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制园地 > 反腐追踪 >

如此村官缘何无法处置

时间:2009-06-18来源:民主与法制杂志
  

   胡宏敏,是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北小汪村委会主任,这个曾经是刑满释放人员的村官,几年来把北小汪村集体财产折腾一空。

   为此,由桥西区政法委牵头,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分局等有关部门组成的联合工作组,进行了为期3个多月的调查。

   调查结果如何呢?

   2008年3月3日,本刊记者采访了桥西区政法委副书记李永存。

   “想给胡宏敏纪律处分,可他不是党员;想撤销他村委会主任职务,党委、政府又无权罢免。我们真是没有办法啊!”李永存书记很为难地说。

   面对工作组没有定性的“调查结论”,村民们不禁质问:胡宏敏给村集体造成上千万元损失,竟然无法处置?原因何在?

违章建筑造成 300多万元损失

   拥有1400余人口的北小汪村,隶属邢台市桥西区南大郭乡,人均耕地一分多,是一个正待建设的城中村。它西临达活泉公园,东临京广铁路,地理位置十分优越,是早被商家看好的黄金地段。

   早在2002年4月,村党支部、村委会“两委”依据当时的有关政策以及邢台市区的城市规划,准备发放一批宅基地,然后再建设一部分门市来安置失地村民。此规划上报并征得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同意后,决定由村委会主任胡宏敏具体负责这项工作。

   一年后,商业门市竣工,当商户们精心装修、积极进货,满怀信心地准备大干一场时,市政府的一纸通告将其中40间总面积达4000平方米的门市拆除,村民的经济损失达300多万元。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恶梦,村民们无论如何都无法相信,刚建成的房子怎么成了违章建筑。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在2003年前后实施建设时,主任胡宏敏擅自改变区政府批准的规划方案,私放宅基地150多处,还违规建设了40余间两层门市,违章建筑面积达4000平方米,并以每间门市十几万元的价格卖给了村民。

   2007年11月,在邢台市委书记董经纬的关注下,桥西区委成立了以副书记李振军为组长,抽调公、检、法等部门30人组成的联合工作组。

   四个月后,工作组副组长李永存告诉记者:北小汪村委会主任胡宏敏非法占用26.469亩农用地,建造的住宅楼和40间门市,区政府已按违章建筑全部拆除。虽然给村集体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但鉴于2005年法院以非法占地罪对胡宏敏判处一年半有期徒刑,故不宜再追究其因违章建造40间门市所造成的损失及责任。

   此言一出,难以服众。村民们认为,既然已经查出胡宏敏给村集体造成了经济损失,就应依法追究其滥用职权和渎职责任,却为何不宜追究其刑事责任呢?这分明是对胡宏敏网开一面。村民气愤难耐。

95万元变卖宅基地和 门市款竟“查无实据”

   2002年至2003年,胡宏敏瞒着村“两委”成员,私自将5处宅基地廉价卖给根本不具有宅基地资格的5户外村人。

   村“两委”决定收回5户外村人的宅基地。但5户外村人声称“胡宏敏已让他们交了46.3万元宅基款”,并拿出盖有村委会公章的收据,收款经手人为冯斌。此时村民们才明白,胡宏敏将出卖集体土地的46万余元中饱私囊。

   工作组的调查报告显示,“胡宏敏临时指定冯斌(村委会干部)收取了5户外村人交的46.3万元宅基款。但没有让冯斌将这笔款交到村财务,而是由胡宏敏自己支配……”

   既然是“胡宏敏自己支配”,那么这46.3万元宅基款算什么?是贪污?挪用?私设小金库?调查结论没有定性。

   当记者追问时,工作组副组长李永存口头答复:属于违规。既然违规,那为什么又没有按违规处理呢?李永存无语。

   村民还反映,2003年北小汪村违章建设的40余间门市,有4户门市款共计49万多元被胡宏敏据为己有,其中徐小英交款153792元、邢和军交款148900元、胡宏玺交款95928元、郜国红交款95483元。他们手中都持有盖有村委会公章的收据。

   村委会会计毛某向记者证实,村民们反映的2003年卖宅基地款和卖门市款有几十万元至今未交村财务。

   工作组的调查报告称,胡宏敏临时指定冯斌共收取卖宅基地款和卖门市款近100万元,作为支出饭费、工资和还债等,最后只剩下3.5万元。这样一组笼统的数字难以让村民们信服。

   然而,人证物证如此确凿的95万元卖宅基地款和卖门市款,在工作组历经三个多月的调查之后竟然说“查无实据”,这个结论让村民们难以理解。

   记者在后续采访中得知,工作组成员在调查中根本就没有向村干部询问卖宅基地和卖门市款的事,更没有向村支部书记了解情况。如此做法确实让人感到疑惑和意外。

法院查封的千万元资产仅剩下10万元

   占地92亩的宏达冶炼厂(以下称宏达厂),是1993年以北小汪村委会名义申请开办的法人企业,村集体投资2500万元。几年后,由于经营不善被迫停产。

   在此期间,宏达厂因债务纠纷被法院判决北小汪村负连带责任的案件就有6起,其中4起涉案金额383.8万元。而此时宏达厂总负债已高达2000多万元。

   为此,桥西区法院于2000年1月7日裁定:“查封宏达冶炼厂全部财产。”

   那么宏达厂到底有多少资产呢?1995年9月,宏达厂资产评估价为1019.5万元。这个评估数额还不包括土地、库存产品和物资。

   胡宏敏在2000年当选村委会主任后,就要求卖掉宏达冶炼厂的固定资产。但村支书不同意:“因为该厂的全部资产均被桥西区法院查封,如私自变卖是违法的。”

   但胡并没有听村支书的劝阻,依然我行我素。

   2001年4月的一天,胡宏敏偷卖宏达厂原料时被村支书发现,支书当即派人将这些设备截下,避免了一次集体财产的流失。随后,支书召开村党支部会议研究如何制止胡宏敏违法盗卖企业财产一事,并向乡党委及包村干部、乡党委副书记赵顺生作了书面汇报。但最终胡宏敏还是私自卖掉了宏达厂的上千万元物资设备,而进入村财务账上的仅有10万元。

   村民们强烈要求彻底清查该厂资产的去向,追缴所卖设备的全部款项以及追究主要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然而,在邢台市公安局立案后,经济侦查支队查了一段时间后却不了了之,最终答复是让村民去找桥西公安分局和检察院。村民再去找桥西公安分局则被告知,这是市公安局搞的案子,你们还是找市局吧。

   就这样,分局和市局来回“踢皮球”,把案子“踢”黄了。而工作组调查得出的结论是,胡宏敏处理宏达厂的资产是经过村党员代表和村民代表会讨论同意的。情况果真如此吗?

   “我作为村支书从来没有、也不会主持召开讨论这样内容的会议。”北小汪村支书宋振山气愤地说,宏达厂的资产并不是开一个村党员代表和村民代表会议就能处理掉的,因为法院查封的资产谁也动不得。

   针对村民反映的宏达厂资产被变卖问题,李永存向记者解释道:“市局经侦支队认为法院的裁定书手续不完备,所以不能认定胡宏敏违法。”那么是不是该裁定书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呢?李永存想了想说:“也不能视为没有法律效力。”

变卖千万元资产的 “黑账”神秘失踪

   在工作组提供给市公安局扣押账本清单栏里写有这样一项内容:胡宏敏从理财小组成员李敏掌握的变卖宏达厂资产的款项中借走10万元。如此大额的一笔款,工作组在调查报告里却只字未提。

   “冯斌在村里私收宅基和门市款上百万元,李敏私收变卖宏达厂资产款是胡宏敏指使的,党支部、村委会及全体村民不予承认。至于他们收了多少钱,钱在谁手里?揭开这两本‘黑账’的面纱还需要公安、检察机关进一步侦查。”

   5月中旬,村支书记宋振山在第二次接受记者采访时表露心迹。

   桥西区《农村“一制三化”规范管理办法》规定:财务支出票据,都要有经手人签字,村委会主任审查,理财小组审核,并加盖民主理财小组专用章后,由村党支部书记审批,方可报账。宋振山强调说,冯斌、李敏并不是村财务人员,其行为自负。

   工作组的调查报告最后两句话更是让人不可思议:“由于该村(指北小汪)财务账被市局刑侦二大队扣押,村留有扣押清单原件。市局称该账已退回北小汪村,而该村称账未被退回,故找不到账,明细无法调查。”

   变卖宏达厂资产的“黑账”到底在何处?为何不继续查找?李永存无奈地对记者说:“我们无权去查市公安局刑侦队。”

   一个在区委主导下的联合工作组,在历经三个多月的调查中,一些本该调查清楚的重大问题,却没有“浮出水面”,反而更加扑朔迷离。

   对于这样的调查结果,村民们难以接受并感到失望,并强烈要求上级有关部门对此案重新调查。

   (金左、凡松对本文亦有贡献)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