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人大是我国最基层的权力机关,是我国人大制度的基石,在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中,乡镇人大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县人大常委会为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在发挥乡镇人大作用、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中进行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加强乡镇人大建设 我县乡镇人大于2006年底换届,在换届选举中,县人大常委会严格按照全国人大和省、市人大关于换届选举工作意见,指导到位,因而本届乡镇人大代表整体年龄较上届年轻,文化水平较上届有所提高,并且代表性强,为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同时,我们注重加强乡镇人大组织建设,通过换届选举配齐了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建立健全了乡镇人大制度,并且加强了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的学习培训,努力提高其履职能力;重视开展代表培训、代表小组活动,提高了乡镇人大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能力。
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重视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实际上就是尊重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体现民主政治,因此,常委会要求乡镇人大认真做好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实行限时办理、重点督办。“民主荐事”是我县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亮点,在我县通过“民主荐事、科学定事”确定了标准化菇房建设和标准化生猪养殖两项“惠民工程”,这两项“工程”顺利实施后,不少乡镇人大推广运用“民主荐事”的办法来决定重大事项,取得了良好效果。
保障群众参与“四权” “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最好形式。调研中,我们切身感受到一些农村基层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交给群众自行研究解决,效果很好。我县作为全省首批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县,此项工作涉及12个林区乡镇的近20万林农,工作量大又比较复杂,不少乡镇就把林权制度改革中容易出现纠纷问题的林地勘界交给村社自行解决,由村社组织村民代表小组进行实地踏勘,彻底解决了矛盾纠纷,有力地促进了林权制度的改革。今年,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在全县农村轰轰烈烈全面展开,不少乡镇将这一方式方法用于产权制度改革的确权颁证,事半功倍。
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扩大公开的范围、加大公开的透明度,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途径。目前,在我县农村全面推行乡镇、村社政务公开就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增添了生机和活力,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称赞。特别是今年“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造成我县众多群众受灾,政府在救灾物资发放、重灾户确定和灾后毁损房屋重建确定等方面,全部上公示栏公开,公开透明的做法让群众满意。
在取得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感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如乡镇人大主席履职不够到位、代表活动开展不够、群众民主参与渠道不够通畅、群众民主意识有待提高等问题。结合新时期人大工作,我们将进一步充分发挥乡镇人大的主导作用、人大代表的主力作用、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监督机制的保障作用,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作者为大邑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主任)