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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解放思想 努力做好人大工作

时间:2008-09-03来源:未知
  

  当前,举国上下都在开展新一轮解放思想的讨论。人大应顺应时代潮流,更新观念,积极探索,创新性搞好工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尽职尽责。

  一、要充分认识解放思想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也探索出了一些宝贵的经验,其中之一就是以思想大解放和观念大转变推进经济社会大发展。实践没有止境,认识就没有止境,解放思想也就没有止境。

  (一)解放思想是时代的强烈要求。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高举一面旗帜,做到“四个坚定不移”,第一个“坚定不移”就是继续解放思想,并指出解放思想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法宝。历史经验表明:思想解放的程度有多高,发展的空间就有多大;什么时候思想有了大的解放,什么时候就会迎来大的发展。如果我们停步不前,认识落后于变化,观念落后于发展,原来解放思想的成果就会变成新一轮发展的阻力。时代不同、背景不同、环境不同,解放思想的内涵和要求也有所不同。人大工作涉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个方面,如果不能突破思想障碍、机制障碍,不改革不合时宜的观念、作法,特别是在行使决定权、监督权、任免权的实践中和为人代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服务的过程中,如果不能体现思想解放的深度和层次,我们提出审议意见、作出决定决议等就很难具有全局性、前瞻性、可操作性。

  (二)解放思想是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内在动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的历史,就是一部以解放思想推动人大工作不断创新和发展的历史。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县级以上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是我们党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在解放思想的基础上,对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改革和创新;授予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民族自治地方和较大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地方立法权,是我们党根据我国地域广阔、民族众多、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现状,大胆解放思想,对我国立法制度的创新。除此之外,还有对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等的不断修改完善,乡镇人大主席团的设立,中央9号文件的出台,立法法和监督法的制定等等,都是在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健全和完善上,不断解放思想的结果。从完善立法程序,创新立法机制到探索监督形式,提高监督实效;从界定重大事项决定权到对干部的任免与监督相结合;从探索代表工作的新方式、新途径,努力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到不断扩大公民对人大工作的有序参与;从加强人大宣传工作到努力提高人大工作的公开度、透明度等等,可以说,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贯穿于人大工作的方方面面。

  (三)解放思想是人大工作发展的客观需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不断发展,人大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对人大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但在我们实际工作中,有的同志认为人大工作程序性多、灵活性少,只能按部就班,不能推陈出新;有的同志认为人大工作务虚的多、务实的少,很难开拓创新;还有个别同志认为人大是一个风平浪静的港湾,安逸多、危机少,不需革故鼎新。凡此种种,都成为困扰和制约人大工作向前发展的内在桎梏。要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解放思想已是当务之急。我们必须认识到,人大及其常委会处在民主政治建设的前沿阵地,肩负着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把党的意图通过法定程序,变为国家意志的重负。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必须顺应时代潮流,自觉破除因循守旧的思想痼疾,自觉破除难有作为的陈腐观念,自觉破除安于现状的惰性心态,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办事等基本原则的前提下,敢于突破固有的思维模式、工作方式,做到敢为、愿为、有所作为,让人大工作迸发新的生机与活力,以思想大解放促进人大工作大发展。

  二、要结合实际将解放思想落到实处

  解放思想就是使思想与实际相符合,主观与客观相符合,真正解决问题。人大干部职工解放思想,必须结合本职工作实际,审视自我找不足,对照先进定目标,奋力拼搏、奋力追赶,推动人大工作新发展。

  (一)要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上解放思想。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是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和社会事项的重要体现。要行使好决定权,我认为,一要做到大胆决定。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得好不好,思想认识是否到位是个重要原因。有的同志对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内容不甚了解,对行权认识模糊;有的认为重大事项有党委去决策,政府去执行,人大只要去监督,用不着作决定;有的对行使决定权有顾虑,担心有与党委“争权”,与政府“分权”之嫌。其实,党委的决策、人大的决定和政府的执行在目标上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在坚持党的领导下,理直气壮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二要做到主动决定。不但要对“一府两院”提请的重大事项认真讨论、决定,还要对“一府两院”没有提交却又关系全市大局的重大事项主动介入。三要做到科学决定。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从性质上讲,是一种国家决策。决定前要深入调研,决定时要集思广益,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努力提高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质量。

  (二)要在行使监督权上解放思想。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的神圣职权。但监督不力,实效不突出依然是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因此,我们必须在监督工作上进一步解放思想。一是要更新监督理念。监督法出台后,我们的监督既面临着机遇又迎来新的挑战。这就要求我们更新观念,树立依法监督、重点监督、有效监督、公开监督等思想,做到宏观监督与微观监督相结合,监督与支持相结合。要充分认识到,人大的监督,针对的是“一府两院”根本性、全局性的问题,而非个体的、事务性的具体工作。要善于透过具体工作发现宏观的、重大的问题,侧重于从制度和机制上解决问题。在重大原则问题上要敢于较真,对具体工作则不干涉。二是要规范监督运作。监督法明确了七种监督方式的运作程序,我们要主动对接,不能按老办法或旧习惯去运作。要组织力量对过去的规章制度进行清理。该废止的废止,该修改的修改,该新建的新建。比如,如何实行监督公开,如何加强对审议意见的跟踪督办等等,都需要认真研究,加以规范。三是要完善监督方式。就我国人大监督实践而言,监督法是具体的,因为它规范了每种监督形式的大致程序。但从一个地方的具体监督实践来看,监督法又是原则性的,而且随着工作的推进,必然还会遇到一些法律没有规定的新情况。因此,我们既要严格执行监督法,又要在不违背法律精神、法律原则的前提下,开拓创新,不断从操作细节上进行完善。对于一些涉及全局性的关键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关心且又久拖不决的问题,必要时可以运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较为刚性的监督手段,加大监督力度,确保监督实效。

  (三)要在行使任免权上解放思想。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要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的前提下,树立民本思想,改善人事任免工作。一要抓好任前把关。在完善任前了解、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命前的审计制度的同时,可以探索建立在常委会会议上宣誓、承诺等制度,增强被任命干部的公仆意识、责任意识。二要抓好任后监督。任后监督是人事任命工作的薄弱环节。以前,可以通过述职评议对任命人员进行监督,收到了一定的效果。现在,述职评议不能搞了,人大常委会怎么对他们进行监督,要作为一个新课题好好研究,积极探索。要在坚持年度书面述职制度的同时,建立信访监督制度(即重视来信来访以加强对任命人员的监督)和奖惩制度(即对表现好的选任干部授予地方荣誉称号,对表现不好的,依法予以撤职或罢免)。

  (四)要在代表工作上解放思想。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代表作用发挥如何,直接影响到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工作的开展和权力的行使。当前,代表工作面临着许多新的情况、新的问题,需要我们着力研究。一是加强对代表的服务。进一步建立健全向代表通报情况、代表定期培训、代表建议意见办结与报告、代表议案督办等系列制度,建立与代表经常性的沟通机制,为代表正确行使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奠定基础。二是为代表履职提供保障。要进一步加强代表活动阵地和代表小组建设,为代表活动提供组织保障。要努力争取多方支持,为代表提供必要的时间和经费保障。要切实维护代表的合法权益,为代表履职行权提供法律保障。三是强化激励机制。要以“争先创优”活动为载体,继续抓好评比活动。要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宣传、表彰,激发广大代表建言献策、为民办事的积极性。四是完善对代表的监督措施。监督者也要被监督。在坚持原有做法的前提下,推行代表个人信息公开制度、代表履职备案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增强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要为解放思想提供坚实保障

  人大及其常委会位高、权重、责任大,要解放思想,依法行权履职,创造性地搞好工作,就必须强基固本,苦练内功。人大机关每个干部都必须下硬功夫掌握真本领,花大力气改进作风,切实提升工作水平。

  (一)要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人大工作一个显著特点就是政治性、法律性、专业性、程序性都很强,这就需要我们熟悉政策法律,了解人大工作的方式方法,掌握各个领域的专门知识。大家履职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唯有刻苦学习,提高素质,增长才干。要把学习当成一种习惯来养成,绝不能当作一种负担来对待。要带着使命去学习,带着责任去学习,带着思考去学习,要多腾时间、多花精力去学,力求先学一步,多学一点,学深一些。我们作为监督者,只有具备站得更高一些、懂得更多一些、看得更深一些的本领,才能做到更准确地发现问题,更科学地决定事项,更深刻地提出建议,更有力地加强监督。如果知之不多,知之不深,就会说外行话,做外行事,这样于己于事业都不利。

  (二)要改进作风,增强工作实效。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古今事业均成于实,工作作风决定事业的成效。在工作中要做到,一摸实情。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各项权力,前提是知情,知情的主渠道是调研,因此,调研的深度、质量和水平,直接关系到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深度、质量和水平。我们要把调查研究作为基础工作来抓。调研时切忌当“二传手”,要把脚步迈得更实,将身子扑得更深,听真话、摸实情,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二讲实话。实事求是是我党的优良传统。实话实说体现着作风和素质。工作中要克服避实就虚、人云亦云的陋习,少说套话,不说废话,要说真话。开诚布公道实情,直言不讳摆问题,有的放矢提建议。三求实效。无论开展视察调研,还是开展执法检查等工作,作风不能飘浮,活动不要贪多求全,力戒摆样子,搞形式,走过场。要一步一个脚印地干,一件事情一件事情地办。要把落实好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提出的审议意见,交办的具体事项作为提高工作实效的关键,加大跟踪督办力度,确保议而决,决而行,行必果。

  (三)要健全制度,确保有章可循。人大工作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必须注重制度建设,以制度创新落实解放思想,以解放思想引领制度创新。要以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为依据,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要围绕提高议事质量和办事效率这一主线,建立健全规范自身运转的制度。要以形成工作合力为目的,建立健全人大及其常委会与外部联系的制度。通过制度的创新,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权。

  (四)要营造环境,激发创新活力。环境塑造人。人大常委会要着力营造一个甘于奉献的环境。在人大机关工作,要有荣誉感,也要有责任感,要有一种不图名利、默默无闻、忘我工作的精神境界。人大机关是以服务为根本任务的机关,服务意味着奉献,没有奉献就搞不好服务。要时刻把党的事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在平凡的岗位上扎实工作,谋事不谋利,奉献不索取。要着力营造一个争创一流工作业绩的环境。大家要树立“无功就是过,平庸就是错”的观念。要结合本职工作实际,找准位子,确定目标,用汗水打造自己的品牌,用业绩塑造自己的形象。要真正让那些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舞台,干成事的人有地位。要用事业留人,用感情留人,用适当的待遇留人,使人大机关成为“一池活水”。要着力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人大工作既要踏实地干,也要适时宣传。要按照“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基层”的要求,进一步更新宣传理念,突出宣传重点,改进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确保宣传工作不断上新水平,通过宣传,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深入人心,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人大、监督人大、支持人大。要着力营造一个和谐共事的环境。要积极创造友好相处、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环境,努力形成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相互配合的风气,通过培养团队精神,塑造团体形象,形成团结氛围,同心同德做好各项工作。(胡国初 湖南省衡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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