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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党的执政方式 提升人大工作内涵

时间:2008-08-06来源:中国人大新闻
  

  作为一名兼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的县委书记,如何从各有其工作特点的党委工作和人大工作中准确找到结合点?近日,笔者在巴中市南江县采访人大工作时,就这一主题采访了中共南江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青理东。

  党委领导始终是人大工作的坚强靠山

  问:各级党委加强对人大工作领导,是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职能作用的保障。这就从另一个层面向党委领导能力提出,如何才能确保党对人大工作领导的制度化、长期化?

  青理东:领导是一种制度的体现,是一种权利机制的制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权组织形式,人大工作是党委领导下的人大工作,这一点,是任何人、任何时候都不能更改的。坚持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是人大工作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同时,也是一个勿庸商榷的政治原则和政治底线问题。但是,党委领导并不是不讲工作原则的干预包揽,更不是钳制约束,而是只有不断改进领导方式,让党委领导更加能适应人大制度的发展和完善,适应民主政治发展的步伐,使党的执政基础在发展中不断夯实稳固。作为县委书记,我深知人大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最好组织形式,党委要强化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只有通过不断适应民主政治发展形势的需要,不断改革领导方式,才能真正夯实执政基础,才能真正实现党的领导的制度化、长期化!

  问:能否结合党对国家事务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体谈一下党委如何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一是党委要掌权。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主要是通过对人大党组的领导来实现的。党委要通过强化人大党组在人大常委会工作中的领导地位来实现党委领导意图。党委工作意图要及时向人大党组传达交办,县委常委会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听取人大党组的工作汇报,随时了解人大工作动态,每个月专题研究一次人大工作,解决人大工作中的具体困难。作为县委书记,要随时同人大党组书记保持面对面地交流沟通,了解其思想,听取其工作建议,要在交流中建立信息对称机制,增进同志之间的感情,促进彼此之间的理解包容、信任支持。

  二是党委要放权。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必须在坚持政治原则的基础上,放手放权让人大工作大胆干,干出活力,干出特色,干出新意。县委要始终坚持决策让人大全程参与,要充分发扬党内决策民主,党委重大决策和重要人事任免要事先听取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各位副主任意见并邀请其列席参与商讨,在决策前充分征求他们的意见,在决策过程中充分尊重他们的意见,并有目的地布置一些决策参考课题,让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县委决策的事前调研,让他们及时为县委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三是党委要定权。一度时期,人们曾片面地认为人大工作是没有目标任务的,是可以不负任何责任地“轻巧工作”。作为党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人大工作不是孤立的干事创业。党委要明确人大工作的方向目标,要将人大工作纳入党委目标考核内容之一,从工作定量、定性和民意监督考核等三个方面,去具体细化,去监督考核,以求实效。

  尊重人大工作权威是党委工作的原则

  问:人大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是否意味着党委对人大工作在绝对领导的同时,人大工作始终处于服从与服务地位?

  青理东:这是对党委领导权力的片面理解,领导权力的运行是有其规律性、制度性的,不是想当然,更不是随心所欲。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工作具有较强的程序性、法律性和专业性,这决定了人大工作是很严肃的,是具有较高权威性的。作为处于领导地位的党委,带头维护人大权威便显得尤为重要。一是党委必须带头守法,党委必须在《宪法》等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而不能搞以言代法,以权代法。二是党委必须带头执法,人大作出的决定决议,既是党委意图的体现,更是民意和国家意志的集中反映,因此,党委更应该带头执行、遵守,并督促落实。三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党委一把手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这有三个层面的理解,作为县委书记,首先要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监督,这是党章对党的领导干部的规定;作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要尊重人大党组的决定,要接受全体人大代表的监督,这是法律的规定;作为一名人大代表,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这是国家政治的要求。

  创新人大工作是党委执政内涵的升华

  青理东:创新是人大工作的灵魂,更是党委执政内涵升华的展现。今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在县委的领导下,组织县人大常委会一班人,先后进行了一系列工作上的创新,大大激发了人大工作活力,展现了民主进程中的蓬勃生机。一是制度上的创新。制度上的创新是革陈推新,去腐留精的关键。为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我们建立了“人大代表约谈”制度,规定人大代表在集中活动期间,可以多名人大代表集体约见“一府两院”工作人员,就涉及国家事务的各方面问题面对面地提出意见;为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专项工作的能力,在每次审议或执法检查前,县人大常委会都要邀请相关工作的专家讲解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并形成一项制度进行长期坚持;为增进“一府两院”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建立了履职跟踪监督制度,即每年底,均要开展人大代表向选民、常委会组成人员向全体人大代表、“一府两院”工作人员向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报告工作的制度,从多个层面进行考核评价。二是机制上的创新。为增进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与选民的联系,我们开展了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要求每名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3-4名人大代表,每名人大代表联系5-6名选民,并要求在联系中要定期走访,随时了解掌握被联系对象的思想、工作情况,加强交流沟通,同时,要求人大代表帮扶贫困选民办1-2件实事;为增强常委会审议监督的实效,我们对专项工作审议实行满意度测评,对测评比例较低的,要求其限期整改,并视情况对责任人启动询问、质询程序,从而促其增强履职责任心;为保证人大代表有钱办事,我们从经费上给予人大代表以优先保障,今年,我们从紧张的财政经费中,为每名县人大代表兑现履职经费八百元,给付每名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一百元,实现了人大代表有钱办事。三是实践上的创新。落实就是最好的实践,要实现人大工作有为、有位、有威的关键,就是要不断探索实践,不仅人大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要落实,人大工作者自身也要树立落实的作风,事事讲落实,件件办落实,要通过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工作效能,来提高人大工作的质量和实效,通过实实在在的实践,实实在在的办事,从实事中提高影响,增强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关注,真正提高人民代表制度的社会影响力。

  后记:采访中,多名人大机关干部告诉我们,县委青书记在兼任人大常委会主任时,从不当挂名领导,而是真正将自己当作一名人大工作干部,说人大话、办人大事。每个月他都要亲自来人大机关办公数天,亲自处理解决人大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人大常委会举行的常委会、主任会议,青书记总是按时到会并亲自主持会议,人大开展的各类执法检查、代表视察等活动,青书记总会亲自到场……因此,在他们心目中,青书记不仅是县委书记,更是一名履职尽责且责任心极强的人大人。(四川省巴中市人大常委会  张邦学 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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