹耕生的家:“曹局长,今天提前来给您拜个年,这点钱是一点心意,麻烦曹局长以后在我个人进步上给予关照。”阳某说完将1000元钱放在茶几上。春节过后,局里提拔中层干部时,经曹耕生提议,阳某被任命为局检测站副站长。几个月后,阳某为了感谢曹耕生,又送了曹耕生2000元现金。

   2000年春节前,局另一个职工杨某也向曹耕生送了1000元钱,希望得到提拔和任用。春节过后,杨某经曹耕生提议,被任命为稽查大队中队长。此后,杨某先后又送了2000元感谢曹耕生的提拔。

   两个职工分别用了3000元,先后得到曹耕生的提拔,局里其他想得到提拔的李某、江某等职工也开始效仿,用金钱开路求得仕途发展。

   曹耕生不但卖官索贿,而且为了黑手捞钱,多收贿赂,还别出心裁对手下中层干部“谈话”,迫使这些干部为保官帽,给他行贿,破财免灾。

   2002年1月,局里又一次商讨调整提拔中层干部,经曹耕生同意,葛某由标准件科副科长提拔为稽查大队副大队长。葛某得到任命以后,竟然对曹耕生一点感恩的表示也没有,曹耕生心里很是不爽,先后两次找葛某谈话,要求葛某“不负局领导的希望,在工作中干出成绩来”。

   不知葛某是不明事理还是装憨,仍然没有对曹耕生表示“感恩”。曹耕生终于忍不住了,2002年5月的一天晚上9点,曹耕生在办公室打电话要葛某到他办公室谈话。晚上突然接到曹局长要在办公室里找他单独谈话的葛某一时感到很紧张,他想来想去工作中也没有出现什么问题,那为什么局长还要晚上单独找自己谈话呢?

   葛某惶惶然揣了5000元钱到曹耕生办公室,还没等曹耕生谈话,葛某首先递上5000元钱说:“曹局长,这次我当上副大队长,承蒙您的关照,这5000元钱是我的一点心意,表示感谢。”

   钱送到曹耕生的手中之后,这场约定的谈话居然以曹局长几句客气话终场了。葛某这才明白,没有那5000元钱,他这个副大队长是当不安心的。

   送钱才能提拔,提拔了也要送钱。而对于有的人来说,保住自己的位子也得送钱。

   局里有一个质检所所长在曹耕生眼中工作不很得力,曹耕生先后两次找他谈话,告诉他:“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如果质检所的工作再没有起色,就要调换你的所长岗位。”所长左想右想工作中也没有什么问题,质检所的工作只要按规矩办事就行了,哪里有什么“起色”不“起色”的?过去干了多年,也没见哪个领导说没有起色,怎么现在突然因为“没有起色”而要调整他的所长岗位?

   这个所长最后得出的结论是现在给曹局长送钱的人多了,而他是只干事而不知送钱的人,看来不送曹局长钱是不行了。2003年初的一天,所长拿上5000元现金用一个信封包着,趁曹局长一个人在办公室的时候,他找到曹局长说:“曹局长,我工作上的事情还得您多指导、多关照。”送了5000元以后,曹耕生再也没有说这个所长“工作没有起色”之类的话了,质检所所长也得以继续任职。

退职后贪官现出原形

   曹耕生是1999年2月担任枣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的,1999年5月,投资180万元的局家属楼交付使用,按照工程合同,质量技术监督局应该按工程进度结付工程款。曹耕生上任后,总是不愿按期承付工程款。建筑公司的耿经理每次找到曹耕生,曹耕生都以没有钱推脱。为此,耿经理和曹耕生之间闹得很不愉快。

   耿经理的朋友劝告他:“你是个做生意的人,你不能和曹耕生的关系搞僵了,不然你的钱拿不回来,以后也找他要不到工程了。”耿经理想想也是这个理,在朋友们的提示下,他决定以送钱的方式缓和与曹耕生的关系。

   1999年6月的一天晚上,耿经理通过朋友把曹耕生请到枣阳市二水厂餐馆里吃晚饭,饭毕,耿经理悄悄塞了5000元钱给曹耕生,没过几天,耿经理就顺利地结到了一笔工程款。

   2001年1月,职工李某想从局质检所调到局财务科上班。春节前的一天晚上,李某到曹耕生家送了5000元钱,曹耕生笑纳了。半年之后,他如愿以偿到财务科上班。

   到财务科上班是个肥差,没想到曹局长却没满足李某送的那5000元。李某家开有一个电脑销售店,2001年7月的一天上午,曹耕生打电话让李某到外面找个局里人不熟悉的车,并让李某把电脑店里的电脑弄一台装在车上。李某按曹局长的要求租了一个面包车,带上价值5000多元的电脑把车开到襄樊市樊城区政府门口,曹耕生把电脑独自送给了一个“枣阳老乡”。

   电脑送走后,曹耕生也不说私人付钱,也不说局里付钱。李某也不敢说要钱的话,想到以后调工作提拔还有很多事需要“曹叔叔”帮忙,李某只好独自掏钱垫支了电脑款。

   2003年底,曹耕生又打电话让李某到他的办公室,说是他家里没有电脑,让李某帮忙弄一台电脑送到他的家里。李某心里很难受,但嘴上却连连说:“好,好,好!我马上送一台高配置的电脑到曹叔叔家。”5000多元的电脑送到曹耕生家里之后,曹耕生又是分文没付。

   吃拿卡要的曹耕生大权在握,手下人吃了亏也会闷在肚子里敢怒不敢言。但是,曹耕生正是应了“多行不义必自毙”那句名言,2004年曹耕生由局长位子退到局主任科员的岗位后,局职工和社会上有人纷纷举报曹耕生的索贿受贿问题,昔日那些笑脸送钱给曹耕生的人,转眼成了举报和指证他犯罪的证人。

   2008年3月24日,枣阳市检察院对曹耕生提起公诉。

   5月9日,法院审理认为,1999年2月至2004年3月,曹耕生在担任枣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6年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他人贿赂30次,受贿现金及物质折款共计11.8万余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曹耕生自愿认罪,积极退赃,且有自首情节,可以减轻处罚。为此,遂依法判处曹耕生有期徒刑五年。

   6月20日,曹耕生在被送往襄南监狱的时候,留下了一封深刻的悔过书,文中写道:“自己平时不注重学习,思想没有改造好,习惯唯我独尊,置党纪国法于不顾,才造成今天的悲剧和下场……我愿认罪服法,重新做人。”他的忏悔也许是发自内心的,只可惜来得太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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