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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形式主义和形象工程,人大堪当重任

时间:2008-11-07来源:未知
  

  8月27日,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5?12”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长刘奇葆在人民网上发表题为《灾后恢复重建杜绝形式主义和形象工程》的文章。文章发表后引起网友热议,大家认为,这个要求提得非常及时、非常重要,并希望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好的要求落到实处,发挥作用――《四川日报》

  对于如何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网友们提出了许多建议。网友的建议,是一种关心,也是一种期愿。作为人大工作者,笔者以为,这里更有人大必须担当的责任。首先,就我国的政治体制而言,人大机关是权力机关,也是监督机关。在国家监督体系中,人大监督是最高的层级监督,具有特殊的权力优势和政治优势。发挥好监督作用,为党委分忧,为政府把脉,杜绝灾后重建中的形式主义和形象工程,是人大作为权力机关和监督机关的当然责任。同时,在具体工作中,人大具有特殊的法制优势,可让灾后重建步入法制化轨道:一是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可听取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对地震发生后,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和促进;二是依据宪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和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对政府总体监督中的经济行为、计划预算行为以及财经执法行为实施监督,实现对政府各项工作特别是灾后重建规划编制、项目实施以及资金运行情况的指导和约束,杜绝形式主义和形象工程发生;三是可充分发挥其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分布社会各个方面,与人民群众有着广泛、直接联系的优势,参与灾后恢复重建的监督工作,并可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

  杜绝形式主义和形象工程,群众的期望声声入耳,法定的责任铭刻在心。杜绝形式主义和形象工程,人大完全可以有所作为。当前,各级人大正通过认真审查批准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和财政预算报告,适时调整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编制方案、组织代表视察等实际行动履行着应尽之责、支持着灾后重建。我们完全可以相信,在我们党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的支持和推动下,有政府的精心组织实施,灾后重建一定能杜绝形式主义和形象工程,取得根本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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